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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编写技巧(资料员必备)

时间:2021-02-17 22: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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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编写技巧(资料员必备)

一、资料编制基本原则

1、同步性原则:资料应保证与工程施工进度同步,随工程进度收集整理。

2、规范性原则:施工资料所反映的内容要准确,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相关规范、标准及行业、地方等规程要求。

3、时限性原则:施工资料的报验报审及验收应有时限要求。

4、有效性原则:施工资料内容应真实有效,签字盖章完整齐全,严禁随意修改。

(一)总要求:

时序关系明确、逻辑,工种穿插合理,资料关系明确对应,质量评定有据,保证资 料齐全,管理 痕迹清晰。

1、各项资料不得进行涂改、伪造或随意抽撤。

2、施工过程中的资料应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不应补做。

3、资料之间有关联时相互应能正确衔接。

4、书写认真、字迹清晰、内容完整、签字盖章手续 齐全。

5、各项资料的收集、填写应全面,应能够切实反映施工过程的实际情况,证明工程的内在质量。

6、资料应有详细的目录,方便查找。

7、资料的组卷应合理、装订整齐,页码应清晰且与目录一致。

(二)资料归档基本原则

工程文件应由项目部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档案室归档,各职能部门应在项目部归档同时,将该工程相应的文件材料向档案室归档。移交工程文件时,应将整理好的案卷填写文件移交清单,由质量技术部审核签字后,移交档案室。文件移交清单一式三份,三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盖章后交接。一份由项目部留存,一份由质量技术部留存,一份由档案室存档

一)归档资料的要求

1、归档文件必须完整、准确、系统,能够反映工程建设活动的全过程。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文件的质量满足上文的要求。

2、归档的文件必须经过分类整理,并应组成符合要求的案卷。

二)归档时间的要求

1、根据建设程序和工程特点,归档可以分阶段分歧进行,也可以在单位或分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进行。

2、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任务完成时,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各自形成的有关工程档案向建设单位归档。

三)归档程序的要求:

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在收齐工程文件并整理立卷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根据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要求对其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和案卷质量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向建设单位移交。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档案时,应编制移交清单,双方签字、

盖章后方可交接。

(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归档(建设单位)→归档(城建档案馆)

二、工程资料的归档范围

1.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 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2.工程文件的具体归档范围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和附录B的要求。

3.声像资料的归档范围和质量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建档案业务管理规 范》CJJ/T 158的要求。

4.不属于归档范围、 没有保存价值的工程文件,文件形成单位可自行组织销毁。

5.工程资料归档范围(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6.工程资料归档范围(监理单位):

7.工程资料归档范围(施工单位):

工程资料归档范围(竣工图):9.工程资料归档范围(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三、建筑工程资料的组卷

一)工程文件与档案建筑工程文件简称工程文件,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等。建筑工程档案简称工程档案,是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二)建设工程档案的载体(1)载体:建设工程档案被记录的形式和方法 1、纸质载体:以纸张为基础的载体形式;

(2)微缩品载体:以胶片为基础,利用微缩技术对工程资料进行保存的载体形式;

(3)光盘载体:以光盘为基础,利用计算机技术对工程资料进行存储的形式;

(4)磁性载体:以磁性记录材料(磁带、磁盘等)为基础,对工程资料的电子文件、声音、图像进行存储的方式 。

三)工程资料管理质量要求

(1)工程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实际的状况,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材料必须完整、准确和系统。

(2)工程资料应使用原件,因各种原因不能使用原件的,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并有经办人签字及时间。

(3)工程资料应保证字迹清晰,签字、盖章手续齐全,签字必须使用档案规定用笔。计算机形成的工程资料应采用内容打印,手工签名的方式。

(4)施工图的变更、洽商绘图应符合技术要求。凡采用施工蓝图改绘竣工图的,必须使用反差明显的蓝图,竣工图图面应整洁。

(5)工程档案的填写和编制应符合档案微缩管理和计算机输入的要求。

(6)编制报送的建设项目(工程)档案缩微制品,必须依据国家微缩标准进行制作,主要技术指标(解像力、密度、海波残留量等)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保证质量,以适应长期安全保管。

(7)工程资料的照片(含底片)及声像档案应图像清晰,声音清楚,文字说明或内容应准确。

四)工程资料组卷的原则

(1)组卷应遵循工程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一个建筑工程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项目应按单位工程组卷。

(2)工程资料应按照不同的收集、整理单位及资料类别,按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和竣工图分别进行组卷。案卷排列要有内在联系,便于档案的利用和查考。

(3)卷内资料排列顺序应依据卷内资料构成而定,一般顺序为封面、目录、资料部分、备考表和封底,组成的卷案应美观、整齐。

(4)卷内若存在多类工程资料,同类资料按自然形成的顺序和时间排序,不同资料之间的排列顺序可参照各地档案馆或公司的顺序排列。

(5)案卷不宜过厚,一般不超过40mm。案卷内不应有重复资料,不同载体的文件一般应分别组卷。

五)工程资料组卷的方法

(1)工程基建文件组卷。基建文件可根据类别和数量的多少组或一卷或多卷,如工程决策立项文件卷,征地拆迁文件卷,勘察、测绘与设计文件卷,工程开工文件卷,商务文件卷,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文

