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住建厅就《关于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公开征求意见。
文件提出:
1、适时取消劳务企业资质,促进建筑农民工向技术工人、产业工人转型。
2、规范建设单位履约,严格合同管理,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款结算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有关部门不予办理权属登记,将恶意拖欠工程款的单位记入信用记录。
原文如下:
拓展阅读
目前已提出“取消(或试点取消)劳务资质”的省市:
11月28日,河南省住建厅下发通知,试点区域(济源市、固始县、长垣县、林州市)内取消建筑劳务资质。
11月13日,黑龙江省住建厅下发通知,在全省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活动中,取消对施工劳务企业的资质要求。
6月4日,江苏省住建厅下发通知,正式取消劳务资质。
1月1日起,山东省正式取消劳务资质。
8月1日起,西安市取消建筑施工劳务资质。
6月1日起,安徽省取消建筑劳务企业资质。
起,浙江省逐步取消建筑劳务企业资质。
5月6日起,陕西省停止办理新申请劳务资质审批。
如果觉得《贵州省住建厅发文 拟取消劳务资质!!》对你有帮助,请点赞、收藏,并留下你的观点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