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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佳木斯市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领导小组重点工作

时间:2020-07-22 10:3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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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佳木斯市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领导小组重点工作

一、打造现代农业示范区(带)

充分发挥我市土地集中连片、农机力量雄厚、科技支撑能力强等区域特有优势,突出规模化生产,以贯穿我市的哈同、哈肇公路为重点,整合“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涉农项目,集中打造8条高标准现代农业示范带,其中水稻5条,玉米3条。在贯穿我市的哈肇公路上建设2条示范带,即哈肇路329公里至332公里两侧的汤原县汤旺乡金星村建设1条水稻示范带,哈肇路345公里至352公里两侧的汤原县汤原镇北向阳村建设1条玉米示范带;在贯穿我市的哈同公路上建设6条示范带,即哈同公路310公里至311公里南侧的郊区大来镇中胜村建设1条玉米示范带,哈同公路482公里两侧富锦市长安镇永胜村建设1条水稻示范带,哈同公路509公里两侧富锦市大榆树镇福来村建设1条玉米示范带,哈同公路565公里至569公里两侧同江市乐业镇曙平村建设1条水稻示范带,哈同公路570公里至580公里两侧同江市同江镇新光村建设1条水稻示范带,在桦富路8公里至10公里南侧东风区建国镇西太平村建设1条水稻示范带。示范带综合运用大型农业机械、粮食增产模式攻关成果和先进生产经营管理方式,推进各类农业生产要素聚集,提高农业生产科技含量和农业标准化水平,带动全市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提档升级。同步加快推进桦富路20.6公里至23.4公里两侧桦川县创业乡、桦富路17公里至18.5公里两侧星火乡,二抚路12公里两侧富锦市二龙山镇3个万亩水稻大地块,及长安镇永胜村水稻、大榆树镇福来村玉米万亩示范区(大地块)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将其全部打造成田成方、树成行、沟相通、渠相连、旱能灌、涝能排的高产稳产田。并通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牵动、新技术集成组装应用,将其打造成具备较高科技含量的农业科技示范田和现代农业样板田。争取今年春耕生产结束前达到示范区建设规模,为全国产粮大县培训班提供高标准的现代农业现场展示田。

二、完善土地流转服务平台

加强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使其全覆盖。县、乡两级平台要以经管部门为依托,设立专门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充实办公人员,配备办公设施;村级平台由村两委班子负责,以村财会人员为骨干,吸收农民代表、合作社负责人参与,保证土地流转信息公开透明。完善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功能。依托阳光村务工程网,建立土地流转信息库,搞好土地流转信息录入,并通过县、乡两级服务平台设立的信息发布大厅公开发布。县级平台在阳光村务工程网上增设土地流转信息自动查询检索、项目资质审查、收益评估、合同签订、鉴证、抵押贷款、纠纷调解等功能窗口,为各类经营主体在网上查询提供方便。乡村两级平台要规范土地流转合同,做好合同的备案,为处理流转纠纷做好证据收集。突出搞好乡级流转平台建设,使其队伍精干,功能齐全,达到高效、节俭、便民的服务目的。同时加强与农村信用社、各商业银行、中介担保机构等涉农金融机构合作,规范土地流转合同抵押贷款流程,出具基价评估报告、抵押登记证明等,为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户及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方便的金融服务。