件卷。同一类基建文件还可根据数量多少组成一卷或多卷,基建文件组卷具体内容和顺序可参考各地档案馆或公司要求。

(2)监理文件组卷。监理文件可根据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阶段和数量多少组成一卷或多卷。

(3)施工文件组卷。施工文件组卷应按照单位工程、系统、专业、阶段划分,每一专业、系统再按照资料类别顺序排列,并根据资料数量多少组成一卷或多卷。

(4)竣工图组卷。竣工图应按单位工程、专业进行组卷,可分为工艺平面布置竣工图卷、建筑竣工图卷、结构竣工图卷、给排水与采暖竣工图卷、建筑电气竣工图卷、智能建筑竣工图卷、通风与空调竣工图卷、电梯竣工图卷、室外工程竣工图卷等,每一专业可根据图纸数量多少组成一卷或多卷。

六)工程资料组卷的要求

(1)向城建档案馆报送的工程档案应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14)的要求进行组卷。

(2)文字材料按事项、专业顺序排列。文字材料和图纸材料原则上不能混装在一个装具内,如资料材料较少,需放在一个装具内时,文字材料和图纸材料必须混合装订,其中文字材料排前,图样材料排后

(3)单位工程档案总案卷数超过20卷的,应编制总目录卷。

七)案卷页号的编写

(1)编写页号应以独立卷为单位,在案卷内资料材料排列顺序确定后,均以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写页号。

(2)每卷从阿拉伯数字1开始,用打号机或钢笔一次逐张连续标注页号,采用黑色、蓝色油墨或墨水。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和卷内备案表不编写页号。

(3)页号编写位置:单面书写的文字材料页号编写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文字材料页号正面编写在右下角,背面编写在左下角。

(4)图纸折叠后无论何种形式,页号一律编写在右下角。

四、工程资料的封面与目录

一)案卷封面

案卷封面包括工程名称、案卷题名、编制单位、编制日期(以上由移交单位填写)、保管期限、密级、共×册第×册等(由档案接收部门填写)。

注:1.卷盒、卷夹封面AX B= 310X220;

2.案卷封面AXB= 297X210;

3.尺寸单位统一为:mm,比例1:2。

二)案卷目录

包括序号、工程资料题名、原编字号、编制单位、编制日期、页次和备注。卷内目录内容应与案卷内容相符,排列在封面之后,原资料目录及设计图纸目录不能代替。

注: 尺寸单位统一为:mm,比例1:2。

三)卷内备考表

内容包括卷内文字材料张数,图样材料张数,照片张数等和立卷单位的立卷人、审核人及接收单位的技术审核人、档案接收人签字。

注: 尺寸单位统一为:mm,比例1:2。

四)案卷脊背

案卷脊背项目有档号、案卷题名,由档案保管单位填写。城建档案的案卷脊背由城建档案馆填写。

注:

1、D=20、30、40、50mm;

2、 尺寸单位统一为:mm,比例1:2。

五)案卷目录

单位工程档案总案卷数超过20卷的,应编制总目录卷。 内容包含:案卷号、案卷题名、文字页数、图纸张数、编制单位、编制日期、保管期限、密级等

案卷规格

卷内资料、封面、目录、备考表统一采用A4幅(297mm×210mm)尺寸,图纸分别采用A0(841mm×1189mm)、A1(594mm×841mm)、A2(420mm×594mm)、A3(297mm×420mm)、A4(297mm×210mm)幅面。小于A4幅面的资料要用A4白纸(297mm×210mm)衬托。案卷装具案卷采用统一规格尺寸的装具。属于工程档案的文字、图纸材料一律采用城建档案馆监制的硬壳卷夹或卷盒,外表尺寸310mm(高)×220mm(宽),卷盒厚度尺寸分别 为50mm、30mm两种,卷夹厚度尺寸为 25mm;少量特殊的档案也可采用外表尺寸310mm(高)×430mm(宽),厚度尺寸为50mm。案卷软(内)卷皮尺寸为297mm(高)×210mm(宽)。六)案卷装订

(1)文字材料必须装订成册,图纸材料可装订成 册,也可散装存放。

(2)装订时要剔除金属物,装订线一侧根据案卷厚薄加垫草板纸。

(3)案卷用棉线在左侧3孔装订,棉线装订结打在背面。装订线距左侧20mm,上下两孔分别距中孔80mm。

(4)装订时,须将封面、目录、备考表、封底与案卷一起装订。图纸散装在卷盒内时,需将案卷封面、目录、备考表用棉线在左上角装订在一起。

五、竣工图编制方法

1、竣工图的专业类别应与施工图对应;

2、当施工图没有变更时,可直接在施工图上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形成竣工图;

