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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儿童公园在哪里 重庆儿童公园在哪里?

时间:2019-06-10 23:3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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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儿童公园在哪里 重庆儿童公园在哪里?

陪孙子到儿童公园玩耍(日记)

今天对重庆来说是一个难得的好天气,暖阳高照,微风拂煦,温度高达二十度。十点半钟,我和老伴陪着刚满四岁的孙子,在儿子的带领下,驱车三十余千米,来刭了壁山区儿童公园。

啊,好大的儿童公园!公园里建有一个两千多平方米的沙地,还有一个近万平方米的天然湖,湖中有各种彩色游船和游艇。

刚一下车,活泼可爱的孙子急下可待地拿着早巳预备好的塑胶铲子和塑胶运输车奔进了沙地。沙地里人山人海,成百上千的儿童都在大人的陪同下,玩着自已喜爱的活动。

肯定不是第一次来玩,孙子熟练地在沙地里挖着沙,装进车箱里,然而倒掉,如此反复做了几次后,又挖了两个大坑,自已站了进去,又用手抓沙将脚和腿埋进沙中,然而又跳出来。玩了一会,孙子要求我和他一起去玩,我童心大发,走进沙中,和孙子一起,玩起了我们小时候在沙地里经常玩的打洞架房子的游戏,孙子玩得好开心!

汐地里还设计了许多游戏,随后,我们让孙子玩攀爬房子的游戏。在一个三层楼房的一端最下面,设计了一个近两米高的攀崖物,孙子费了好大劲经于爬了上去,接着经过用软铁丝织成的网梯爬上三楼,又经过一个用软铁丝织成的大约十米宽的过道,来到一个房间,然后从房间的另一面,钻进一个用塑胶制成的直径大约一米的圆柱体滑道里,滑了下来,我们在滑道尽头等着。孙子重复地玩了五次,玩得很刺激,玩得汗流浃背,老伴急忙给他脱下棉衣。

之后,我们又带孙子玩了滑梯、旋转木马和滑轮。

之后我们来到湖边,租了一艘脚踏式游艇,我们带着孙子在湖中游玩起来。湖面上风平浪静,碧水蓝天,我心里格外舒畅,上百艘游船游艇竞相争渡,孙子玩得开心极了。

已经下午四点钟了,我们在公园餐馆吃了饭,然后开始返回了。

坐在返回的车上,我在想:这些祖国的花朵和未来,他们上小学前是多么的无忧无虑,生活是多么的开心快乐,但随着他们慢慢长大,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压力会接踵而来,如果这些孩子一生都能像小时候这样快乐地生活该有多好!(2月7日于重庆)

近日,重庆,一男子在单位组织下到重庆市璧山区枫香湖儿童公园进行团建活动,团建期间,张某在儿童游乐滑梯玩耍时摔伤,经医院诊断为胸椎骨折和双侧胸腔少量积液,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

经查,枫香湖儿童公园系公益性质公园,儿童游乐滑梯场地入口处有安全告示牌,明确告知游乐区设备仅适用于3至14岁儿童。

随后张某以璧山区城管局与璧山区文旅委作为该公共场所的管理者,未尽到管理者的责任,应承担侵权责任为由,将两单位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78130.5元。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认为,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对此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衡量标准应当符合社会一般价值判断,控制在合理的限度内,不应过分苛刻。

枫香湖儿童公园是专为儿童设计和建造的开放式的主题公园,属于公益性质和非营利性质,游乐设施旁边有安全告示牌。明确游乐设施的适用主体为3至14周岁的儿童,应当认定管理人在合理限度内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不存在相应的过错。

张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明知该公园为儿童主题公园的情况下,无视安全告示牌的警告,仍在进行玩耍,最终的伤害是由张某自身的过错行为造成的,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

有网友说:“你一个大男人怎么跑去儿童滑梯上玩?讲个笑话,其实十级最轻,一级最重。”

有的网友说:注意,这个男子是成年人,不是小孩。

还有的网友说:儿童重量轻,成人谁叫你玩呢?很多儿童设施有限制的,成人超重,后果自负,如果这也能赢,以后全国都不会在找的一个滑梯了。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了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责任,即“旅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和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不得不说,张某作为一个成年人,在一个具有公益性的儿童游乐园,玩耍儿童专用游乐设施,不仅没有意识到自己自身的行为不恰当,且在因自身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而受伤后,还起诉公园的管理人员要求赔偿。

在此提醒大家,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定监护责任。对于存在的危险娱乐项目,监护人要充分衡量危险大小与未成年人自控能力之间的适合度,提高警惕,避免发生意外。

每一名公民在社会生活、家庭生活和日常工作中都应该提高自身素质和道德修养,遵守社会公德,培养良好的文明习惯,帮助改善社会风气。

你对张某的行为怎么看呢?那么,说说你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吧?大家一起互动哦!#重庆头条# #新闻# #我要上头条#

【这两天,许多重庆朋友,都在网上投诉许多人将“马路当成停车场”!】昨天有朋友回小区时,经过小区外的断头路,双向2车道的道路,硬生生被停成了单行道!

