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下午,一个三岁小孩“大闹”鄞州法院。原来是一男子为了阻碍法院拘留其丈母娘,竟将自己三岁的儿子独自留下以“威胁”法官。
1996年,40多岁的刘某带着女儿与老杨再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其间,两人将老杨婚前所有的一座楼房和三间平房进行了翻新。,自感身体状况不佳的老杨立下遗嘱:一座楼房和其中一间平房归刘某所有,另外两间平房归自己的外甥女叶某所有。
7月,老杨去世。刘某拒绝按照遗嘱分割房产。无奈之下,叶某向鄞州法院起诉。9月,鄞州法院作出判决:两间平房归原告叶某所有,并限刘某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将房子交出。
然而,一年多过去了,刘某仍未履行生效判决,叶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多次上门做工作,刘某却说:“除非我死了,否则不可能腾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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