3、凡一般性图纸变更,编制单位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可在施工图上直接改绘,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4、凡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布置、项目等重大改变或图面变更超过1/3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

5、竣工图应依据审核后的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洽商记录、工程测量记录等编制,并真实反映竣工工程的实际情况。

6、利用电子版施工图改绘竣工图。

7、利用施工蓝图改绘竣工图。

8、利用翻晒硫酸纸底图改绘竣工图。

9、重新绘制的竣工图。

10、利用电子版施工图改绘的竣工图原则。

(1)将图纸变更结果直接改绘到电子版施工图中,用云线圈出修改部位,做好修改内容备注表;

(2)竣工的比例与原施工图一致;

(3)设计图签中应有原设计单位人员签字;

(4)委托本工程设计单位编制竣工时,应直接在设计图签中注明“竣工阶段”,并应有绘图人、审核人的签字;

(5)竣工图章可直接绘制成电子版竣工图签,出图后应有相关责任人的签字。

11、利用施工蓝图改绘的竣工图原则

(1)在施工蓝图上改绘竣工图一般采用杠(划)改法、叉改法。局部修改可以圈出更改部位,在原图空白处绘出更改内容。所有变更处都必须引索引线并注明更改依据;

(2)在施工图上改绘,不得使用涂改液涂抹、刀刮、补贴等方法修改图纸。具体的改绘方法可视图面、改动范围和位置、繁简程度等实际情况而定;

(3)文字和数字的修改,应彩用下图所示,并应注明修改依据,修改依据应注明编号和日期;

(4)对于少量修改的图纸,图形的修改应采用旁图所示叉改法,并应注明修改依据,修改依据应注明编号和日期;

(5)应使用刀片将需要更改部位刮掉,再将变更内容标注在修改部位,在空白处做修改内容备注表;

(6)晒成蓝图后加盖竣工图章。

六、工程文件的归档与移交

1、工程文件归档是指工程文件形成单位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完成其工作任务后,将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整理、立卷后,按规定移交档案管理机构。

2、对建设工程而言,归档有3个层次的含义:

一是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将本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向本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二是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将本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向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三是建设单位将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向城建档案馆移交。

3、归档文件要求

(1)归档文件必须真实、完整、准确、系统,能够反映工程建设活动的全过程。

(2)归档的文件必须经过分类整理,并应组成符合要求的案卷。

(3)根据建设程序和工程特点,归档可以分阶段分期进行,也可以在单位或分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进行。

(4)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在收齐工程文件并整理立卷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依据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要求对档案文件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情况和案卷质量进行审查。

(5)工程档案一般不少于两套,一套由建设单位保管,一套(原件)移交当地城建档案馆(室)。

4、工程竣工资料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工程竣工验收前,各参建单位的主管(技术)负责人应对本单位形成的工程资料进行竣工审查;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验收规范规定和城建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对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汇总的工程资料进行验收,使其完整、准确。

(2)单位(子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合格后填写《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并附相应的竣工资料(包括分包单位的竣工资料)报项目监理部,申请工程竣工预验收。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监理部人员与施工单位进行检验验收,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

(3)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通过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含分包单位)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形成《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4)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项目或大型工程项目的预验收和验收会,应有城建档案馆参加验收。

(5)属于城建馆接收范围的工程档案,还应由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对工程档案资料进行预验收,并出具《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

(6)凡列入城建档案馆(室)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

5、工程资料验收的内容

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在进行工程档案预验收时,应重点验收以下内容。

1)工程档案是否齐全、系统、完整。

2)工程档案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地反映工程建设活动和工程实际状况。

3)工程档案是否已整理立卷,立卷符合规范的规定。

4)竣工图绘制方法、图式及规格等是否符合专业要求,图面整洁,盖有竣工图章。

5)文件的形成、来源是否符合实际,要求单位和个人签章的文件,其签章手续完备。

6)文件材质、幅面、书写、绘图、用墨、托裱等是否符合要求。

6、工程竣工资料验收程序

7、工程竣工资料移交要求

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及时交总包单位。

1)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应将工程资料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时间、套数移交给建设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档案时,应编制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交接。

2)凡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档案,竣工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建设单位必须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并办理移交手续。

3)停建、缓建建设工程的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

4)对改建、扩建和维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原工程档案。

8、工程竣工资料移交内容

1)工程资料移交书是工程资料进行移交的凭证,应有移交日期和移交单位、接收单位的盖章。

2)工程档案移交书:使用城市建设档案移交书为竣工档案移交的凭证,应有移交日期和移交单位、接收单位的盖章。

3)工程档案微缩品移交书:使用城市建设档案馆微缩品移交书为竣工档案进移交的凭证,应有移交日期和移交单位、接收单位的盖章。

4)工程资料移交,办理的工程资料移交书应附工程资料移交目录。

5)工程档案移交目录:使用城市建设档案移交目录作为工程档案移交目录的凭证。工程档案移交,办理的城市建设档案移交书应附城市建设档案移交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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