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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减员申请书如何写 社保减员书面申请怎么写(九篇)

时间:2022-01-15 01:3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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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减员申请书如何写 社保减员书面申请怎么写(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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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减员申请书如何写一

接到通知要求后,我院立即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以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自查领导小组,对照有关标准,查找不足,积极整改。我们知道基本医疗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深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政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保障职工基本医疗,提高职工健康水平的重要措施。我院历来高度重视医疗保险工作,成立专门的管理小组,健全管理制度,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定期对医师进行医保培训。医保工作年初有计划,定期总结医保工作,分析参保患者的医疗及费用情况。

几年来,在市劳动局及市医保处的正确领导及指导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管理制度、住院流程、医疗保险工作制度、收费票据管理制度、门诊管理制度。设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和“投诉箱”;编印基本医疗保险宣传资料;公布咨询与投诉电话____;热心为参保人员提供咨询服务,妥善处理参保患者的投诉。在医院显要位置公布医保就医流程、方便参保患者就医购药;设立医保患者挂号、结算等专用窗口。简化流程,提供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参保职工就诊住院时严格进行身份识别,杜绝冒名就诊和冒名住院现象,制止挂名住院、分解住院。严格掌握病人收治、出入院及监护病房收治标准,贯彻因病施治原则,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无伪造、更改病历现象。积极配合医保经办机构对诊疗过程及医疗费用进行监督、审核并及时提供需要查阅的医疗档案及有关资料。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无自立项目收费或抬高收费标准。

加强医疗保险政策宣传,以科室为单位经常性组织学习了《__市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汇编》、《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乙类药品支付目录》等文件,使每位医护人员更加熟悉目录,成为医保政策的宣传者、讲解者、执行者。医院设专人对门诊和住院病人实行电话回访,回访率81.4%,对服务质量满意率98%,受到了广大参保人的好评。

一是严格执行诊疗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落实首诊医师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交_制度、疑难、危重、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术前讨论制度、病历书写制度、会诊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技术准入制度等医疗核心制度。

二是在强化核心制度落实的基础上,注重医疗质量的提高和持续改进。普遍健全完善了医疗质量管理控制体系、考核评价体系及激励约束机制,实行院、科、组三级医疗质量管理责任制,把医疗质量管理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将检查、监督关口前移,深入到临床一线及时发现、解决医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规范早交_、主任查房及病例讨论等流程。重新规范了医师的处方权,经考核考试分别授予普通处方权、医保处方权、麻醉处方权、输血处方权。为加强手术安全风险控制,认真组织了手术资格准入考核考试,对参加手术人员进行了理论考试和手术观摩。

三是员工熟记核心医疗制度,并在实际的临床工作中严格执行。积极学习先进的医学知识,提高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提高医疗质量,为患者服好务,同时加强人文知识和礼仪知识的学习和培养,增强自身的沟通技巧。

四是把医疗文书当作控制医疗质量和防范医疗纠纷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对住院病历进行评分,科主任审核初评,医院质控再次审核。同时积极开展病历质量检查和评比活动,病历质量和运行得到了有效监控,医疗质量有了显著提高。

五是强化安全意识,医患关系日趋和谐。我院不断加强医疗安全教育,提高质量责任意识,规范医疗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医患沟通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与病人的交流,耐心细致地向病人交待或解释病情。慎于术前,精于术中,严于术后。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方便病人就医。

通过调整科室布局,增加服务窗口,简化就医环节,缩短病人等候时间。门诊大厅设立导医咨询台,配备饮水、电话、轮椅等服务设施。设立门诊总服务台为病人提供信息指导和就医服务,及时解决病人就诊时遇到的各种困难。实行导医服务、陪诊服务和首诊负责制,规范服务用语,加强护理礼仪的培训,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加强妇科门诊的私密性,合理安排患者就诊,实行一医一患一诊室,充分保护患者的隐私,使得诊疗活动更加人性化、舒适化。重视细节服务,对来门诊就诊的陪人一天两次免费发放冷饮和热饮,中午就餐时间,为做治疗的患者和陪人免费发放面包。多年来一直实行住院病人免费发小米稀饭,对患者护理服务热心,护理细心,操作精心,解答耐心。由经验丰富的产科、儿科护理专家组成的产后访视队,对出院的产妇和新生儿进行健康宣教与指导,得到产妇及家属的高度赞扬。通过一系列的用心服务,客服部在定期进行病人满意度调查中,病人满意度一直在98%以上。

为了加强医疗保险工作规范化管理,使医疗保险各项政策规定得到全面落实,根据市医保部门的要求,病房采用了医疗保险参保病人专用绿色床头卡,病历盖医保专用章。经治医师均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强化病历质量管理,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规范临床用药,经治医师要根据临床需要和医保政策规定,自觉使用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因病情确需使用《药品目录》外的自费药品,[特]定药品,“乙类”药品以及需自负部分费用的医用材料和有关自费项目,经治医师要向参保人讲明理由,并填写了“知情同意书”,经患者或其家属同意签字后附在住院病历上,目录外服务项目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控制在15%以下。

医疗费用是参保病人另一关注的焦点。我院坚持费用清单制度,每日费用发给病人,让病人签字后才能转给收费处,让参保人明明白白消费。

医院重视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的维护与管理,及时排除医院信息管理系统障碍,保证系统正常运行,根据市医保处的要求由计算机技术专门管理人员负责,要求医保专用计算机严格按规定专机专用,遇有问题及时与医疗保险处联系,不能因程序发生问题而导致医疗费用不能结算问题的发生,保证参保人及时、快速的结算。

