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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

时间:2019-10-10 20:2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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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

机会!又一湖南事业单位联考公告发布!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7人公告。

湖南14个地市均有岗位,具体各地市招录人数见图,报名时间:8月19日9:00至8月24日12:00,笔试科目设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具体公告见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官网#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招聘##事业单位联考##税务局##湖南身边事#

【#湖南开展全电发票受票试点# ,将大幅降低纳税人用票成本】经国家税务总局同意,7月18日起,湖南省税务局决定在全省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简称全电发票)受票试点工作。

所谓全电发票,是指依托可信身份体系和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以去介质、去版式、标签化、要素化、授信制、赋码制为基本特征,覆盖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的全新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为了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降低征纳成本,国家税务总局建设了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24小时在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12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率先在广东省(不含深圳市)、内蒙古自治区和上海市(以下简称“试点地区”)开展了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系统运行平稳。为了进一步推进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7月18日起,湖南省纳税人仅作为受票方,接收由试点地区的部分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

全电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有纸质发票相同。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规定与现有纸质专票、纸质普票相同;其发票密码区不再展示发票密文,改为展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赋予的20位发票号码及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湖南省纳税人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接收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此外,也可取得销售方以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交付的全电发票。

据了解,相较于之前的传统纸质发票及电子发票,使用全电发票无需再领用UKEY、无需做票种核定、无需领用发票,在通过可信身份体系认证的情况下可以实现不受地域、平台、时间限制即时开票,提升开票便捷度,有利于会计核算的全程无纸化,大幅降低纳税人用票成本。(全媒体记者 潘显璇)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度拟录用公务员毕业院校名单

湖南省国税局共录用385人,我的天呐,简直让人脑洞大开呀。三三两两的双一流大学只是零星点缀而已,绝大多数都是本省的二本三本院校(90%+);仅三本毕业生就有200多人。我们看一下录用人数排名前10的院校,除了湖南大学、湘潭大学和湖南农业大学以外,哪有一所正经的好大学啊?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2人

湖南工商大学17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15

湖南农业大学14

湖南工程学院11人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10

湘潭大学11

湖南大学10人

吉首大学10

邵阳学院9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9

湖南文理学院9

湖南工商大学北津学院、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湖南商学院、湖南工学院、湖南科技学院、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等都是录用大户。

湖南省国税局是正经的公务员单位,铁饭碗哪,为啥985/211毕业生这么少呢?是湖南省国税系统薪资待遇不好么?还是看不上湖南省基层公务员?都跑到长沙杭州上海深圳去了?

我有一个担心,这些二本三本毕业生,尤其是三本毕业生,有些学习态度不够端正,学习不够用心尽力,学习能力和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真担心入职后,他们的工作态度和责任心啊!这些三本毕业生和武大、华科、川大、湖大、山大等高材生成为同事,虽然高考少考200多分,但是在最后就业环节实现弯道超车和逆袭,终于扳回一局!

其实,不管你是985,还是211,还是二本,以及三本,在校学习成绩好只是一个方面,考编时,你得综合实力强才能顺利上岸和入编的,综合实力才是关键和核心。

以上数据来源于官方网站公示,仅供参考。

【注意了!#湖南社保系统将停机一个月#】5月26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发布“关于暂停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征收服务的通告”:湖南社保系统停机一个月,社保异动新增所有业务推迟到七月新系统办理。具体内容见下图:

【#湖南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350元每人#】记者今天从湖南省医保局了解到,该局联合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乡村振兴局、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近日印发了《关于做好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湖南省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标准和缴费期限。

《通知》明确,为适应医疗费用增长和基本医疗需求提升,确保参保人员医保权益,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度全省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350元/人。(全媒体记者 李琪 通讯员 李娜)网页链接

长沙65家公司对外开具的发票被认定为虚开,或涉嫌虚开发票犯罪

#长沙#

#虚开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在其官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发布了一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其中,长沙市第一季度共有65家公司对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被所辖税务机关认定为虚开,或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发票罪)。

