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我市将在多个高速路段启用移动式监控设备,抓拍这种交通违法行为,千万别以身试法。
近日,我市交警部门发布公告,将在我市辖区内部分高速路段投入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流动执法,全天候管控车辆占用应急车道行驶违法行为,并将监控设备设置的地点向社会公示。
本次即将投入使用的设备类型为移动式监控设备,抓拍违法行为类型:非紧急情况时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
设置点 1
甬莞高速 西行K1462+800(道路桩号)
抓拍地点环境图
设置点 2
甬莞高速 东行K1467+400(道路桩号)
抓拍地点环境图
设置点 3
莞佛高速 西行K7+500(道路桩号)
抓拍地点环境图
设置点 4
珠三角环线高速 南行K37+300(道路桩号)
抓拍地点环境图
设置点 5
珠三角环线高速 北行K52(道路桩号)
抓拍地点环境图
设置点 6
珠三角环线高速 北行K35+200(道路桩号)
抓拍地点环境图
5月25日至31日为公示期,公示期满后,市交警部门将在以上点位投放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上述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流动抓拍。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第四款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在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款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一次记6分。
不管有没监控设备,非紧急情况都不能走应急车道,这是最基本的常识了,必须记住喔!
来源:东莞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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