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切实减轻疫情对全市商务领域企业生产经营影响,帮助企业共渡难关、加快复工复产和稳定发展,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创新方式为商贸流通企业创造安全便利的营商环境
(一)帮助重点商贸流通企业特别是生活必需品保供骨干企业组织货源,并与生产企业建立产销合作关系,完善预警预测机制,提升市场供应能力。
(二)对大型商场、超市、便利店、配送企业发放防疫物资并开通生活必需品绿色通道,保障企业安全便利运营。
(三)鼓励电商企业提升网络营销能力,推进线上线下融合,支持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与物流配送企业开展“无接触服务”。鼓励在疫情期间第三方平台开展线上活动、直播补贴等为商户提供流量,降低商户上线运营费用,降低商户运营成本。
(四)支持各类商会、行业协会为企业防控、恢复经营提供指导和服务。
(五)倡导出租方为大型商场、超市、餐饮、便利店、配送企业等减免一定的租金。
(六)帮助商贸流通企业落实复工复产补贴和水、电、气、暖等“欠费不停供、补缴不收滞纳金”的措施。
(七)对在疫情期间,做出突出贡献的商贸流通企业,帮助争取上级奖励资金。
(八)推动有条件的餐饮企业开展互联网订购、上门送餐等新型餐饮服务,家政企业改线下培训为线上培训,促进餐饮、家政等行业实现稳步经营。
(九)鼓励市内大型汽车经销企业采取与知名网络平台合作,开展“线上购物节”、“家电节”等网上促销活动。
二、激活机制为外经贸企业创造安全便利的营商环境
(十)充分发挥包保服务作用,加强疫情期间对全市外贸进出口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随时了解掌握全市包保的外贸企业及旗区包保的重点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
(十一)通过联席会议机制,对重点外贸企业复工生产中遇到的防疫物资短缺、招工用工难、物流运输不畅、供应链中断等问题,会同有关部门逐项加以解决。
(十二)指导企业及时调整近期贸易促进活动,加大网上广交会、华交会等展会的参与力度,稳定并扩大国际市场和销售渠道,引导有条件的企业或企业境外分支机构在疫情期间积极参加境外展会。
(十三)进一步简化进出口许可证件的办理手续,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通过无纸化方式进行申领。
(十四)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平台,邀请行业专家为外资企业提供国家应对疫情支持政策解读、复工风险防控及招商引资等方面的知识和经验。
(十五)深入宣传“走出去”战略,积极推动企业“走出去”,为企业提供境外投资的政策咨询。
(十六)充分利用境外企业和对外投资联络服务平台,做好重点企业的风险防范和跟踪服务工作。
三、“空中”联络为招商引资企业创造安全便利的投资环境
(十七)加强与国内外商协会联系,支持以网络视频、微信等手段开展招商引资。
(十八)对成熟且有签约意向的招商引资项目,组织网上对接、洽谈,促进尽快签约。
(十九)对已签约项目,全力做好项目的立项、开工、投产全过程服务,确保项目尽快落地。
四、加大补贴为口岸运行创造安全便利的环境
(二十)鼓励机场管理集团适度加大国际航线补贴力度,视疫情防控情况,率先开通我市至东南亚、俄罗斯等地旅游热点城市和地区国际航线,推动联程航线发展,确保年内口岸客运吞吐量完成5万人次以上。
(二十一)支持机场集团加快推进进境水果、食用水生动物和进口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项目的建设,确保项目年内尽早完成建设、通过验收并启动运营
鄂尔多斯市商务局
2月24日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 鄂尔多斯市 鄂尔多斯市商务局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支持商务领域企业健康发展的21条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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