65家公司虚开的金额从9万多元(税额1万多元)至5000多万元(税额700多万元)不等,例如:长沙市沃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在06月17日至03月23日期间,对外虚开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200份,金额5439.25万元,税额707.10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认定为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虚开税额5万元以上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六条规定,虚开的税款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造成国家税款损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本规定自5月15日起施行),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刑事责任。

虚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构成哪个罪名呢?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还是虚开发票罪?以下是何律师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的,虚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相关案例,仅供参考。

1.1.案例一:邹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1.2.案号:安徽省泗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皖1324刑初370号

1.3.裁判理由:本院认为:A公司借个人购买车辆之机,让他人为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A公司行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告人邹某某作为A公司法定代表人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行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与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邹某某行为符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构成要件,对被告人邹某某及其辩护人认为被告人邹某某行为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意见,本院不予采纳。被告人邹某某让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不大,没有实际抵扣税款,被发现时发票已经作废,犯罪情节轻微,应当免予刑事处罚。

2.1.案例二:邹某某虚开发票案

2.2.案号: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晋0702刑初622号

2.3.裁判理由:本院认为,被告人邹某某虚开涉案发票的行为应当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第一款规定虚开其他发票的行为,其虚开税额188827.59元、价税合计1369000元的发票,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发票罪,应依法惩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是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其中的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具有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收付款凭证或者完税凭证。只有为增值税纳税人虚开或者介绍他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虚开可以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的,才能以虚开抵扣税款发票定罪处罚。本案行为人主观上没有抵扣税款的故意,客观上也没有开具可以抵扣税款的发票,其行为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及相关犯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不成立,本院依法变更。被告人邹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本院依法对其予以从宽处罚。被告人邹某某已于案发后将非法获利4000元上交公安机关,本院酌情对其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邹某某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免于刑事处罚。对其指定辩护人提出的相关辩护意见予以采纳,其余辩护意见,与本院查明的事实或者法律不符,不予采纳。

3.1.案例三:黄某虚开发票案

3.2.案号:山东省微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鲁0826刑初10号

3.3.裁判理由:本院认为,被告人黄某违反国家税收征管法律法规,伙同他人虚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发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积极补交税款,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可酌情从轻处罚。辩护人的相关辩护意见予以采信。对被告人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符合缓刑条件,可适用缓刑。

4.1.案例四:詹某某等人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案

4.2.案号: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粤1972刑初1248号

4.3.裁判理由:本院认为,被告人詹某某、苏某某、郭某某结伙虚开用于抵扣税款的发票,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詹某某、苏某某、郭某某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罪名不准确,本院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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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头条#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度拟录用公务员名单(第一批)

毕业院校汇总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40

湖南工商大学37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4

湖南农业大学18

长沙理工大学18

湖南大学16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14

湖南师范大学14

湘潭大学13

湖南文理学院11

南华大学11

吉首大学10

中南民族大学8

湖南科技大学7

长沙学院7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7

湖南工程学院6

湖南工商大学北津学院6

湖南工学院6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6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5

湖南工业大学5

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5

湖南理工学院5

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5

湖南女子学院5

衡阳师范学院4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4

湖南科技学院4

怀化学院4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4

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4

中南大学4

海南大学3

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3

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3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3

江西财经大学3

江西师范大学3

南华大学船山学院3

邵阳学院3

西南民族大学3

湘潭大学兴湘学院3

长沙师范学院3

重庆工商大学3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2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

广东工业大学2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

贵州财经大学2

国家开放大学2

河南警察学院2

湖北工业大学2

湖南城市学院2

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2

湖南交通工程学院2

湖南警察学院2

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2

华中农业大学2

淮北师范大学2

江西农业大学2

鲁东大学2

南昌航空大学2

南昌理工学院2

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2

南京师范大学2

青岛大学2

三明学院2

山东财经大学2

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2

上海财经大学2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

四川大学2

武汉科技大学2

西南财经大学2

西南大学2

湘南学院2

延安大学2

云南财经大学2

长江师范学院2

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2

中北大学2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

中央民族大学2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度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和待遇计发等有关问题的通告》,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可在3604元/月和18018元/月之间选择任一整数为基数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也可待基准值发布后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保#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娄底33家企业被处罚或移送公安立案侦查

