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分享—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
新版海南省电子税务局8月1日在海口市(高新区、保税区)、三亚市(吉阳区)、儋州市、澄迈县试点上线,9月1日在全省正式上线推广,敬请关注使用。
1.办理条件
税收完税证明是税务机关为证明纳税人已经缴纳税款或者已经退还纳税人税款而开具的完税证明,文书式税收完税证明不得作为纳税人的记账或抵扣凭证,可通过新版电子税务局 “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功能开具。2.办理路径【我要办税】→【证明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3.办理流程(1)进入该模块后,纳税人选择所属期、税种、申请理由等信息,点击【查询完税信息】。(2)对所选择的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开具完税证明】按钮,即可开具。
详细操作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来源:海南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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