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学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及奖惩方案
为了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坚持“谁的岗位,谁负责”的原则,维护学校稳定,保护师生生命安全,把学校建成安全文明校园。全校教师都应承担安全教育工作的职责,同时也应受到一定的奖励。为体现奖惩分明,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安全教育工作奖惩制度。
1、学期初各班级制定安全目标,完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报请校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2、学校根据每月考察结果,给予各班管理合格的人员200元左右的奖励。
3、学校对不符合规定的与不按规定整改的,一律进行安全告诫。告诫要及时认真总结对照检查,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4、安全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凡有重大事故的,年度考核可以降低一等次。
5、学校对安全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应实行特奖,每月奖50元。
6、学校管理层安全管理目标考核要逐级落实,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年级,每名教师,奖惩采用一月一兑现的办法。
考核办法
1、经考核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的,定为——合格和基本合格等级,全额发放管理资金。
2、对于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定为不合格,据情况轻重扣发安全考核奖。
、发生一般安全事故,但未造成较大影响的,每月扣除直接责任人安全奖50元。
、由于工作失职发生重大事故的扣除责任人的全部安全奖。
、严重失职造成特大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3、对积极主动挺身而出,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各种安全事故发生成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作出显著贡献的师生,学校将给予以通报表扬,给予一定重奖。
4、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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