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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创作心得体会如何写 文物艺术品鉴赏心得体会(8篇)

时间:2019-05-07 16: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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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创作心得体会如何写 文物艺术品鉴赏心得体会(8篇)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文物创作心得体会如何写一

为深入开展重点领域消防安全整治,建立健全更加完善的源头治理、更加严密的责任体系和更加有效的风险管控等措施,扎实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实现火灾事故总量不断降低、社会火灾防控水平持续提升,为维护全镇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优质的消防安全环境。

利用三年时间,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四类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打牢村级消防基础、强化重点行业管理“五大攻坚行动”,和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两项提升工程”,努力实现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消防治理责任机制明显加强、火灾风险防控体系明显优化、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升、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各村、单位和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各相关单位要按照金寨县《关于印发畅通消防车通道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金安办[]6号)文件要求,积极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镇项目办要将消防车道划线工作纳入在建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建设过程,与工程建设统一实施、统一验收。公安派出所负责提供技术指导,对已投入使用的公共建筑和小区,督促其物业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实施。7月底前,完成摸排建立公共建筑和新建住宅小区清单,分类建立底数台账。

2.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镇执法中队要按照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并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已建停车位发挥实际效用,不随意改变使用性质。同时,要根据我镇住宅小区实际情况予以改造,最大程度的增加公共停车位。

3.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镇执法中队牵头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发文推动相关行业部门、社会单位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公安交派出所要在不影响集镇道路正常通行的前提下,采取限制区域等方式,适当放宽集镇道路车辆停放限制,缓解停车难题。物业管理要履行监管职责,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作用,合理利用规划建设停车位,规范管理居民停车。

5.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小区周边道路停车管理,对消防救援机构及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过程中,需要查询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的,予以积极配合、及时提供,在依法查处监督检查中发现、群众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阻碍消防车通行、妨碍公务的,依法处罚;镇执法中队要配合公安派出所督促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户外广告牌、灯箱等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及时予以拆除;镇国土所要指导督促各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拆除,配合镇执法中队做好“僵尸车”清理等工作;公安派出所要对违法设置在镇道和村道上,影响消防车等应急通行或存在安全隐患的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等限高、限宽设施,依法予以拆除;镇宣传办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法,集中曝光一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警示居民群众自觉规范停放车辆,杜绝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要充分发挥监管单位作用,实施联合执法,发挥执法合力,切实查处一批,形成震慑。8月20日前,各相关单位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

(二)集中开展四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1.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对于高层住宅小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八条,物业服务企业承担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的职责,是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责任单位,镇执法中队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督促指导高层住宅小区所属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逐一制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推进计划,8月15日前督促建立整改清单,建立责任清单,并按照“一楼一册”要求,完善消防工作档案。重点对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检查测试,落实维护保养制度,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自查高层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对需要动用维修基金开展修缮的,及时依法予以审批。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或者问题复杂,难以短时间内整改的,9月15日前,由镇安监所牵头、公安派出所跟踪服务指导,列出高层小区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清单,制定三年整治计划。同时加强日常监管,重点巡查控制室持证值班落实,督促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配齐持证值班人员,确保消防控制人员持证上岗,24小时不间断值班。,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易燃易爆、危化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镇安监所、市管所、公安派出所一是要督促易燃易爆、危化企业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全面落实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二是督促易燃易爆、危化企业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三是督促县危化企业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和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每年,要组织易燃易爆、危化企业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演练。

4.医疗、养老机构火灾隐患排查。8月20日前,分别由镇计生办、民政办牵头,公安派出所跟踪服务指导,共同组织召开卫生院、敬老院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会议,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健全完善“五实十岗”消防责任体系,强化督导考核。8月底前,镇计生办、民政办牵头,公安派出所、安监所督促指导卫生院、敬老院全面落实自查自改,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同时全面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单位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自查隐患整改情况、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等,真正实现从“查隐患”向“查责任”转变,切实消除一批医疗、养老机构火灾隐患存量,夯实单位火灾防控基础。9月底前,民政办要加快完成敬老院消防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工程。,全面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单位火灾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

