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民政部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就专项行动重点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指出,到年底,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全面实施,全国统一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制度普遍推行,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准备工作有序开展,养老院重大安全隐患基本消除,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长效机制逐步健全,社会对养老服务满意度持续提升。
《通知》要求统筹做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和有序恢复服务秩序工作,及时调整完善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策略,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有序恢复养老服务秩序。加强《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宣传推广,组织开展分级培训和评估,进一步完善配套措施,年底前实现60%以上的养老机构提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推行全国统一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制度,为养老服务市场公平竞争和老年人知情选择提供参考。
《通知》要求,推动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建立新型监管机制和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完善养老机构服务纠纷预防和处置机制。此外,继续实施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
来源:健康报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官网
编辑:康小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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