#娄底#

#虚开增值税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在其官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上公布了娄底市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共计有48家企业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发票、偷税、骗取出口退税被予以公告,其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有33家,因非法取得或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被所辖税务机关予以追缴税款、处以行政处罚,或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而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涉案33家企业虚开的税额从四万多元至一千多万元不等,其中,虚开税额最大的是湖南精某商贸有限公司,在4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非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755份,金额6809.11万元,税额1116.31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将本案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对于虚开税额不大的,可以争取检察院争取不起诉决定,以下案例仅供参考。

1.1.案例一:谢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1.2.案号: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娄星检二部刑不诉〔〕1号)

1.3.简要案情:到1月16日,毛某某以邮寄的方式向谢某某提供15张由湖南**贸易有限公司开出的“螺纹钢”增值税专用发票,每张增值税发票金额为98879. 31元,税额为15820. 69元,价税合计114700元。总计税额为237310.35元,总计价税金额为1720500元。但发票审核不通过。

1.4.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谢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的行为,但谢某某自愿认罪认罚;系初犯、偶犯;主动到案后如实供述,具有自首情节;系未遂;未造成国家税款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谢某某不起诉。

2.1.案例二:张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2.案号: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娄星检公诉刑不诉〔〕266号)

2.3.简要案情:张某某从娄底两家公司共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3份,价税合计3714190元,税额539668.6元。

2.4.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行为,系共同犯罪中的主犯,且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张某某不起诉。

3.1.案例三:彭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3.2.案号: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双检公诉刑不诉〔〕39号)

3.3.简要案情:彭某某从他人处购买了8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795036.86元,其中税额115518.17元。

3.4.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彭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的行为,鉴于彭某某具有自首情节,并上缴了全部违法所得,犯罪情节轻微,且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彭某某不起诉。

4.1.案例四:易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4.2.案号:湖南省冷水江市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冷检公诉刑不诉〔〕64号)

4.3.简要案情:易某某他人介绍,让他人为其虚开增值税发票共计24份,发票金额共计2358026元,税额400864.44元,价税合计2758890.44元。

4.4.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易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税款已全部补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七条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易某某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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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25家公司因虚开发票被移送公安立案侦查,涉嫌虚开发票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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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在其官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公布了衡阳市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共有25家公司因虚开发票被所辖税务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其中,有2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23家公司虚开普通发票,或涉嫌虚开发票罪。

在虚开普通发票方面,虚开金额从一百多万元至一千多万元,其中,最高的是湖南泰某建材有限公司,1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向外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125份,金额1192.84万元,税额34.7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已将该案移送衡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查处。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两家公司,虚开的税额分别为:耒阳市洪某贸易有限公司,向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69份,金额676.70万元,税额108.3万元;耒阳市敏某贸易有限公司,向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75份,金额731.97万元,税额117.1万元。

以下是何律师在12309中国检察网搜索的衡阳地区虚开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不起诉案例,以供参考。

一、虚开发票罪不起诉案例

1.1.案例一:邓某某虚开发票案

1.2.案号:衡阳县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蒸检公诉刑不诉〔〕78号)

1.3.简要案情:邓某某他人为自己代开七张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61.5万。

1.4.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邓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其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邓某某不起诉。

2.1.案例二:彭某某虚开发票案

2.2.案号:湖南省祁东县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衡祁检二部刑不诉〔〕136号)

2.3.简要案情:彭某某通过他人介绍,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11份,价税合计985341元。

2.4.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彭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退赃、认罪认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彭某某不起诉。

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不起诉案例

1.1.案例一:陈某甲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1.2.案号:湖南省常宁市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常检公诉刑不诉〔〕74号)