(三)整治老旧场所、新材料新业态和区域性火灾隐患等突出风险。

1.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镇安监所要认真排查梳理全镇范围内的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群租房,7月底前完成全部类型场所的统计工作。底前,以街道镇村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2.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各行业部门要充分发挥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责,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镇执法中队等有关部门要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市场监管所要加强对电子商务行业监管,特别对货物仓库和仓储式办公场所,要全面排查到位,督促隐患整改。邮政监管部门要对物流、快递行业开展全覆盖检查,重点解决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器材配置不到位,仓库、物流中心等随意分隔,违规住人存货等违法违规行为。,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底前,各相关部门要对本镇电子商务、物流业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开展分析评估,推动相关行业部门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引导产业安全发展,提高安全设防等级。

3、抓好区域性火灾隐患突出风险治理。结合我镇实际,开展针对性区域火灾隐患治理。制定专项治理整治方案,按步推进,既管当前,又顾长远,建立同类型场所管理模板,全面提升同类型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12月25日前,完成全面普查,建立台账,有效遏制火灾多发势头;,建立行业标杆单位,全面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辖区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四)打牢村级地区火灾防控基础。

1.推动压实农村消防工作责任。各村要结合脱贫攻坚工作,积极发挥防灾减灾救灾助力脱贫攻坚作用,摸准摸清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针对性风险防范和应对措施。要重点明确村两委和综治、公安、民政等部门消防工作责任,有效防范化解农村地区火灾风险,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应急救援力量等纳入民生工程。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建设,将消防管理责任向行政村、居民组延伸和下沉。同时,要发挥行政村基本治理单元的作用,指导成立由村“两委”成员牵头的消防管理组织,制定村民防火公约,开展经常性防火安全巡查,组织村居民加强自我管理、自我宣传、自我监督等群防群治工作。公安派出所要结合平安乡村建设和农村社会治安工作,进一步细化明确公安派出所指导村委会开展日常消防工作的具体措施和驻村民警消防安全职责。

2、统筹实施农村地区火灾隐患治理。各村要通过人居环境治理、异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民房恢复重建等工程,结合乡村文物古迹、传统村落、传统建筑历史文化保护工作,进一步解决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通道不畅通、防火间距不足、电气线路老化等问题。各村、公安派出所、驻村工作队等要盯紧农村新兴产业和扶贫产业中的新问题、新风险,强化产业工业园、特色小镇、家庭工厂、手工作坊、电商、农家乐、宾馆等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加强对农村地区“老幼病残”和贫困地区建档立卡等特殊人群居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

3.推进村级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底前,有条件的村、街道,要加快消火栓建设速度,确因条件限制,无法多处布点的,要积极利用现有天然水源,改建取水码头,配备抽水泵等应急装备,要开展一次联合演练和一次集中培训,提高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

4、深入开展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要围绕提升农村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技能,广泛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和乡村大喇叭、宣传栏等,开展贴近农村实际和农民生活的经常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要综合利用村民活动室及为民服务场所设置消防科普教育专区,为农村居民提供体验式、参与式消防科普宣传教育服务。针对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留守妇女儿童、独居老年人、残疾人特别是未摘帽贫困地区建档立卡人员等特殊群体,组织志愿者开展上门宣传、入户培训,发放家庭消防安全宣传手册,强化关爱服务和精准帮扶。公安派出所要加大对农村的基层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个体经营者的消防安全培训力度,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等方式,重点讲解火灾风险、安全责任、隐患排查及应急措施等。

(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1.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10月20日前,相关行业部门要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要对学校及幼儿园、敬老院、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下发通报,督促隐患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分类制定整改对策,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

2.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住建、商务、经信、邮政、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部门,要持续推动贯彻行业标准化管理要求,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六)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1.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镇、本行业系统实际,积极推广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6月20日前,各地针对本镇、本行业风险较大场所要全部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

2.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11月底前,镇综治办要推动在村级综治、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中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镇民政办要配合整合基层部门管理服务资源,综合运用社会治理“人、地、事、物”等关联数据信息,构建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公安派出所要积极加强本镇日常消防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七)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宣传办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司法所要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学校要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和高中新生军训课程;组织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有关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内容。