我们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以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为出发点,努力做到建章立制规范化,服务理念人性化,医疗质量标准化,纠正行风自觉化,积极为参保人提供优质、高效、价廉的医疗服务和温馨的就医环境,受到了广大参保人的赞扬,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经严格对照__市定点医疗机构《目标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等文件要求自查,我院符合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设置和要求。

医保局减员申请书如何写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提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障广大参保人员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应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遵循保障基本、公平公正、权责明晰、动态平衡的原则,加强医保精细化管理,促进医疗机构供给侧改革,为参保人员提供适宜的医疗服务。

第三条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定点管理政策,在定点申请、专业评估、协商谈判、协议订立、协议履行、协议解除等环节对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经办机构负责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并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医保协议”),提供经办服务,开展医保协议管理、考核等。定点医疗机构应当遵守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按照规定向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

第二章定点医疗机构的确定

第四条统筹地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公众健康需求、管理服务需要、医保基金收支、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等确定本统筹地区定点医疗服务的资源配置。

第五条以下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的医疗机构,以及经军队主管部门批准有为民服务资质的军队医疗机构可申请医保定点:

(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

(二)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

(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站)、村卫生室(所);

(四)独立设置的急救中心;

(五)安宁疗护中心、血液透析中心、护理院;

(六)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

互联网医院可依托其实体医疗机构申请签订补充协议,其提供的医疗服务所产生的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相关费用,由统筹地区经办机构与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按规定进行结算。

第六条申请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正式运营至少3个月;

(二)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且第一注册地在该医疗机构的医师;

(三)主要负责人负责医保工作,配备专(兼)职医保管理人员;100张床位以上的医疗机构应设内部医保管理部门,安排专职工作人员;

(四)具有符合医保协议管理要求的医保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等;

(五)具有符合医保协议管理要求的医院信息系统技术和接口标准,实现与医保信息系统有效对接,按要求向医保信息系统传送全部就诊人员相关信息,为参保人员提供直接联网结算。设立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医用耗材、疾病病种等基础数据库,按规定使用国家统一的医保编码;

(六)符合法律法规和省级及以上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医疗机构向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提出医保定点申请,至少提供以下材料:

(一)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或军队医疗机构为民服务许可证照复印件;

(三)与医保政策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文本;

(四)与医保有关的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相关材料;

(五)纳入定点后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预测性分析报告;

(六)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按相关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医疗机构提出定点申请,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应即时受理。对申请材料内容不全的,经办机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医疗机构补充。

第九条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应组织评估小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以书面、现场等形式开展评估。评估小组成员由医疗保障、医药卫生、财务管理、信息技术等专业人员构成。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评估时间不超过3个月,医疗机构补充材料时间不计入评估期限。评估内容包括:

(一)核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或军队医疗机构为民服务许可证;

(二)核查医师、护士、药学及医技等专业技术人员执业信息和医师第一注册地信息;

(三)核查与服务功能相适应的诊断、治疗、手术、住院、药品贮存及发放、检查检验放射等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

(四)核查与医保政策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卫生健康部门医疗机构评审的结果;

(五)核查与医保有关的医疗机构信息系统是否具备开展直接联网结算的条件。

评估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应将评估结果报同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对于评估合格的,应将其纳入拟签订协议医疗机构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对于评估不合格的,应告知其理由,提出整改建议。自结果告知送达之日起,整改3个月后可再次组织评估,评估仍不合格的,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在本办法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评估细则。

第十条统筹地区经办机构与评估合格的医疗机构协商谈判,达成一致的,双方自愿签订医保协议。原则上,由地市级及以上的统筹地区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签订医保协议并向同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医保协议应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签订医保协议的双方应当严格执行协议约定。协议期限一般为1年。

第十一条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应向社会公布签订医保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址等,供参保人员选择。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定点申请:

(一)以医疗美容、辅助生殖、生活照护、种植牙等非基本医疗服务为主要执业范围的;

(二)基本医疗服务未执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制定的医药价格政策的;

(三)未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责任的;

(四)以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申请定点,自发现之日起未满3年的;

(五)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医保协议未满3年或已满3年但未完全履行行政处罚法律责任的;

(六)因严重违反医保协议约定而被解除协议未满1年或已满1年但未完全履行违约责任的;

(七)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曾因严重违法违规导致原定点医疗机构被解除医保协议,未满5年的;

(八)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人名单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第三章定点医疗机构运行管理

第十三条定点医疗机构具有依法依规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后获得医保结算费用,对经办机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对完善医保政策提出意见建议等权利。

第十四条定点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医保协议,合理诊疗、合理收费,严格执行医保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等目录,优先配备使用医保目录药品,控制患者自费比例,提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率。定点医疗机构不得为非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医保结算。

经办机构不予支付的费用、定点医疗机构按医保协议约定被扣除的质量保证金及其支付的违约金等,定点医疗机构不得作为医保欠费处理。

第十五条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执行实名就医和购药管理规定,核验参保人员有效身份凭证,按照诊疗规范提供合理、必要的医药服务,向参保人员如实出具费用单据和相关资料,不得分解住院、挂床住院,不得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不得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不得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不得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