而网上这样的信息,还有很多,比如:

1、南岸茶园江南水岸公租房,到处把车子停到马路上……!

2、儿童公园附近的车子都停到人行道上去了……!

3、大学城思贤路路口,一条马路停4排车……!

4、锦橙路公交车站,天天都是私家车乱停……!

这样的信息,还有很多。最近面对这样将马路当成停车场的现象,确实给一些其他朋友造成了困扰。一些开车通行的朋友,很是无奈。

最近,一些路段,马路停车多的现象,可能有这样一些原因:一是一些车主或是家人被羊,只得在家抗病毒,而一些小区及周边临停车位紧张。

二是一些车主临停时间长,不愿意承担高昂的临停费用。不过,最近执法部门也很人性化,都是提示尽快开走,不然就要贴单了。

还是建议车主们,将车停到附近的停车场或是停车位上,如果临停费用太高,不如办理月租呀,比如茶园江南水岸公租房的月租车位不到3百一月吧,比临停划算多了!#重庆头条# #头条创作挑战赛# #生机大会#

李家沱的融汇半岛修了一个融汇大酒店,看起来还是非常的大气,准备周末去它旁边的儿童公园玩一下的,但是重庆这个雨一直断断续续的下,没办法就只能在融汇大酒店转一圈,转完正准备开车走人的时候才发现一共待了17分钟要收费3块钱,说实话这一圈转的可真贵呀,像这种才开业不久的酒店来说不应该是停车免费吗?#重庆头条#

老公表妹从外地回来办事,没有提前告诉我们,婆婆说吃了剩菜不好,我就只做了4个人的饭菜,表妹提着一包礼品递给婆婆,接着说家常便饭她天天吃,她提议带婆婆去吃火锅,没想到婆婆是这样的反应。

前几天,我们接车位,老公请了一天假,上午我们接完车位,我们准备带儿子去壁山儿童公园玩,谁知下起了大雨,我们只好开车回家,为此小家伙还说我们不讲信用。

回到家,婆婆上班还没回来,我陪儿子去了沙发上看电视,老公去厨房切菜,不一会儿婆婆回来了,婆婆问吃什么,我说雨太大了,没有买菜,冰箱有什么就做什么,婆婆就没有说话。

等饭好了,我就去炒菜,给孩子做了鱼汤,还有孩子头一天没吃完的鸡腿,做了了一个芹菜炒肉,一个四季豆,还有一个凉拌菜,我们四个人就够了,半个小时后,11点40,我们刚准备拿碗开饭,门铃声响起了。

婆婆赶紧去开门,结果是老公的表妹,说回家办什么事情,她说她给公公打了电话,但是公公没有告诉我们她要来,她把一盒礼品递给了婆婆,我招呼她赶紧上桌吃饭,我就去切一点水果。

表妹没有上桌,而是在沙发上和婆婆坐着聊天,我喊了两次,怕凉了,让他们吃了再谈,结果她们像没听到一样,老公去叫了一次,表妹说等会,电梯坏了她走的楼梯,让她歇口气,之后我也坐在茶几旁等待她们吃饭。

过了一会儿,儿子去拉他奶奶,说该吃饭了,婆婆就起身说吃饭,我说凉了,我去热一下,谁知表姐说:就这两个菜啊,家常便饭我天天都吃了的,我回重庆来就是想来吃火锅和串串的,哪怕自助餐都可以…

老公原本已经转进厨房热饭菜去了,谁知表妹会这样说,老公便没有再热菜,老公问表姐想要吃什么,表姐没有回答老公,只是对着婆婆说:小姑姑我带你去吃火锅,你给我介绍一下,你们这里那一家好吃一些,没关系,我请客,这些年,你侄女在外面混的还可以,在家里挣钱方面,我一点都不会比我老公差,我还是我们老板的助理…

我听着这话心里有点不舒服,但是也没有说什么,这时婆婆笑着说:算了,你来是客,你在外面好能干哦,我们不知道你会来,想得确实不够周到,他们小两口结婚几年也还挺争气,你嫂子带娃儿也有兼职,你哥工资也上万,房子他们自己从新买了,也装修好了,没什么压力,他们小两口每月都会带娃儿出去吃点火锅什么的,他们知道那家好吃,你喊他们带路…

听了婆婆的话,表姐没有接话,婆婆抱着儿子走在后面,我和老公走在前面去找了一家串串店,吃了一个午饭,下午表姐就直接回老家去了。

我是@灵爽心语 ,我认为年轻人亲戚之间都有微信,你去别人家做客,你可以告诉你哥,你想吃什么,或者你可以和年轻人直接开玩笑,比如:哥,我要回重庆办点事,你还是请我吃顿火锅或者串串啥…这样也没人会笑话啊,还会很高兴,气愤也融洽啊。

如果大家遇到这样的表妹,你会如何应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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