2.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8月20日前,各相关单位要制定培训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分批、分类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底实现全覆盖培训。要督促行业系统内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3、加强重要节点消防安全教育。各相关单位要紧紧围绕“中小学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主题活动,紧密结合区域消防安全形势、火灾特点,利用线上、线下手段开展提示性、警示性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安全常识。

自7月至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31日前)。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

(二)排查整治阶段(8月至12月)。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全面排查本地区、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阶段()。各相关单位要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进一步细化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一律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确保按时整改销案。

(四)巩固提升阶段()。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各相关单位要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镇、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细化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全面落实三年行动的各项任务和要求。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成立组织,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统筹推进。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原则,精准发力,综合施策,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相关行业部门要紧抓当前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围绕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措施,量化、细化工作要求,制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要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三)强化示范引领。要在全面部署推进,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定。

关于文物创作心得体会如何写二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文物损毁等严重后果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征求文物行政部门的意见,在地上、地下文物丰富的地段进行基本建设工程的;

(二)未经考古调查、勘探,擅自进行占地二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基本建设工程或者在地下文物保护区、历史文化名城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的。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和有不可移动文物的参观游览场所的管理、使用单位,拒不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文物安全,或者破坏文物的自然环境和历史风貌的;

(二)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设施或者栽植、移植大型乔木和修建构筑物的;

(三)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修建人造景点或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危害文物安全的物品的;

(四)在工程建设和生产活动中发现文物,不立即停止施工、生产,造成文物损毁的;

(五)建设和施工单位拒不配合或者妨碍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的;

(六)建设单位拒不支付考古调查、勘探、发掘费用的;

(七)建设单位进行基本建设工程涉及不可移动文物,未事先确定文物保护措施,或者未将事先确定的保护措施报请批准的;

(八)擅自利用不可移动文物举办展览、展销、演出或者拍摄电影、电视、广告等活动的;

(九)擅自对考古发掘现场进行新闻报道、电视直播或者制作专题类节目的。

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人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变更已批准的修缮计划和工程设计、施工方案,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迁移、重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资质证书。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文物拍卖企业出租、出借或者转让文物拍卖许可证的,由省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经营未被认定为文物的监管物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进行考古勘探的,由省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勘探,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无正当理由,拒不与文物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签订责任书或者不履行责任书规定义务的;

(二)考古发掘单位因管理不善造成出土文物损毁、丢失的;

(三)擅自处理出土文物以及科研标本的。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进行文物征集活动的,由省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非法征集的文物,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伪造、涂改文物销售标识和文物拍卖批准文件的,由省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发展改革、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规划等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征求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意见,或者未经文物行政部门同意擅自审批建设项目的,由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改变文物保护单位行政隶属关系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海关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对追缴的涉案文物,应当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并在结案后三十日内无偿交还失主或者移交给同级文物行政部门;拒不按时交还或者移交的,由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十四条 文物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五条 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行政处理规定的,适用其规定;造成文物灭失、损毁、流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文物创作心得体会如何写三

市文体局:

根据毕文物字【】16号文件通知精神,我局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相关事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依偎着浓厚的少数民族风情、独特的气候和地理环境,风景区共有八处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别是普底乡迎丰村播勒黄氏公乐祠堂、普底乡跑马村街背后黄氏宗祠、播勒黄氏乙祠、普底乡大荒村陈家祠堂、普底乡石牛村李家祠堂、普底乡跑马村黄家坝阻击战遗址、金坡乡宋家沟花坟、仁和乡仁和村镇南侯祠。自党工委、管委会成立后,高度重视各文物场所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在景区内大力宣传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开展各类文物保护宣传教育活动,使风景区形成良好的文物保护氛围,各场所均保存完好。

《文物保护法》公布实施以来,按照国家、省、市文物局的安排部署和要求,我局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李锴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世军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学习宣传《文物保护法》。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媒体,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使风景区人民群众的文物保护法律意识有了一定提高。

(一)夯实基础工作,增强保护意识。

1、成立组织机构,加强文物保护网络。为了切实加强文物保护管理,我局在风景区成立了各场所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并明确专人负责,预防文物犯罪,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建立健全了以群众文保员为骨干的文物保护网络。

2、健全制度,夯实文物安全责任。

始终把文物安全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与各场所签订了文物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

