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眠网,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失眠网 > 紧急通知山西省防指决定对吕梁等9市立即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

紧急通知山西省防指决定对吕梁等9市立即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

时间:2023-02-19 18:40:36

相关推荐

紧急通知山西省防指决定对吕梁等9市立即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

刚刚收到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消息:

据气象部门预报,未来一周我省大部分地区将出现连续强降雨过程,主要集中在24-26日,局部地区雨量可超过100毫米。省防指决定自7月24日18时起,对太原、大同、阳泉、长治、朔州、晋中、忻州、临汾、吕梁9市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请各地防指和各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广大民众要做好安全防范,特别是山洪、地质灾害威胁区和居住在危房、危窑内的群众,要加强防范,提前做好转移和安置工作。

省国土资源厅和省气象局也发布了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

来看看天气情况

中央气象台于今日6时继续发布暴雨蓝色预警,包括陕西、山西、河北在内的九省份部分地区有大雨或暴雨。

山西省气象部门连续发布强对流蓝色预警,最新的一个是这个

注意,最高降水100mm,时间是25日夜间到26日

其他预报情况:

我省将出现明显降水天气过程

受冷暖空气共同影响,预计未来一周我省将出现明显降水天气过程,强降水主要集中在24~26日,其中25日夜间~26日忻州以南、临汾长治以北的局部地区雨量可超过100mm。具体预报如下:

7月24日:全省大部分地区有阵雨或雷阵雨, 北中部部分地区及长治部分地区有中到大雨,朔州、忻州、吕梁、阳泉、太原等地的局部可达暴雨,并伴有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晋中南部、临汾、运城等地的大部分地区有35℃以上、其中临汾部分和运城大部分地区有37℃以上的高温天气。

7月25日:全省有分布不均的阵雨或雷阵雨,北中部部分有中雨,局部地区有大到暴雨,并伴有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临汾、运城等地的部分地区有35℃以上的高温天气。

7月26日:全省有小到中雨,忻州以南、临汾长治以北的部分地区有大雨,局部地区暴雨,并伴有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

7月27~28日:北部局部和中南部大部分地区有阵雨或雷阵雨,中南部部分地区有中到大雨,局部有大到暴雨。

请大家做好防范。

延伸阅读:防汛的省级应急预案(部分)

4.1.1按洪涝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并通过媒体按时段发布应急响应级别。

Ⅰ级(红色)特别严重

Ⅱ级(橙色)严重

Ⅲ级(黄色)较重

Ⅳ级(蓝色)一般

Ⅳ级(四级)响应是什么情况:

4.5.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四级响应。

1 全省发生一般洪水或数市发生较大洪水;

2 黄河干流出现险情或主要河流发生严重险情;

3 大中型水库出现险情或小型水库出现严重险情;

4.5.2四级响应行动

1省防办主任主持会商,根据会商结果报指挥部主要领导批准后做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的监视和对防汛工作的指导,派出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工作。并将情况上报省政府。

2水文、气象部门加强相关地区的汛情监测,做好洪水预测预报,并将情况及时报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3相关县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副总指挥主持会商,具体安排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按照预案采取相应防守措施;并及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

4.6 信息报送和处理

4.6.1汛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4.6.2防汛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4.6.3属一般性汛情、工情、险情、灾情,按分管权限,分别报送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值班室负责处理。凡因险情、灾情较重,按分管权限上报一时难以处理,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经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审批后,可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值班室上报。

4.6.4凡经本级或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采用和发布的洪涝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立即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4.7 指挥和调度

4.7.1发生洪水险情后,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启动应急预案,并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4.7.2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4.7.3发生重大洪涝灾害后,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派出由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现场,加强领导,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

4.8 抢险救灾

4.8.1出现洪涝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向相关部门通报情况。

4.8.2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当地政府或上一级相关部门指挥决策。

4.8.3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迅速调集本部门的资源和力量,提供技术支持;协助政府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

4.8.4处置洪涝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各单位或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4.9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9.1出现严重的洪涝灾害后,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当地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4.9.2必要时可通过当地人民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4.10 信息发布

4.10.1新闻报道应遵循的原则: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为抗洪救灾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10.2省级新闻单位公开报道的汛情、灾情及防汛抗洪动态等,由省防指统一审核和发布,涉及军队的,由军队有关部门审核。

4.10.3地方报道:重点汛区、灾区和发生局部汛情、灾情的地方,根据当地实际,由各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当地党委宣传部门共同商定宣传报道意见。

4.11 应急结束

4.11.1当洪水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视汛情,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

4.11.2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取土后的土地组织复垦,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种。

4.11.3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协助当地政府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以上来自《山西省防汛应急预案》

如果觉得《紧急通知山西省防指决定对吕梁等9市立即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对你有帮助,请点赞、收藏,并留下你的观点哦!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