定点医疗机构应当确保医疗保障基金支付的费用符合规定的支付范围;除急诊、抢救等特殊情形外,提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以外的医药服务的,应当经参保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监护人同意。

第十六条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措施,严格掌握出入院指征。按照协议执行医保总额预算指标,执行按项目、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按床日、按人头等支付方式。不得以医保支付政策为由拒收患者。

第十七条定点医疗机构按有关规定执行集中采购政策,优先使用集中采购中选的药品和耗材。医保支付的药品、耗材应当按规定在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平台上采购,并真实记录“进、销、存”等情况。

第十八条定点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制定的医药价格政策。

第十九条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参加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或经办机构组织的宣传和培训。

定点医疗机构应当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相关制度、政策的培训,定期检查本单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及时纠正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不规范的行为。

第二十条定点医疗机构在显著位置悬挂统一样式的定点医疗机构标识。

第二十一条定点医疗机构应按要求及时向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报送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清单等信息,包括疾病诊断及手术操作,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费用结算明细,医师、护士等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应当按要求如实向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报送药品、耗材的采购价格和数量。

定点医疗机构应向医疗保障部门报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及协议管理所需信息,向社会公开医药费用、费用结构等信息。

第二十二条定点医疗机构应当配合经办机构开展医保费用审核、稽核检查、绩效考核等工作,接受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第二十三条定点医疗机构应当优化医保结算流程,为参保人员提供便捷的医疗服务,按规定进行医保费用直接结算,提供费用结算单据和相关资料。为符合规定的参保人员提供转诊转院服务。参保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购药或凭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第二十四条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做好与医保有关的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工作,遵守数据安全有关制度,保护参保人员隐私。定点医疗机构重新安装信息系统时,应当保持信息系统技术接口标准与医保信息系统有效对接,并按规定及时全面准确向医保信息系统传送医保结算和审核所需的有关数据。

第四章经办管理服务

第二十五条经办机构有权掌握定点医疗机构运行管理情况,从定点医疗机构获得医保费用稽查审核、绩效考核和财务记账等所需要的信息数据等资料。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属地管理,经办机构对属地定点医疗机构为本地和异地参保人员提供的医疗服务承担管理服务职责。

第二十六条经办机构应当完善定点申请、组织评估和协议签订、协议履行、协议变更和解除等管理流程,制定经办规程,为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经办服务。

第二十七条经办机构应做好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政策、管理制度、支付政策、操作流程的宣传培训,提供医疗保障咨询、查询服务。

第二十八条经办机构应当落实医保支付政策,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管理。

第二十九条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对定点医疗机构申报费用的审核、结算、拨付、稽核等岗位责任及风险防控机制。完善重大医保费用支出集体决策制度。

第三十条经办机构应当加强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管理,通过智能审核、实时监控、现场检查等方式及时审核医疗费用。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稽查审核。按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向定点医疗机构拨付医保费用,原则上应当在定点医疗机构申报后30个工作日内拨付符合规定的医保费用。

第三十一条有条件的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可以按国家规定向定点医疗机构预付一部分医保资金,缓解其资金运行压力。在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时,可以按国家规定预拨专项资金。

第三十二条定点医疗机构违规申报费用,经审查核实的,经办机构不予支付。

第三十三条经办机构应当依法依规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为参保人员提供医保政策咨询。除急诊和抢救外,参保人员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予支付。

第三十四条经办机构向社会公开医保信息系统数据集和接口标准。定点医疗机构自主选择与医保对接的有关信息系统的运行和维护供应商。经办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任何费用及指定供应商。

第三十五条经办机构应遵守数据安全有关制度,保护参保人员隐私,确保医疗保障基金安全。

第三十六条经办机构或其委托符合规定的第三方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绩效考核,建立动态管理机制。考核结果与年终清算、质量保证金退还、协议续签等挂钩。绩效考核办法由国家医疗保障部门制定,省级医疗保障部门可制定具体考核细则,经办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十七条对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周期内未超过总额控制指标的医疗费用,经办机构应根据协议按时足额拨付。对定点医疗机构因参保人员就医数量大幅增加等形成的合理超支给予适当补偿。

第三十八条经办机构发现定点医疗机构存在违反协议约定情形的,可按协议约定相应采取以下处理方式:

(一)约谈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

(二)暂停或不予拨付费用;

(三)不予支付或追回已支付的医保费用;

(四)要求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违约金;

(五)中止相关责任人员或者所在部门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疗服务;

(六)中止或解除医保协议。

第三十九条经办机构违反医保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有权要求纠正或者提请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协调处理、督促整改,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发现经办机构存在违反医保协议的,可视情节相应采取以下处理方式:约谈主要负责人、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处分。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发现经办机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五章定点医疗机构的动态管理

第四十条定点医疗机构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注册地址、银行账户、诊疗科目、机构规模、机构性质、等级和类别等重大信息变更时,应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提出变更申请。其他一般信息变更应及时书面告知。

第四十一条续签应由定点医疗机构于医保协议期满前3个月向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或由经办机构统一组织。统筹地区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保协议续签事宜进行协商谈判,双方根据医保协议履行情况和绩效考核情况等决定是否续签。协商一致的,可续签医保协议;未达成一致的,医保协议到期后自动终止。

对于绩效考核结果好的定点医疗机构可以采取固定医保协议和年度医保协议相结合的方式,固定医保协议相对不变,年度医保协议每年根据具体情况调整,简化签约手续。

第四十二条医保协议中止是指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暂停履行医保协议约定,中止期间发生的医保费用不予结算。中止期结束,未超过医保协议有效期的,医保协议可继续履行;超过医保协议有效期的,医保协议终止。

