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禁猎期通告非法狩猎
莆田涵江一男子被批准逮捕
本网讯 8月13日,莆田涵江区首例因违反禁猎期通告进行非法狩猎犯罪嫌疑人宋某华被批准逮捕。
7月18日,宋某华无视国家法律,在涵江区庄边镇吉云村一山上,使用电子诱捕、架设捕鸟网等方法非法猎捕1只画眉鸟。
8月3日,宋某华被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森林警察大队刑事拘留。经鉴定,被猎捕到的1只鸟类属于雀形目科画眉亚科画眉,画眉列入《福建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关于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的通告》于6月2日起执行,全年为禁猎区。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电子诱捕、网捕属禁用的方法。
8月13日,涵江检察院依法对宋某华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记者 郑家悦 通讯员 林柠
【来源:福建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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