1.3.简要案情:陈某甲经人介绍购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9份,价税合计1891333.33元,税额321526.67元。

1.4.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陈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陈某甲在侦查阶段退缴税款,具有坦白情节,并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三款的规定,决定对陈某甲不起诉。

2.1.案例二:雷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2.案号:湖南省祁东县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衡祁检公诉刑不诉〔〕42号)

2.3.简要案情:雷某某让他人为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份,价税合计375400元,税额43187.6元。

2.4.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雷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一、三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有自首量刑情节,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被不起诉雷某某自愿认罪认罚,积极主动缴纳税款、滞纳金等;湖南A建筑有限公司目前为正常运营良好的民营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可以免于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雷某某不起诉。

2.5.评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法[]226号)的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立案追诉标准已调整为五万元以上,而本案中,雷某某虚开的税额仅为43187.6元,尚未达到立案追诉标准,应适用《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而不是适用《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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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度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准值确定#了!】今天,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确定度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准值的通知》,确定度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准值为5460元,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6380元,下限为3276元。该通知从12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

三湘都市报记者了解到,度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准值为5054元,个人月缴费的封顶值为15162元。(全媒体记者 李琪 通讯员 钱小艳)

岳阳19家公司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岳阳#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在“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上公布了岳阳市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共计有19家公司对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所辖税务机关作出以下税务处理决定:1.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而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3.将涉案公司列入黑名单,并实行联合惩戒。

就虚开的税额而言,从最低的十几万元至最高的一百多万元。例如:岳阳文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在04月至10月期间,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75份,金额7335492.18元,税额1173678.82元。 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1.对该公司开具7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7335492.18元,税额1173678.82元,全部定性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向购货单位所在地税务机关发出已证实虚开通知单。2.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移送公安机关。3.将该单位列入黑名单,并实行联合惩戒。

以下是何律师在12309中国检察网搜集的岳阳地区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不起诉案例,以供参考。

案号: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岳楼检二部刑不诉〔〕11号)

简要案情:张某甲经常为张某乙虚开增值税犯罪活动提供联系开票业务、收发快递、提供银行账户和QQ号码等帮助,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开票共计90份,税额共计1306053.98元。

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张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的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但其犯罪情节较轻,在共同犯罪过程中属从犯,且案发后能主动投案,认罪认罚,具有法定的从轻和减轻处罚情节;另张某甲家庭情况特殊,家有病患儿童需要抚养,因此,依法可以对张某甲从轻处理,不需要对其判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张某甲不起诉。

案号: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岳楼检二部刑不诉〔〕135号)

简要案情:张某某授意黄某某通过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8份,价税合计2853792.02元,其中税额414653.44元。

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张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一、三款之规定的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但张某某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自首、积极退赃、认罪认罚等法定、酌定的减轻、从轻处罚情节;同时在案发后仍继续经营企业,积极纳税,提供了较多的就业岗位。因此,依法可以对张某某从轻处理,不需要对其判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张某某不起诉。

案号: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岳楼检公二刑不诉〔〕93号)

简要案情:徐某某经手联系,从他人控制的岳阳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3份,价税合计2401144.29元,税额348884.22元。

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徐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自首、从犯、自愿认罪认罚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徐某某不起诉。

案号: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君检公诉刑不诉〔〕18号)

简要案情:陈某某通过中间人,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14张,价税合计1619595元,税款235325.77元。

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陈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系初犯、偶犯,且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积极退缴违法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陈某某不起诉。

案号: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云检刑检刑不诉〔〕8号)

简要案情:罗某某通过他人,虚开税率17%、品名为燃料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张,票面金额598920元,税款87022.56元。

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罗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且认罪认罚自愿签署具结书,具有自首、从犯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决定对罗某某不起诉。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辩护律师#

#不起诉#

#岳阳#

国税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录用人员名单及待遇

税务局实行以央管为主的央地共管,国税总局湖南省税务局一批共录用385人,其中男生188人,女生197人,是少有的男女均衡。研究生45人,本科生333人,专科生7人,毕业于湖南本地大学的最多,其中: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2人,湖南工商大学17人,湖南农业大学14人,湖南工程学院11人,湖南大学10人。