定点医疗机构可提出中止医保协议申请,经经办机构同意,可以中止医保协议但中止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80日,定点医疗机构在医保协议中止超过180日仍未提出继续履行医保协议申请的,原则上医保协议自动终止。定点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办机构应中止医保协议:

(一)根据日常检查和绩效考核,发现对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和参保人员权益可能造成重大风险的;

(二)未按规定向经办机构及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提供有关数据或提供数据不真实的;

(三)根据医保协议约定应当中止医保协议的;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应当中止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医保协议解除是指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之间的医保协议解除,协议关系不再存续,协议解除后产生的医药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再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办机构应解除医保协议,并向社会公布解除医保协议的医疗机构名单:

(一)医保协议有效期内累计2次及以上被中止医保协议或中止医保协议期间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二)以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申请取得定点的;

(三)经医疗保障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查实有欺诈骗保行为的;

(四)为非定点医疗机构或处于中止医保协议期间的医疗机构提供医保费用结算的;

(五)拒绝、阻挠或不配合医疗保障部门开展智能审核、绩效考核、监督检查等,情节恶劣的;

(六)被发现重大信息发生变更但未办理重大信息变更的;

(七)定点医疗机构停业或歇业后未按规定向经办机构报告的;

(八)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在行政执法中,发现定点医疗机构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可能造成医疗保障基金重大损失的;

(九)被吊销、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的;

(十)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不能履行医保协议约定,或有违法失信行为的;

(十一)未依法履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

(十二)定点医疗机构主动提出解除医保协议且经办机构同意的;

(十三)根据医保协议约定应当解除医保协议的;

(十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应当解除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条定点医疗机构请求中止、解除医保协议或不再续签医保协议的,应提前3个月向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公立医疗机构不得主动提出中止或解除医保协议。

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地市级及以上统筹地区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中止或解除医保协议,该医疗机构在其他统筹区的医保协议也同时中止或解除。

第四十五条定点医疗机构的部分人员或科室有违反协议管理要求的,可对该人员或科室中止或终止医保结算。

第四十六条医疗机构与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就医保协议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发生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或者请求同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协调处理,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第六章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

第四十七条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对定点申请、申请受理、专业评估、协议订立、协议履行和解除等进行监督,对经办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医保费用的审核和拨付等进行指导和监督。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依法依规通过实地检查、抽查、智能监控、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协议履行情况、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医疗服务行为、购买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第三方服务等进行监督。

第四十八条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应拓宽监督途径、创新监督方式,通过满意度调查、第三方评价、聘请社会监督员等方式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社会监督,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第四十九条经办机构发现违约行为,应当及时按照协议处理。

经办机构作出中止相关责任人员或者所在部门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中止和解除医保协议等处理时,要及时报告同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发现定点医疗机构存在违约情形的,应当及时责令经办机构按照医保协议处理,经办机构应当及时按照医保协议处理。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时,认为经办机构移交相关违法线索事实不清的,可组织补充调查或要求经办机构补充材料。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居民大病保险等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工作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十一条本办法中的经办机构是具有法定授权,实施医疗保障管理服务的职能机构,是医疗保障经办的主体。

定点医疗机构是指自愿与统筹地区经办机构签订医保协议,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医保协议是指由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经协商谈判而签订的,用于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以及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责任等内容的协议。

第五十二条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制作并定期修订医保协议范本,国家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制定经办规程并指导各地加强和完善医保协议管理。地市级及以上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及经办机构在此基础上,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细化制定本地区的医保协议范本及经办规程。医保协议内容应与法律、法规、规章和医疗保障政策调整变化相一致,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调整医保协议内容时,应征求相关定点医疗机构意见。

第五十三条本办法由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解释,自2月1日起施行。

医保局减员申请书如何写三

坚持“一切为了参保人”和构建和谐医保的宗旨,各项工作均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医保宣传成果丰硕。在国家、省、市、县级的24家媒体发表稿件162篇次,其中中国劳动保障报5篇、中国医疗保险杂志6篇、中国社会保障杂志4篇、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杂志2篇。

三大保险向纵深推进。20xx年全县城镇基本医保参保缴费人数60065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2%。工伤保险参保缴费人数10191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1%。生育保险参保缴费人数4709人。

医保二次补偿体抚民生。采取网络筛选、邮寄申报、网银到账等创新措施,开展了城镇职工、居民医保二次补偿。补偿门槛低比例高、弱势群体有优待,补偿受益职工108人、居民119人,合计发放补偿金48.7万元。

免费健康体检关爱民生。从9月份起,实施了城镇医保参保人员免费健康体检关爱行动。根据体检规模和人员分布,按就地、就近原则,确定了4家县级医院和17家乡镇卫生院为指定体检医院。实施三个月来,已为35391人进行了免费健康体检,占总体检人数的60%。

实行首诊负责网络监管,力克医院违规操作。参保人按政策规定享受基本医保服务,最大限度避免违规操作行为。严处“冒卡就医、住院骗保”行为。严格执行国家《处方管理办法(试行)》。不按时办结入出院手续、办理“家床”医院受罚。

