近年来,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规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今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规定,饮水安全保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集安市按照中央要求,切实加强领导,明确饮水安全保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职责,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层层签订责任书,建立责任制,把各级政府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行政领导责任人、部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责任落实到人员,做到各项工作、各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对责任不到位、出现损害群众利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确保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各项建设和运行管理任务,确保每一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确保广大群众喝上放心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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