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眠网,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失眠网 > 重庆市居民医保缴费政策出炉

重庆市居民医保缴费政策出炉

时间:2023-10-25 01:12:09

相关推荐

重庆市居民医保缴费政策出炉

日前,记者从区医保中心获悉,重庆市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政策落地。明年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提高,新增医保待遇。 据了解,我区参保人员范围不变,仍为户籍在重庆市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在渝高校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以下统称大学生);出生并具有本市户籍的新生儿(以下简称新生儿)。城乡居民集中缴费时间为9月至12月,错过集中缴费期的城乡居民,可在9月30日前参保缴费;新生儿办理独立参保缴费时间为其出生之日起90日内。 个人缴费标准上涨 度城乡居民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一档110元/人.年、二档280元/人.年,较今年分别上涨了30元和80元。需要注意的是,本标准适用于今年9月至6月底期间参保缴费的。7月至9月参保缴费的,一、二档每人每年还将加收财政补助标准。 在渝高校大学生参加9月-8月学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一档80元/人.年,二档200元/人.年,较今年分别上涨了20元和50元。 医保待遇明确 在9月至12月期间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时间为1月1日-12月31日;在1月、2月参保缴费的,享受待遇时间为缴清费用的次月1日-12月31日;在3月1日后参保缴费的,需等待90日后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至12月31日。 在秋季开学之日起的60日内参保缴费的大学生,享受待遇时间为9月1日-8月31日。新生儿独立参保缴费的,享受待遇时间为其出生之日起-12月31日;新生儿未独立参保缴费的,可从其出生之日起随参加居民医保的母亲享受当年的居民医保待遇。 费用报销有变化 据记者了解,城乡居民度居民医保的门诊定额包干标准,仍按80元/人标准执行。 居民医保新增医保待遇:按照国家建立普通门诊统筹有关要求,从起将建立基层医疗机构居民医保普通门诊费用报销制度。在定额包干基础上,参保人员在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以及一级及以下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等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就医购药费用,可由居民医保基金按比例报销一定金额,具体办法在制定中。

如果觉得《重庆市居民医保缴费政策出炉》对你有帮助,请点赞、收藏,并留下你的观点哦!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