医保业务档案管理全市一流。在全市率先开展医保业务档案管理达标工作,因起步早、管理规范、设施齐全先后受到市、省领导的好评。7月28日,“市医疗保险经办工作暨《社会保险法》座谈会”在该县召开,全体与会人员参观该局医保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档案管理员到市局指导医保业务档案管理达标工作,并获全市通报表彰。

实行了银行代收代缴城镇居民医保费。各参保人以家庭为单位,20xx年到县医保业务经办大厅缴费时,在银行经办人员的指导和协助下,申请开设“家庭医保缴费账户”后,存入应参保家庭不低于当年筹资标准的医保费,双方签订代收代缴委托协议书后,从20xx年起,每年年末缴费时由我局出具参保家庭医保费的代收代缴清单,实行由银行代收代缴。

坚持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并注重学习效果,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得到了新的提高。能够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决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始终忠诚党的事业,践行党的宗旨。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从政,踏踏实实工作。自觉接受上级财政、审计、监督部门的.专项核查。

履职以来,本人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严格按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手册》中廉洁自律规定要求自己,在思想上不争名夺利不计较个人得失,在困境面前,能保持良好的心态,不失意、不悲观,并能顾全大局;在工作上严格按照医保局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坚持原则,对局里的同志经常进行思想沟通,并深入基层听取群众意见,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改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虚心接受群众的监督,倾听下属的意见。在个人和生活上,不谋取私利,不收取任何钱财,从来不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档消费,也不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等活动;作风正派,并经常对照廉洁自律的规定检查自己。

虽然我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组织上和同志们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1、在理论学习方面还不够全面系统,学习时缺乏认真思考,深层次理论研究不够。

2、基层调查研究不够,以致在工作上有时缺乏针对性,在知人、知事、知情上还有一定的差距。

3、改革创新力度不够,放不开手脚,不能尽善尽美。

我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理论素养,创新工作思路、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团队建设、提高整体素质,重视率先垂范,调动大家工作积极性,共同完成20xx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向组织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医保局减员申请书如何写四

办理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办理重庆城乡居民医保:

(1)户籍在重庆市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2)具有重庆市户籍的新生儿;

(3)在重庆市取得《居住证》的市外户籍人员;

(4)在重庆市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籍人员;

(5)符合重庆市规定的其他人员。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2.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1张。

3.外地人应提交居住证。

医保局减员申请书如何写五

在区医保中心的指导下,在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支持下,严格按照国家、市、区有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xx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经以院长为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和本院医务人员的共同努力,xx年的医保工作总体运行正常,未出现费用超标、借卡看病、超范围检查等情况,在一定程度上配合了区医保中心的工作,维护了基金的安全运行。现我院对xx年度医保工作进行了自查,对照评定办法认真排查,积极整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对医疗保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为加强对医疗保险工作的领导,我院成立了有关人员组成的医保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从制度上确保医保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多次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针对本院工作实际,查找差距,积极整改。着眼未来与时俱进,共商下步医保工作大计,开创和谐医保新局面。我院把医疗保险当作医院大事来抓,积极配合医保部门对不符合规定的治疗项目及不该使用的药品严格把关,不越雷池一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恶意套取医保基金违规现象的发生。加强自律管理、推动我院加强自我规范、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进一步树立医保定点医院良好形象。

二、从制度入手加强医疗保险工作管理

为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医院健全各项医保管理制度,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突出重点集中精力抓好上级安排的各项医疗保险工作目标任务。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工作管理的规定和奖惩措施,同时规定了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相关医保管理资料具全,并按规范管理存档。认真及时完成各类文书、书写病历、护理病历及病程记录,及时将真实医保信息上传医保部门。

三、从实践出发做实医疗保险工作管理

医院结合本院工作实际,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规定。所有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并提供费用明细清单。并反复向医务人员强调、落实对就诊人员进行身份验证,杜绝冒名就诊等现象,

四、通过自查发现我院医保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距医保中心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如基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夯实等。剖析以上不足,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个别医务人员思想上对医保工作不重视,业务上对医保的学习不透彻,认识不够充分,不知道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哪些要及时做。

2、在病人就诊的过程中,有对医保的流程未完全掌握的现象。

3、病历书写不够及时全面

4、未能准确上传参保人员入、出院疾病诊断以及药品、诊疗项目等医保数据

五下一步工作要点

今后我院要更加严格执行医疗保险的各项政策规定,自觉接受医疗保险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根据以上不足,下一步主要采取措施:

1、加强医务人员的有关医保文件、知识的学习,从思想上提高认识,杜绝麻痹思想。

2、落实责任制,明确分管领导及医保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检查教育,建立考核制度,做到奖惩分明。

3、今后要更加加强医患沟通,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不断提高患者满意度。使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充分保障,通过提高我院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增强参保人员、社会各界对医保工作的认同度和支持率。

医保局减员申请书如何写六

在收看了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曝光了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阿继医院虚构病人住院套取医保基金事件后,作为医务工作者的我们深刻认识到做好医保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增强了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由我院医保科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了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专项检查,认真反思了自己在思想、工作作风、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了深刻的讨论剖析,现就检查结果及整改措施作如下汇报:

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我院自医保工作开展以来,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医保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医保政策:

1. 接到通知后,我院立即成立以医保科科长为主要领导的专项检查组,对照医保有关规定,查找不足,积极整改,我院历来高度重视医疗保险工作,有专门的管理小组及较健全的管理制度,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定期对医师进行医保培训,医保工作年初有计划,定期总结医保工作,分析参保患者医疗及费用情况。