从待遇上看,长沙市税务局〉湖南省税务局〉其他市局〉县局,每个月的基本工资不多,年终各种绩效、奖金才是大头,这就造成不同区域收入差异较大。

湖南税务局录用人员,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录用最多

国税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成立于,是主管税收工作的正厅级单位,负责组织财政收入、调控经济、调节社会分配。是湖南国考招人最多的体制内单位。

国税总局湖南省税务局一批共录用593人,其中男生291人女生302人,男女比例基本相当,是系统内难得的男女均衡。研究生83人,本科生504人,另有大专生6人。毕业于湖南本土大学的最多,如:湖南财政经济学院40人,湖南工商学院的36人,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4人,湘潭大学16人。

明星张艺兴在一系列中国名人逃税丑闻后成为税务服务公众大使

张艺兴

底,包括顶级主播在内的一批中国名人,继续曝出逃税丑闻,面临严厉处罚。然而,流行歌星张艺兴反对这种做法,成为湖南省税务局的官方代言人。

湖南省税务局官方新浪微博周三宣布,湖南省出生的张被任命为湖南省税务局宣传大使。

该帖子附有一张照片,显示张在7月1日至7月1日期间手持任命书,任命他为大使。

张转发公告称,他很荣幸成为大使。这位明星写道:“税收来自我们所有人,为我们所用。我将见证税收新服务,并与湖南省税务局一起聚集税收未来的发展动力。”

该公告一经发布就登上新浪微博热搜榜榜首,截至周三晚,相关话题标签浏览量已超过8.8亿次。

一位中国网友在新浪微博上评论说:“张的上任向其他名人证明,只有合法纳税,他们的事业才能走得更远。”

多地城市周三要求名人自查纳税情况,并“在底前纠正纳税问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发布的通知称,“9月份,已有不少名人和艺人联系我们部门进行自查,并在必要时缴纳了逾期税款。”

“但是,对于部分涉嫌重大逃税、经提醒拒不配合整改的个人,该部门已开展依法查处,并选取部分情节严重的重点案件予以公示。”

北京并不是唯一一个实施这些措施的城市。周三,上海、华东江浙等多个城市也发布了类似公告。

湖南当局宣布这一消息之前,中国名人发生了一系列逃税丑闻,其中顶级主播薇娅因逃税被华东浙江省杭州市税务机关罚款 13.4 亿元人民币。

在 年至 年期间,Viya 通过隐瞒个人收入和其他虚假纳税申报单,共逃税 6.43 亿元和 6,000 万元的其他少缴税款。

在此之前,税收问题毁了许多中国娱乐界名人的事业。中国女演员郑爽在 年 8 月被勒令支付 2.99 亿元人民币的罚款、税款和逃税罚款, 年,女演员范冰冰也因逃税和其他违法行为被罚款 8.83 亿元人民币 。

#张艺兴湖南税务纳税服务宣传大使##微头条日签##我要上头条##我要上微头条#

#株洲头条#【株洲8家企业上榜“湖南省企业税收贡献百强”,数量稳居全省第二!】12月24日,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审定公布度“湖南省企业税收贡献百强”榜单,株洲共有8家企业上榜,企业数量稳居全省第二。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株洲高科集团有限公司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株洲华晨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据介绍,度湖南纳税百强企业(集团)共实现税收1635亿元,占当年全省税收收入的40%

国税局权威答复:在长沙,以家庭为单位湖南省范围内唯一住宅方能免个税;#长沙买房# #@长沙卖房

湖南省保靖县:4月18日19时30分许,保靖县某某机关交通管理大队直属中队民警刘某奉命带队从保靖县某某机关出发,到位于保靖县税务局对面垃圾处理站前设点执行酒驾夜查任务。縢召源负责检查摩托车等小型车辆。

当晚19时40分许,縢召源拦下一男子(即本案被告人周某)驾驶的电动小黄车,要求驾驶人周某吹酒精筛查棒。周某吹了后,酒精筛查棒就闪光了。刘某看到后,就要求周某下车配合检查。周某下车后,承认喝了酒。

刘某及在场民警要求周某配合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周某认为自己只是喝酒驾驶非机动车不违法,便往道路边绿化带的人行道走去离开执勤现场。刘某及其他在场辅警见状跟随周某并要求“你先莫走”。刘某讲“你到底要浪门里?(保靖口音,意即你到底要怎么的?)”