3、在风景区内开展文物普查,进一步完善文物档案。

按照省、市及党工委、管委会的安排部署,我局及时召开会议,组织人员在风景区开展文化遗产挖掘活动,对风景区历史文化古迹进行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

(二)加大投入力度,狠抓保护管理。

1、文物抢修和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文物场所修缮保护工作稳步推进。在省、市及党工委、管委会的高度重视下,完成了(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普底乡黄家祠堂的修缮保护工作。

2、完成了红色文化历史遗迹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党工委、管委会的安排部署,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风景区修建了具有历史意义的红军广场,见证了红二、六军团转战黔西北在普根底新场与敌军战斗的光辉历史。

(一)广大干部群众对文化遗产价值认知度不够,文物保护意识淡薄的现象普遍存在。当前,对文化遗产的价值、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对文化遗产的社会主义价值体系的重要作用还没有得到社会的广泛认知,有些破坏文物的违法现象仍未杜绝,造成文物保护工作在景区建设、经济发展中得不到应有的前置考虑和充分尊重。

(二)专业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建设不足,后劲乏力。目前,风景区严重缺乏文物保护的专门人才,客观上制约着文化文物事业、文化旅游产业的跨越发展。

额敏博物馆占地面积xx平方米,分上下两层。陈列布展分历史厅、民族民俗厅、政治建设厅、成就厅和旅游厅。

馆内的安全设施主要有安防、消防设施、监控控制室等。其中一楼、二楼的个个角落均安装有报警设备,每个展厅安装消防栓。馆内设有安全监控控制室一间,并有专业人员定时监控。馆内还配有保安人员,每日对馆内各个展厅进行巡视排查,及时发现存在隐患。

本馆在接待观众时,要求持身份证参观,对参观者做实名登记,并对所带包裹进行开包检查。经常检查整顿包括开放路线在内的各重要部位的治安管理情况。

我馆的安全防范体系不够完善。安全防范体系概括起来是人防、物防、技防(三防)相结合。但由于资金有限,我馆安防设施设备相对落后,保安人员相对较少。工作人员过于依赖设施设备,缺乏全局安全意识。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接到xx区通知后,我馆及时召集相关人员召开会议,专题研究

部署这次文物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成立了检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馆内文物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对于馆藏文物安全工作,主要做了四项工作:

(一)加大管理力度。

在做好日常安全保卫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及时召开会议,分析研究了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了具体的安全措施。同时,配套完善了一系列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制定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计划组织人员进行一次消防演练,使安全工作上了一个台阶。

(二)进行了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指定专人负责对保卫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对安全工作经常督促检查,针对安全工作特点及时进行调查研究,制定了安全工作制度,实行双人双岗24小时昼夜值班,充分利用安全报警设施,从而达到了人防、技防的要求。

(三)对展厅、库房的线路、电路进行了全面检查。

在主要线路安装了报警器、应急灯,配备了干粉灭火器。

并对展柜做了防火处理,确保了馆藏文物的安全。及时排查了电路漏电显现,并对其加以整改维修,保证了日常接待工作的正常进行。

(四)加强防护工作,改善保管设备。

今后我馆将根据文件精神,密切联系公安机关,加大巡逻密度。并逐步实现与公安机关联网工作,实现一键报警。除此之外,本馆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于各种可能引起事故的隐患,凡是目前能解决的,应立即解决。对文物仓库,逐步做到防盗、

防火、避雷、自动报警、灭火、调温等必要的设备。在目前设备不够完善的情况下,我馆将调动工作人员,积极加入博物馆的安全保卫工作中,确保博物馆工作安全有序的开展接待工作。

xx博物馆20xx年5月18日

关于文物创作心得体会如何写四

为确保文物消防安全,及时排查文物火灾事故发生的各种隐患,防患于未然。根据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近期我局暗访抽查文物消防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的通知》精神,按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全面排查,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经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登记,县辖区内共有不可移动文物点92处,其中古遗址22处、古墓葬3处、古建筑4处、石窟寺及石刻13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50处。共有文物保护单位11个,均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此次消防安全排查工作,我局抽掉了3名具有消防安全排查经验的同志组成检查小组,对我县11个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4处古建筑的进行消防安全排查,发现存在如下问题:

1、文物管理单位或使用人消防安全安全意识淡薄。

2、文物建筑未按规定敷设电路,存在私拉乱接,线路老化和无绝缘防护等问题。

3、部分文物单位内或周边存在堆放可燃物品现象。

4、一些文物建筑内未配备消防器材或配置消防器材老化、过期。

1、针对文物管理单位或使用人及周围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检查小组现场给文物管理单位或使用人及周围群众讲解了消防知识,并发放消防安全知识手册。

2、对文物建筑中存在违规用电和堆放可燃物品情况的,限期整改,我局定期复查。

3、未配备消防器材或配置消防器材老化、过期的重新配备。

今后我局将加强文物保护单位的监管,对文物消防工作常抓不懈,确实将隐患整改到位,落实责任,配置设施,全面提高文物消防能力,确保文物安全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关于文物创作心得体会如何写五

刚从故宫旅游回来,便看了这部朋友推荐的纪录片。

介绍这一纪录片的文章中提到,故宫里的几个师傅曾经想让纪录片的制作人员删除一些太生活化的画面,比如说师傅之间互相的调侃,师徒之间扯个大帘子,接下树上摇下来的水果等等画面。师傅们觉得这些画面显得他们太不专业了。纪录片的制作人员执意留下了这些画面,而个人觉得,这些画面反而是这部纪录片最精彩的部分。

当师傅们在树下接水果,或者是在念叨谁抢走了种树的地盘时,感觉他们就像故宫里的主人;他们半只脚踏在过去,在沉寂了千百年的文物上凝固自己的心血,却又用着现代性的话语,做着与现代社会各个不符的悠闲事情——亲手从大院里摘水果。他们好像和这个世界的浮躁和繁华隔离, 一心活在自己的世界中。

然而,他们的生活当然不是完全远离现今的;毕竟他们杰出手艺的观赏者,还是现代的人们。是那些打着缤纷的雨伞,举着大喇叭,在故宫喧喧闹闹,吵吵嚷嚷的人们。

文物修复后,展出的时间只是一小段;甚至,就如修复钟表的师傅所感叹的,花了那么长时间修好了钟,它们在展览的橱柜里还是一动不动。这些师傅所关注的细节,这些师傅所倾注的心血,恐怕是大多数游人,那些在文物面前用手机拍照3秒便匆匆赶往下一秒的人,所感受不到的。

因此,这个纪录片所传达的古典情怀,则更让人感叹和钦佩。故宫里的师傅大多一辈子都在修文物,他们想象文物的作用,想象当时的画面,让自己穿越到那个时代,模仿当时的技艺对文物进行修复。

之前,曾经和朋友讨论过,对于这种现代社会已经不需要的东西,是否还有保护的价值呢?

这个回答,恐怕因人而异。但起码在观看这种纪录片后,再去欣赏文物时,佩服于它们的价值和它们所搭载的那个时代。

关于文物创作心得体会如何写六

第八条 对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予以登记公布,参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埋藏文物丰富的地区划定为地下文物保护区,报本级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参照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管理。

第九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对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应当及时登记并于每年末向社会公布;其中,属于重要文物或者遇有紧急情况可能受到危害的文物,应当即时向社会公布。

县(市、区)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应当至少每五年将已登记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报本级人民政府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省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应当至少每五年从下级文物保护单位或者新发现的文物中,选择具有重大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报本级人民政府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

设区的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核定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逐级报省人民政府备案,并自公布之日起一年内,划定并公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设置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第十条 没有专门机构管理的文物保护单位,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聘请一至三名文物保护员专门负责管理,并支付合理报酬,费用在文物保护经费中列支。

第十一条 变更文物保护单位行政隶属关系的,应当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第十二条 文物行政部门以外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宗教活动场所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管理使用不可移动文物的,应当与其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签订责任书,负责文物及其附属物的安全、保养和修缮,并接受文物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前款规定的组织和个人难以继续承担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责任,该文物属于国有的,应当将管理使用权与相关资料移交文物行政部门;属于非国有的,可以将管理使用权与相关资料移交文物行政部门。