2.使医保消费透明化。院内设有医保宣传栏,药品诊疗项目实行明码标价,为其提供费用明细,坚决杜绝冒名住

院、分解住院、挂床等违规现象。医生用药基本按照目录执行,自费药物及项目能征求患者同意,严格掌握出入院标准,争取按照医保限额规定结算,控制自费费用,为患者及时结算费用。对医保中心每月的定期抽查病历及不定期的现场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能及时进行纠正并立即改正。

3、规范全院医务人员的医疗文书书写。医保科不定期组织年轻医生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对全院医保患者病历进行检查学习,对不能及时完善病历的医生做出相应的处罚,并在分管领导的监督下进行业务学习,对病历完善较好的医生,也给予了相应的肯定与鼓励。

4、我院长期药品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超标较大,其特殊原因是我院主要以心脑血管病治疗为主,心脑血管病患者较多,这些慢性病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周期长、药品较贵,所以药品费用居高不下,但我院医保领导小组决定严格监督,尽力下降其所占比例,搞好各项费用的控制审核工作。

为维护广大参保职工享受较好的基本医疗服务,我院将进一步做好定点医疗机构的质量管理工作,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严把政策关,从细节入手,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力争把我院的医保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医保局减员申请书如何写七

【政策文件】: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的通知

【发文字号】:渝人社发[]188号

【执行时间】:1月1日

【相关内容】:为了进一步完善重庆职工医保制度,规范医保个人账户使用流程,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率,重庆社保局下发了本通知。本通知于1月1日实行,其主要对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及违规使用惩处进行了明确规定说明。

【政策文件】:关于调整重庆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互助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发文字号】:渝府办发[]97号

【执行时间】: 年1月1日

【相关内容】:通知规定,从1月起,大额医保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1%调整为1.5%; 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2元/月 调整为3元/月,之后每年在上年标准基础上增加1元/月,到达到5元/月,以后根据我市物价情况和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等适时调整。同时还规定,从1月1日起,大额医保基金起付线由3.2万元调整到 3.7万元,之后每年递增5000元,到达到4.7万元,以后根据全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大额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等情况适时调整。

【政策文件】:重庆市医疗保险就医管理暂行办法

【执行时间】:1月1日

【相关内容】:制定本办法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规范和加强重庆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医管理。本办法于正式执行,其总共三十条,主要对参保人就医购药流程、定点服务机构职责、门诊特殊疾病治疗等就医规定进行了详细说明。

【政策文件】: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管理暂行办法

【执行时间】:5月25日

【相关内容】:制定本办法主要目的在于加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管理,保障参保居民特殊疾病就医的基本需求。本办法一共分为七个章节,其主要对特殊疾病病种范围、特殊疾病申报流程、特殊疾病就医管理、特殊疾病费用报销等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

最新动态

动态一:新增四川省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

【相关内容】:为进一步提高重庆市医疗保险服务能力,方便我市和四川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经与四川省有关部门协商,决定将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等10家医院和第三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重庆西南医院)等10家医院作为双方首批异地就医联网及时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

动态二:取消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险预留保证金

【相关内容】:从1月起,重庆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对定点服务机构费用结算时,应全额结算支付,不再从应支付额中预留保证金。对以前的预留保证金,请于1月底前完成清算,2月底前完成资金拨付。

医保局减员申请书如何写八

一、指导思想

20某年春季,后勤部门以服务于教育教学为中心,进一步强化后勤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继续加强安全卫生工作,加强学校的财、物管理,进一步提高后勤工作管理水平,加强门卫管理工作,努力构建和谐学校,争创一流工作业绩。根据学校春季工作要点制定本计划。

二、主要工作

20某年后勤的工作重点是以服务于教育教学为中心,做好食堂成本核算。

1、进一步强化后勤队伍建设、制度建设

组织后勤人员认真学习、全面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干好本职工作的责任感,以主人翁的姿态投入后勤工作,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进一步明确后勤为教学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的宗旨,坚持服务育人的方向,继续发扬“勤奋、务实、高效、优质”的工作作风,踏实工作,关心爱护学生,努力争作奉献。

2、继续加强安全卫生工作

(1)安全卫生工作以预防为主、突出重点、落实责任、从严管理。加强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坚持安全卫生教育经常讲,安全工作每周一查,卫生工作每月一查。

(2)安全检查小组每周要对分管的区域作认真检查,作好记载,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及时整改,各小组整改不了的报学校集中解决。(分组情况和以前一致)

(3)制定学校卫生检查标准,学校办公室负责成立卫生检查小组,卫生检查小组每月要对各室卫生作认真检查,并作好记载。(办公室、总务处、各教研组长)

(4)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杜绝安全事故,提高广大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拿出学校后勤全封闭式管理办法草案。

3、加强学校的财、物管理

(1)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做好学生的“两免”工作。做好医保结算、工资发放、养老金结算、公积金结算、个人所得税结算等及相关表格的填报工作。

(2)加强门面收费工作,努力拓宽经费筹措渠道,改善办学条件。

(3)进一步完善购物、保管、使用等财产管理制度,做到制度健全,职责明确,完善购物申请、进出库手续。继续按惯例对各班级、各部门、各专用教室公物实行登记承包管理,兑现损坏赔偿制度。

