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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某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宠爱有加、悉心照顾五年多的孩子罗乙竟然不是自己亲生的。近日,恩施州利川市法院受理了这起离婚纠纷案件。
1998年9月,罗某(男)与谭某(女)相恋;1999年9月21日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共同生活,5月20日领养女儿罗甲,4月5日生育儿子罗乙。随着罗乙长大,罗某发现罗乙与自己长得不像,怀疑小孩非自己亲生便质问谭某,谭某承认罗乙并非罗某的亲生儿子。
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谭某与罗某离婚,谭某当庭补偿罗某抚养罗乙的经济支出2万元并赔偿罗某经济损失抚慰金1万元。(本文来源:利川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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