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吴忠丹、吴冬梅等5人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案,日前,经青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吴忠丹以组织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吴冬梅以组织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陈航以组织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何其望以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杨伟以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忠丹、吴冬梅、陈航共同招募、纠集、管理多名卖淫人员,进行卖淫活动,三被告人其行为已构成组织卖淫罪。被告人何其望、杨伟明知他人实施组织卖淫活动仍从中牵线搭桥,招募嫖客,二人行为已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
来源:12309中国检察网
【来源:西安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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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吴忠丹 吴冬梅等5人组织卖淫 协助组织卖淫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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