(4)做好学生学习用品、生活用品及教师办公用品的购买分发工作,做好教材分发工作。

(5)抓好学校节水节电的管理工作,做好学校电路维修工作。

4、进一步提高后勤工作管理水平

本学期主要对食堂实行月成本核算。一是确定每天的菜谱;二是总务处负责验收、报帐;三是要认识食堂成本核算的重要意义,在提高服务质量的基础上,降低成本。四是要通过成本核算、杜绝浪费、优化管理等措施,在保证师生饮食安全的前提下寻求高效益。五是加强伙食的检查与监督力度,并与防疫部门建立友好关系,严把进货、加工、销售三关,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师生食物中毒。

5、加强门卫管理工作

做好门卫工作,外来人员来校要登记,做好夜间的安全巡查工作,做好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完成学校的迁建工作。

三、常规工作

1、每周检查校园安全设施,有隐患及时处理。

2、每月开展一次环境卫生评比。

3、随时配制教学所需,使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4、根据学校(社区)教育教学活动的需要,认真及时地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

5、检查食堂环境卫生和食品卫生,发现不妥之处立即整改。

6、每月门面收费工作。

7、日常接待及收发文工作。

8、每天验收食堂采买米、油、菜、燃料等,每周负责报帐,每月实行成本核算。

9、学校的迁建前期工作。

医保局减员申请书如何写九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局始终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保障参保人员的根本利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以及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为目标,突出重点,攻克难点,打造亮点,全力推动全县xx事业新发展。现将我局工作总结和20xx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建设,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强化党对医保工作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自治区的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化整治医疗保障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抓好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牢筑党员干部思想防线。

2.提高政治站位,狠抓落实脱贫攻坚工作。把“脱贫攻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党组书记亲自组织谋划部署,抓落实。带头学习研讨,引领并推动了党组班子和党支部成员及全体干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等书目,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特别是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党组书记发挥党组书记的带头作用聚焦脱贫攻坚领域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带领党组班子,指导支部党员开展学习,通过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研讨会、支部三会一课等多种形式,研究部署医保扶贫工作,带头转作风、做好调研工作,找准工作思路。

3.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强化政治引领。突出学习重点,强化理论学习。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增强了领导班子成员的理想信念,强化了理论武装,增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市委、县委及县直机关工委党建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性。

4.从严党内政治生活,全面增强党组织活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三重一大”事项经班子集体研讨决策,党组书记坚持做到末位表态发言。认真组织支部成员观看警示教育片,不断提高支部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严格按照标准抓好党费收缴,每位党员都能自觉、自愿、按月到组织委员处交纳党费。

5.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过学习相关学习资料,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脱贫攻坚的学习意识。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规范学习并长期抓好党组成员带头做好履行责任,注重“一岗双责”。我局党员干部时刻紧绷纪律作风这根弦,存戒惧、知敬畏、守底线;

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不断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弘扬新风正气。

(一)打击欺诈骗保方面

1.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为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保障基金安全,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及要求,根据《医疗保障局关于20xx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xx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县4月份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活动,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2.突出重点,效果良好。

一是贯彻落实上级统一部署,根据x市医疗保障局关于《x市20xx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在20xx年年终考评专家审核病历共查出违规金额x元,在自查自纠阶段,全县所有x家定点医疗机构x家定点零售药店向我局提交自查自纠报告,此次自查自纠违规金额x元。

二是对各医药疗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中发现部分医疗机构存在挂床住院、轻症住院、b超影像医师无证执业、套餐式检查、过度使用高值耗材、不合理用药、村卫生室存在冒用参保人员名字报销等现象;

部分定点零售药店存在执业药师营业时间不在岗、摆放非医保物品、处方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针对以上情况,均要求医药机构立行整改,严格规范医保医疗行为,对于涉嫌违规问题另行处理。

(二)精简经办服务流程,助力建档立卡贫困户特殊慢性病患者搭上“健康快车”

1.精简流程,确保慢性病卡快办速办。坚持“最多跑一次”经办理念,精简慢性病卡办理工作环节,通过当场办卡、直接换卡、立即发卡三种形式,全面优化流程,简化程序,减少群众跑腿和等待时间,提高办理效率,确保贫困慢性病患者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2.下沉服务,权限下放,确保慢性病卡应办尽办。我县精简流程,权限下放,确保贫困慢性病患者的医疗待遇保障。在县域内有x家乡镇(中心)卫生院设置慢性病认定服务点,能直接为疑似患有慢性病贫困人口提供现场健康体检和疾病诊断认定。由定点医疗机构x名及以上主治医师进行认定,并录入医疗保险系统,患者可享受相应的医疗待遇;

在异地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可凭相关检查诊断报告进行申请,经认定、备案后,即可享受相应的医疗待遇。同时,下沉服务,确保医保扶贫政策落到实处;

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发动村干、组织人员全面做好查缺补漏。不定期组织专家组和医务人员分别到各乡镇开展“一条龙”现场诊查认定备案工作,并对行动不便患者提供上门服务。并通过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坚持人员下沉、检查下沉、设备下沉、服务下沉,切实提高贫困慢性病患者办卡覆盖率。

3.持续跟踪,确保政策落实不漏项。积极探索建立长效跟踪联系服务机制,持续抓好跟踪服务管理,保障贫困慢性病患者能够及时得到医疗救治,享受特殊慢性病补助政策。

(三)突破难点实现“村医通”医保直报全覆盖。我县通过大力推进“村医通”建设,不仅解决了城乡参保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同时也提高了x县城乡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加大宣传,确保医保政策落实落地

