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师法,义务教育法,还有未成年保护法,有明显规定,教师对学生,不能有体罚,变相体罚,还有一些人格侮辱的行为。
那我们来看看,罚站,属不属于这三种情况。
体罚包括罚站,罚跑,罚蹲,当然那些直接打孩子的,那肯定是的。变相体罚呢,包括罚抄写(只抄一两遍的不算,罚五遍十遍的那种明显的就算),还有罚钱,罚打扫好几天的,不让上课,停课的,还有辱骂的,通通都算。
所以从严格意义上来说,罚站确实是属于体罚。
但是从一般老师,学生,家长的理解上面来说,罚站并不能算是体罚,或者是变相体罚,因为这个界限很难去界定,如果真完全按照那个规定来,那老师估计说话都不能大声了,否则会有辱骂孩子的嫌疑了。
我相信大多数的家长,学生和老师,都认为罚站是一种正常的教育手段,当然,不能罚太久,顶多一节课,四十分钟吧,如果是一小时以上的,那就不妥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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