第十三条 行政区划调整的,原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在一年内,将不可移动文物及其有关工作档案和资料移交调整后的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管理。

第十四条 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和有不可移动文物的参观游览场所,其管理、使用单位必须采取有效保护措施保证文物安全,禁止破坏自然环境和历史风貌。

不可移动文物的管理、使用单位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群,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管理、使用单位应当就近设立专职消防队。

第十五条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二)修建人造景点;

(三)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危害文物安全的物品;

(四)擅自进行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或者栽植、移植大型乔木和修建构筑物;

(五)建窑、取土、采石、开矿、毁林、排污、深翻土地;

(六)进行与文物保护无关的其他建设工程。

第十六条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划定前已有的非文物建筑物和构筑物,危害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的,应当拆迁;破坏或者影响文物保护单位自然环境和历史风貌的,应当结合城乡规划和文物保护规划逐步拆迁或者改造,拆迁、改造费用由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承担;属于违法建筑的,拆迁、改造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十七条 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或者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内和已登记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占地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作业的,必须依法报请审批。审批机关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文物保护专家的意见。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大遗址保护工作,因大遗址保护造成的周边土地用途改变、移民、产业调整等应当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在组织编制涉及大遗址保护的城乡规划时,应当征求省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的意见。

第十九条 文物保护单位辟为参观游览场所,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对其文物保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迁移、重建,应当履行法定审批程序,并严格执行修缮计划和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确需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文物保护工程应当接受审批机关的监督和指导,工程竣工后,由审批机关组织验收。

第二十一条 文物保护工程实行项目审批制度。凡不符合国家文物保护工程管理规定或者经专家论证否决的项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不予批准,财政部门不予拨款。

第二十二条 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帮助修缮。符合帮助修缮条件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接受帮助修缮的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的,应当根据其级别报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并退还修缮费用。

第二十三条 利用不可移动文物举办展览、展销、演出等活动,举办者应当编制文物和环境保护方案,根据文物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审核,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涉及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报省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或者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利用不可移动文物拍摄电影、电视、广告等活动,应当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并按照规定向其管理、使用单位支付费用。涉外拍摄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文物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负责对前两款规定的活动进行监督。

第二十四条 因被盗、失火或者其他原因造成不可移动文物损毁的,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立即向文物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文物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同时报告上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

关于文物创作心得体会如何写七

在微博上被安利,没想到一个下午一口气看完了三集。

闲暇时也喜欢逛逛博物馆,虽然不免有走马观花、附庸风雅之嫌,但每次看到那些厚重的青铜、亲切的木雕、朴拙的陶、精致的瓷、飘逸的书、灵动的画跳出历史课本真切地呈现在眼前时,都会觉得捕捉到了历史的余香。以往也被展厅的设计、文物的铺陈惊艳过,但是却不知道一件文物在来到大众眼前之前,是如何洗去了千百年历史的尘埃,才让我们得以一窥她的魅力。在修复师用他的双手吻醒她之前,她还一直都是个睡美人呢。

我本以为文物修复是个需要屏气凝神、谨小慎微,让人大气不敢出一口的工作,但是北京故宫文保科技处的这些手艺人颠覆了我的观念。他们把玩一件文物的神态是如此轻松自然,一拿一放行云流水,如果不是因为长时间和这些古董打交道,是不会如此泰然和默契的,何况,他们的眼中还透露着亲切、欣赏与宠爱。

他们每日朝八晚五地工作在紫禁城内,日复一日地修补着那些穷尽一生也无法修完的藏品,走路时踏过坑坑洼洼的青砖,给院子的“宫廷御猫”喂食,一起从那些师父、师爷甚至明朝人、清朝人种下的树上打下澄黄的杏子,逢周一闭馆像当年溥仪一样骑着自行车穿过空空荡荡的太和殿前广场……这样的生活,和紫禁城外车水马龙的北京城,有种轻微的脱节感。

他们之中不乏年轻人,大多是来自中央美院、清华美院的艺术专业学生,与他们的师父相比,他们接受过完整的高等教育,会利用现代测试仪器分析颜料成分种类,工作时借助google glass拍照摄像,女孩子笑着向摄像师吐槽不能涂粉底、不能抹香水、不能做指甲。他们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来到这里工作,在学校时被要求创造性思维,到了这里又被要求按规矩做事。故宫里的时光好像都比外面慢一点,他们是需要那么一点时间去适应的。