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创新开展医保宣传工作,以愚公移山的精神致力于医保政策的宣传工作,逐步突破政策宣传不到位的瓶颈,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通过开展医疗保障宣传服务活动,促进医保扶贫政策、医保基金知识、全覆盖。

1.“线上线下”多方位宣传医保有关法律政策。引导参保人员关注公众号,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主流媒体、宣传栏、户外led屏等,进行多层次、全方位宣传。

2.以扶贫政策明白人工作为契机,在贫困户明白人中开展医保扶贫的政策在明白人中开展医保政策宣传活动,让明白人成为每一个贫困户家庭中医保政策明白人的主力,成为医保扶贫宣传的第二梯队。

3.探索开展“医保扶贫政策、医保基金安全从娃娃抓起”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通过在校学生、少先队员、共青团员首先学习医保政策、并倡议学生们回家与家人沟通、与邻居沟通等方式达到医保扶贫、医保基金安全知识进一步普及的目的,当好医保政策宣传员,同时也为即将长大成人的孩子们上好医保课,使他们从小知道基本医保、长大后成为医保政策的参与者、受益者和宣传员,今年共为在校学生发放将近7万份的宣传材料,等于在全县增加了近7万名医保宣传员,为医保扶贫宣传、医保基金安全培养了“后备军”。

4.通过与新媒体合作,将医保扶贫政策和医保基金知识通过微信、广播、电视等宣传方式深入人心。在x县电视台进行视频宣传,为进一步强化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和参保人员法制意识,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创造了良好氛围。

(五)积极推进长期护理保险、打造医养结合体系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进一步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根据卫生健康委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x县医疗保障局积极开展医养结合工作,推进落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研究相关支撑政策,并在我局业务办理大厅增设长期护理保险专窗,截止目前我县已申请长期护理保险的有x名城镇职工,通过审批成功的有x名城镇职工,截止10月份对申请审批通过的城镇职工补助x元。

(一)作为新组建的部门,任务重、队伍新、专业人才储备不足问题十分突出。医保经办处理的事务数量和难度不断增加,各股室办理的业务量非常大,压力剧增,但是股室人员配备严重不足,股室运行仍处于勉强维持的状态,难以有效提高能力,影响工作的顺利进展。

(二)业务系统局限性。一是门诊特殊慢性病省外无法直报、省外个账无法刷卡。二是医疗救助直接结算系统覆盖范围不大,报销存在滞后性。目前“一单制”结算系统,只覆盖到市内医疗机构范围内,x县医疗救助对象患重大疾病到x市外看病就医时,无法在异地医院直接通过医疗救助系统“一单制”结算。而且需要患者自己先行垫付医疗费,不能很好的方便困难群众。手工做单情况不能录入系统,无法体现年度累计救助最高支付限额;

医疗救助补助的对象存在不能及时拿材料报销或不了解医疗救助政策报销。

(三)医保基金监管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目前社会上诈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例子时有发生,异地住院发票难以鉴别真伪,增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被不法分子骗套风险;

由于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及条件有限,对于“意外伤害”报销材料很难专业鉴别责任主体,可能会间接导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无谓的浪费;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分参保人员有部分人还没有社保卡(未领/未制)导致参保人员在省外就医不能直接结算。

(一)实干担当,攻坚克难,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医保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保基本、可持续、全覆盖,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围绕加强“党的建设”,深化“两项改革”,打好“三场硬仗”,提升"四项能力”,抓好“五项基础”,奋力推进医疗保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以加强党的建设为统领。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自治区的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作风建设。强化党对医保工作的领导,为我县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三)打好医保脱贫攻坚战。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坚持问题为导向,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二次报销、医疗救助、政府兜底五重保障功能,扎实做好医保精准扶贫,全面落实医保扶贫“198”政策,继续做好贫困人口医保“一站式、一单制”结算,巩固住、稳定好医保扶贫工作成效。

(四)强化激励机制、提高经办能力,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加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干部队伍的建设、改变干部管理模式,进一步完善目标责任体制,加强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政策、业务等综合素质,做到“提笔能写、开口能说、问策能对,遇事能办”的要求,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构建规范有序、功能完善的医疗保障服务体系,实行专业化服务,打造良好的服务环境,提高优质的服务质量。

(五)加大对医保基金的监管力度,确保基金的安全完整。加强综合监控,实施联合惩戒,扩大检查覆盖面,从医疗机构延伸到医保经办机构。完善基金监管政策体系,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规范监管程序,建立医保基金监管考核评价机制。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坚持底线思维,切实维护基金安全。

(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动drg付费改革制度。上半年,我县启动drg付费方式改革工作,完成二级定点医疗机构drg分组和分值确定,下半年开始drg付费方式模拟运行。,全县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及符合条件的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实现drg付费。,覆盖县内所有定点一级、二级医疗机构drg付费。

(七)加大宣传力度,打击欺诈骗保行为。采取集中宣传、新闻媒体宣传、我局微信公众号、培训宣传、实地宣传、进村入户宣传、窗口宣传等多种形式,营造全社会关注并了解医疗保障政策的良好氛围营造。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加大医疗保障反欺诈工作力度,形成高压态势,达到宣传法规、强化管理、净化环境、震慑犯罪的目的。完善医疗保障治理体系,构建多部门联动机制,实现源头防范,保障医保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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