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外地医保
怎么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在北京市参加过城镇职工医保的人员去外地工作,并参加了当地城镇职工医保,怎么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通过以下两个步骤办理:
1
参保人员在本市减员(参保单位不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前提下,只需要打印《参保凭证》,并将《参保凭证》交给新参保地经办机构,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向本市发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2
本市在收到新参保地发来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15个工作日内,生成并向新参保地邮寄《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变更类型信息表》。
外地医保——北京医保
怎么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在外地参加过城镇职工医保的人员来京工作,并参加了本市城镇职工医保,怎么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通过以下三个步骤办理:
1
参保人所在单位或者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仅用于核验)及复印件、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凭证》原件,到本市参保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移接续柜台办理转入手续(“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也可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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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参保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转入业务申请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生成并向参保人原参保地经办机构邮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通知原参保地提供《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变更类型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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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参保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原参保地的《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变更类型信息表》后,核实确认相关信息;如果有转移资金一并到账的情况下,需同时确认资金到账情况无误后,在15个工作日内为参保人办理转入手续。
信息转自医保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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