他们是这些文物得以继续保存的希望,是决定故宫文物未来命运的人。故宫文保科技处在今天仍然沿袭传统的师徒制,言传身教,耳提面命,新老血液的更替间,传统文化就这样一代一代传承下去。他们为故宫带来更加先进的技术、更加活跃的思维、更加活泼的气息。不知道在今天这个时代,还会不会有人如冯忠莲老师一般愿意付出十年时间临摹一幅《清明上河图》,但这些在故宫内默默雕琢修补的师徒们,已经值得我们的敬佩。

看这部片子的时候,有两次几乎湿了眼眶。

第一次,王津老师带着徒弟们将钟表的盖子盖好,上了发条,忽然间所有的器件都运转起来,那些精致的金属小零件全都像活了一般。天鹅转颈,又复鸡鸣犬吠;阁窗轻开,漫看轻舟流水。这种奇妙的感觉就像看到《博物馆奇妙夜》里面沉睡百年的历史人物忽然苏醒,着叩击人的心扉。

第二次,木器组的屈峰一边雕琢着一尊佛像,一边娓娓道来内心告白。他说,中国人讲格物,就是以我观物,以物观我。你看一个人雕的佛像就知道了,佛像最不好雕,有的人雕出来的是奸笑,有的是淫笑,要怎么雕出来那种神秘的纯洁的微笑,那很难。一个人来到世上,总想留下点什么,他做一个东西,这个人本身就已经融到这件东西里了。文物修复师在修复文物的时候,也是有自己的理解和审美放进去的。文物它是个死的,我们要它干什么,我们传承文物是为了传承文化。修好的菩萨像要被运走,或到库房或到展厅,离别之际他倒生出依依不舍之情来。看着工作人员忙着打包固定,他打趣着说:“这可是菩萨,你们就敢这么捆着。”

文物是文化的载体,没有文物,我们的文化将无所依附,无法传承,无法通过一次又一次穿越时空的对话传播我们民族的价值和审美。文物修复师就是这些文物忠诚的守卫者,慈爱的守护者。今后再次参观博物馆时,我想我会对那些玻璃柜里的文物有种不一样的感觉。我愿用心感受它们从容沉稳的呼吸吐纳,我愿静静聆听他们讲述的精彩故事。我会关心它在千百年间经历了怎样的战火、硝烟、流离、辗转,我会想象是多少代人的悉心保护和细致修复才成就了它今天的容光焕发。

关于文物创作心得体会如何写八

中共中央、近日对文物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他强调,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滋养。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指出,近年来,我国文物事业取得很大发展,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水平不断提高。但也要清醒看到,我国是世界文物大国,又处在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文物保护工作依然任重道远。

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增强对历史文物的敬畏之心,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统筹好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切实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推进文物合理适度利用,使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各级文物部门要不辱使命,守土尽责,提高素质能力和依法管理水平,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中共中央政治局、国务院作出批示强调,加强文物保护,是要让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当代社会,厚植道德沃土,用文明的力量助推发展进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本着无愧历史、无愧未来的责任心,依法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的文物保护工作。要坚持统筹规划、保护为主、保用结合,在严格保护文物的基础上,有效挖掘文物蕴含的历史、文化和科学等价值,充分发挥文物的公共文化服务和社会教育功能。要积极动员各方力量,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文物保护的新格局,让宝贵遗产世代传承、焕发新的光彩,为繁荣文化事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新的贡献。

全国文物工作会议12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刘延东在会上传达了重要指示精神和的批示并讲话。她说,文物工作在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彰显文明大国形象中的作用不可替代。要深刻把握新形势新要求,明确责任、重在保护、拓展利用、严格执法、完善保障,推动新时期文物工作迈上新台阶,为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民生改善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国家文物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北京、山西、浙江、陕西有关负责同志作大会发言。

会议深入学习领会重要指示,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新时期文物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文物工作再上新台阶。

各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负责同志,中央和国家机关、在京文博单位有关负责同志,部分在京文物界专家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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