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南山户籍老人到底可以享受哪些福利待遇?南山区民政局为您详细解答。
区领导看望福利中心老人。
福利一
高龄老人可申领津贴
1、申请人条件:
具有深圳市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
具有南山区户籍且年龄在70周岁-79周岁的老人。
2、津贴标准:
70周岁-7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人民币;
80周岁-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人民币;
90周岁-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300元人民币;
100周岁及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500元人民币。
3、意外伤害及意外医疗险赔偿
凡年满80周岁户籍老人还可以办理意外伤害及意外医疗险赔偿。参保人在发生意外事故时只需拨通95511,通过身份证号和姓名,就能得到便捷高效的救助及理赔服务。
区老龄办电话:86077890
福利二
残疾老人可领节日慰问金
发放条件: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户籍老人。
发放标准:
春节1000元、元旦600元、全国助残日600元、中秋节600元、国庆节600元、国际残疾人日600元。
小贴士
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条件
申请人须为南山区户籍居民;申请人年龄需大于三周岁,在发病、受伤经治疗一年以上未愈(双眼球缺失、截肢缺肢除外),并符合残疾评定标准。
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流程
申请人持办证相关证件及资料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残联(或社区)审验,审验合格后提交并填写相关办证资料,再填报“深圳市残疾人通报系统”信息。申请人持办证相关证件及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区残联开具残疾评定介绍信,并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区残联与市康复中心联系评残事宜,评残时间确定后由街道残联(或社区)通知申请人前往指定机构评残。
残疾评定报告出来后,符合办证条件的申请人由街道残联(或社区)通知其填写相关办证资料,残疾评定未通过者通知申请人终止办证。
福利三
居家养老消费券可抵现金用
申请条件:
具有深圳户籍,年龄在60周岁以上享受低保的老人;
具有深圳户籍,年龄在60周岁以上非低保对象但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
有深圳户籍,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三无”老人、低保老人、重点优抚老人,每月300元。
具有深圳户籍,年龄在60周岁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每月500元。
福利内容:
南山户籍老人的居家养老消费券在南山区社会福利中心可抵现金使用。
具体使用方法:
老人或家属到中心办公室领取《居家养老服务补助结算表》、《居家养老服务补助汇总表》,到老人户籍所属街道、社区签字盖章后,交回中心财务即可。
小贴士
来源:蛇口消息报记者 黄涛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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