周某答道“我要像浪门里,再你!(保靖口音,意即我要怎么的?随你!)”,并随即用右手推打刘某。刘某用右手抓周某欲控制周某,周某箍住刘某颈部用力抱甩致刘某单膝跪地。在场的其他辅警当即共同制服周某。

期间,周某不断辱骂、威胁执勤民警“杂种!”“老子坐两年牢出来,我再找你们”“莫让老子记到你们”等。刘某打电话报警,后指示将周某控制在警车上。

保靖县某某机关迁陵派出所接警后来现场处警,在交警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周某进行酒精含量检测(检测出周某酒精含量为101mg/100ml,周某当场表示确认)后,将周某传唤至保靖县迁陵派出所接受调查。

4月20日,刘某到保靖县中医院进行检查。保靖县中医院同日出具诊断证明书,诊断结果为:左耳耳廓软组织挫伤。经湘西州双雄司法鉴定所鉴定,鉴定意见为:被鉴定人刘某人体损伤程度不予鉴定。

7月19日,被告人周某在值班律师文铁军的见证下,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人周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袭警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系累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从重处罚;

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建议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一年。

被告人周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

指定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

1、被告人周某不存在特意暴力殴打执勤民警的主观恶意。案发时几名交警一直围着被告人,先发生争吵,后有相互推扯行为,马上被众多交警制服,并无起诉书指控的被告人用手勒住刘某的脖子,用力往地上压,导致刘某跪地无法正常呼吸的行为。被告人违法行为显著轻微,不应当适用刑法进行打击,给予行政处罚更为合适;

2、被告人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建议从轻处罚:①被告人的社会危害程度相对较小,建议从轻处罚;②被告人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理;③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

法院认为:

被告人周某酒后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被告人周某不仅未认识自己的行为违法,而且在执勤民警依法执行职务过程中,拒不服从现场执勤民警的指挥并配合检查,擅自离开执法现场,并在执勤民警制止其离开的情况下推打、抱甩执勤民警,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的规定,构成袭警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予以采纳。

被告人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系累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从重处罚;

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

被告人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认罪认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

指定辩护人王波的辩护意见1、2之①与查明的案件事实不符,理由不能成立,不予支持。其他辩护意见理由成立,予以采纳。结合被告人周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危害后果及悔罪表现,本院决定从轻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被告人周某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湖南省株洲市某公司逃避追缴欠税被税局追缴税款和罚款近3000万!有较大的社会影响!

纳税人名称株洲***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或社会信用代码914302***06110L

组织机构代码66***6110

注册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证件号码)杨某某,男,362202********5070

违法期间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证件号码)

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人员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证件号码)

实际负责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证件号码)

负有直接责任的中介机构信息

案件性质逃避追缴欠税

主要违法事实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经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采取偷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1127.58万元;

二、其他涉税违法问题,涉及税款711.69万元;三、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8.83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1839.26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1136.40万元的行政处罚。 经采取相关强制执行措施,税款、罚款、滞纳金仍未入库,有较大社会影响。

益阳市桃江县某加油站偷税,被税务局追缴税款和罚款2千万!

纳税人名称桃江县***加油站

纳税人识别号或社会信用代码914309227***52120G

组织机构代码73***52120

注册地址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

案件性质偷税

主要违法事实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经湖南省益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01月01日至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采取偷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817.35万元;二、其他涉税违法问题,涉及税款33.93万元。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851.29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1183.38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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