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农业办发〔〕165号
各设区市及杨凌示范区农业局(委):
第十八届中国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将于11月5日至9日在杨凌举行。为了做好本届农高会休闲农业参展工作,省农业厅制定了《陕西休闲农业展团参展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联系人:李鹏
电话:029-87329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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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lipeng_178@
二○一一年十月九日
第十八届杨凌农高会陕西休闲农业展团参展方案
为了充分利用第十八届杨凌农高会宣传、展示、推介、交流平台,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宣传展示我省休闲农业发展成就和美好前景,营造发展休闲农业良好氛围,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结合我省农业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参展方案。
一、展示主题
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切实增加农民收入。
二、展示内容
本届农高会陕西休闲农业展统一集中在C馆CE01―CE20,共20个展位,每个展位规格为3×3m,主要由图片展示和纪念品展演两大部分组成,充分展示全省休闲农业发展成就。
(一)休闲农业图片展示
1、序言(1个展位)。以文字形式介绍我省休闲农业工作发展成就和美好前景。
2、休闲农业产业示范园(4个展位):主要以图文并茂方式宣传展示我省休闲农业产业示范园建设情况,内容为西安曲江农业博览园、渭北葡萄产业园,以及全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建设启动仪式、全省首届休闲农家(农庄)厨艺大赛等活动图片。
3、休闲农庄(5个展位):主要以图文并茂方式宣传展示我省休闲农庄发展情况,内容分别是陕西阳光雨露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陕西格林伍德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陕西省苗木繁育中心、陕西秦海鹿业有限责任公司、陕北民俗文化大观园等休闲农庄图片。
4、休闲农家(10个展位):主要展示我省20个省级休闲农家明星村,分别是咸阳市礼泉县烟霞镇袁家村、西安市户县甘亭镇东韩村、汉中市西乡县城关镇莲花村、宝鸡市岐山县凤鸣镇北郭村、西安市长安区滦镇街道办上王村、渭南市白水县北井头乡富卓村、铜川市王益区王益乡塬畔村、商洛市柞水县石瓮镇东甘沟村、西安市长安区东大街办祥峪沟村、西安市蓝田县汤峪镇塘子村、铜川市印台区红土镇崾先村、宝鸡市扶风县法门镇美阳村、咸阳市渭城区周陵镇司魏村、咸阳市秦都区沣东办北槐村、渭南市合阳县洽川镇莘里村、延安市洛川县凤栖镇谷咀村、榆林市米脂县高渠乡高西沟村、汉中市城固县桔园镇刘家营村、安康市宁陕县广货街镇蒿沟村、商洛市镇安县永乐镇青槐社区,每两个村一个展位。
(二)休闲农业纪念品展演
1、凤翔泥塑(2个展位)
2、耀州陶瓷(2个展位)
3、武功苏绘手织布(2个展位)
4、武功馨秀民间手工艺品(2个展位)
5、蒲城兴文麦草工艺画(2个展位)
6、户县农民画(2个展位)
7、华县皮影(2个展位)
8、凤翔木版年画(2个展位)
9、榆林剪纸(2个展位)
三、展位设计和制作
省农业厅将通过公开招标,对陕西休闲农业展团所有展位进行统一策划、统一设计、统一装饰,按内容分类布展。
四、筹展工作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9月1日―10月10日)
(一)协调落实展区位置;
(二)制定参展方案;
(三)召开专题会议,落实参展任务。
第二阶段:审定装修阶段(10月11日―11月2日)
(一)完成装修单位招标;
(二)申报、审定参展项目及内容;
(三)编写参展脚本;
(四)完成设计装修;
(五)下发参展通知;
(六)办理参展相关手续。
第三阶段:布展展出阶段(11月3日―11月9日)
(一)11月3日―10月4日,各参展工作人员分批到杨凌布展;
(二)11月5日―11月9日,正式展出。
五、参展费用
本届农高会陕西休闲农业展,总体由省农业厅统一负责组织,并承担展位费、设计费、展览制作费等。各参展单位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做好第十八届杨凌农高会陕西休闲农业展团参展工作,省农业厅成立了由王焕有副厅长为团长的参展代表团。代表团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发展一村一品指导中心,办公室主任由贾军战同志担任,副主任由罗创国同志担任,具体负责筹展各项工作。
办公室下设三个工作小组:
(一)筹备组
组长:田庚13096983868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参展方案、收集和编写参展材料、审定参展项目等。
(二)展览组
组长:李五建13991355836
主要职责:负责展位布置、咨询接待、发放宣传资料、紧急事件处理等。
(三)会务组
组长:李鹏13659268275
主要职责:负责联络新闻媒体及农高会期间后勤服务和保障工作。
七、有关要求
(一)本届农高会陕西休闲农业展,由图片展示和纪念品展演两大部分组成。图片展示部分,要求提供200字以内简介材料、3MB大小照片,附联系人和电话,不现场参展。纪念品展示部分,要求参展人员衣冠端正,语言表达能力强,礼貌热情,熟悉产业发展情况,参展纪念品能充分彰显产业发展特色。
(二)各市(区)农业局要高度重视本次参展工作,确定1名具体负责人,组织本市参展单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审定好参展简介资料、图片,并于10月15日前将电子版及联系人名单发送至278606800@。
(三)参加纪念品展演的西安、宝鸡、咸阳、渭南、铜川、榆林6市农业局,各确定1名负责同志,1名联络员;9个参展单位各配备参展人员1-2名。参展工作人员必须提供正面彩色1寸照片电子版1张。参展人员名单及照片以市为单位,于10月15日前将电子版及联系人名单发送至27860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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