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黄坤、卢熙发、林远英诈骗案,日前,经青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黄坤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卢熙发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林远英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坤、卢熙发、林远英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来源:12309中国检察网
【来源:西安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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