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结婚率一年比一年低,
很多年轻人都不愿意结婚了,
也有很多人结婚之后也很容易离婚。
毕节就有一对夫妇吵着要离婚,
然而因分歧过大,
离婚调解以失败告终,
之后丈夫还对妻子实施了暴力行为…
实在令人咋舌!
近日
黔西市人民法院甘棠人民法庭
为遭受家庭暴力的申请人黄某某
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前不久
该法庭受理了原告黄某某
诉被告余某某离婚纠纷一案
该案经调解员进行调解
但因双方分歧过大
以调解失败而告终
之后
被告余某某对原告黄某某
实施了暴力行为
5月21日
公安机关对被告余某某
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为防止再次受到家庭暴力的侵害
申请人黄某某向黔西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受理申请后
承办法官对该案进行审查
及时作出了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民事裁定
向被申请人余某某
送达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
同时
承办法官还将人身安全保护令
送达了被告居住地的辖区派出所
由相关部门
对申请人的人身安全进行保护
法官提醒:
如果遭遇家庭暴力,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电话或向居(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求助,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家庭成员,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七条 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二)有具体的请求;
(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第二十九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拒绝一切家庭暴力行为
这些事实
你一定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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