三、加强对合作社的规范管理

一是因地制宜发展各类经营主体。尊重农民意愿,通过政府推动、企业带动、能人领办、政策引导、依法管理等措施大力发展合作组织。重点组建以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的合作社,在农产品优势产业带培育种、养、加、销等各类专业大户,支持发展家庭农场,引导城市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设施农业和规模化种养业,发展符合农民需要的新型经营主体,提高农业生产规模化和农民组织化程度。在规范种植业合作社基础上组建现代农机合作社,推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力争新组建现代农机合作社20个。二是加强合作社规范化管理。按照市农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现代农机合作社管理的意见》要求,对合作社实行属地管理,明确乡(镇)党委、政府是农机合作社监管主体,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并对责任人实行目标考核。县(市)、区乡领导要亲自抓合作社,农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实行农机合作社联系点办法。经管部门要把农机合作社的财务管理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帮助指导其做好财务管理和核算工作。分级培育合作社典型,建立规范社、示范社名录。重点加强现有农机合作社的管理,提高经营水平及效益。成立市、县联合调查组,对全市已建农机合作社逐一进行调查摸底,逐一进行规范整顿。对连续两年以上经营亏损的依法进行转移、合并或重组,对个别农机合作社法人变卖农机设备的,涉及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检察等司法部门介入,追究法律责任,加大处理力度。研究探索农民带机入社,调动农民土地流转积极性。三是积极发展服务型经营主体。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经营”原则,在发展生产型经营主体的同时,重点发展金融、销售等服务型经营主体,支持具备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创建资金互助社,加快各类专业技术协会等服务组织发展,大力发展农民经纪人队伍。积极招商引资,筹建现代农业产业化服务中心,针对我市农业的特点,搭建“政务服务、农机服务、农化服务、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粮食收储服务”等六大平台,为农民提供“一站式”服务。

四、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农产品营销网络。充分利用沈阳中农置业集团农产品大市场的销售平台,大力推广以大米为主的优质农产品。进一步推动企业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灵活的营销手段,树立佳木斯优质农产品形象,使更多的企业在沈阳站稳脚步。在做好沈阳大市场销售的同时,逐步推进优质农产品向天津、北京等地市场进驻。通过招商引资,在市区或周边县(市)区建立实体市场,利用互联网搭建电商平台,使实体市场与电商有机结合,产地市场与销地市场呼应联动,提升参与全国主流市场营销网络的能力。二是成立优质农产品协会。吸纳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子企业、科研单位专家加入协会,加强企业、农民合作社、专家的沟通联系,发挥各自的优势,实现资源、信息、技术、服务、市场等方面共享,促进我市优质农产品产、加、销同步发展,共同打造品牌,最终实现优质优价。同时通过协会积极申请注册“佳木斯大米”标识,发挥生态优势,推动以大米为代表的品牌打造。发挥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充分展示佳木斯优质农产品,促进农产品销售。

五彩、创新农村金融保险服务

在巩固完善推广已有涉农金融产品的基础上,吸引更多的银行开展涉农贷款业务,增加金融产品数量,为“三农”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金融产品。引导金融机构向农村延伸,在农村建设业务网点,简化贷款手续,扩大业务,优化贷款服务。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支持力度,进一步拓宽抵押质押范围,创新担保方式。探索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流转合同、预期收益、动产抵押等担保方式,合理调整贷款额度和期限,充分满足新型经营主体贷款需求,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扩大和发展。鼓励支持以支农金融业务为主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发展,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业务。加强信贷诚信体系建设。政府相关部门要协调金融、中介机构、贷款方共同建设好诚信体系。积极探索农业保险新模式,按照“扩面、提标、转制”要求,以农民自愿为前提,积极向国家争取更多补贴,稳步推进农业互助合作保险试点,探索政策性保险与商业性保险相结合的互助合作保险新模式,开发多元化保险产品,满足农民的不同需求。在我市积极探索由金融服务公司与保险公司合作开展农作物、设施农业、农机、农房、森林综合保险和能繁母猪保险等农民互助合作保险,争取在富锦市先行试点。

六,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一是以村容整洁为目标,以治理农村脏、乱、差为重点,以柴草垛出村、垃圾污水处理、四旁绿化美化、厕所改造、人畜分离为突破口,加强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工作。二是按照中央和省安排和部署,加强中心村建设。进一步指导和支持各地调整完善村镇建设规划。争取得到更多的省政策和资金支持,优先建设中心村,重点改造示范村,全面整治行政村。全面完成剩余三分之一村屯绿化任务,对前两年绿化的村屯进行完善,促其全面达标。三是以农民市民化为突破口,统筹规划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加大社会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建设,加快“近郊城市化、远郊城镇化、中心村社区化”,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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