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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7-23 08: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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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论文(大全11篇)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文献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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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论文篇一

步入新世纪,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各国发展过程中必须予以认真面对的重要问题,也需要在国际经济交往过程中认真考虑。企业作为当今社会的基本单元,是经济发展的承担者,也是社会发展的推动力量,更应该充分关注过分追求经济利益对自身和社会带来的环境影响,规范其环境行为,实现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我国环境会计及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研究日益高涨,也取得了一些理论上实践上的优秀成果,但是总体看来还不能与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实际需求相协调,在很大程度上存在着理论研究“曲高”而实践上“和寡”的问题。因此,重点关注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理论与实践的问题很有现实意义。

多年来我国政府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全国人大设立了环境与资源委员会,并已经颁布了许多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从1979年9月我国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来,已陆续颁布了《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环境管理体系框架已初具规模。这些行动,自然会涉及到环境与企业的关系。然而,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令人担忧。从对沪、深两市a股1363家上市公司年报中,有关环境信息内容的统计,可以看到,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主要集中在重污染企业,并且是强制性披露。沪深a股上市公司592家重污染企业中只有304家公司对其环境事项进行了披露,披露比例只有51%,明显偏低,而且这些信息,集中于定性的披露,多是出于美化企业环境形象而进行的披露。究其原因,从全国范围来看,主要是没有系统的环境会计和信息披露的制度和规范;企业各方利益关系者对企业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要求还不是很强烈。

虽然我国的会计准则中对企业环境问题的披露尚未作强制性的规定,但是从20世纪90年代时开始,我国学者已对环境会计开展了一系列的研究。总的来说,我国环境会计理论研究与实践起步较晚,在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上,与西方国家有较大差距。而这些研究基本上以对环境会计的理解以及对环境会计的理论架构探讨较多,而对环境会计实务的研究较少,没有形成稳定的研究方向,也缺乏有效的合作。因此,需要我国学术界和实务界紧密配合,积极拓展环境会计理论和实践研究的新领域。

企业作为一个资本运作主体,追求盈利始终是其主要目标,企业环境问题最终也会体现在不同阶段、不同形式的经济利益方面上来。但应当看到,在企业众多的利益关系方中,除了投资人、管理当局、债权人和潜在投资者等群体外,在环境问题上,直接关心企业环境收益的并不多,即使在上述列举的利益关系人当中,对企业环境收益的关注程度也不同,如投资人、潜在投资人和债权人主要关心的是企业因为环境问题而导致重大的经营风险。其他利益关系人则主要关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环境负面影响,以及对自身生存和发展环境可能造成的现实和潜在危害。又如,社区居民、社会公众、媒体、顾客、社会环境管理机构、民间环保组织等利益关系人,主要关心的是企业污染物、废弃物的排放状况和减低程度、对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大气和水体及生活环境的改进程度等方面的问题,至于企业花费多少成本完成环境保护和环境改善目标,他们并不是很关心。从这一角度来看,利益关系方对企业的环境信息需求还具有差异性。只有很好地认识到这些实际状况和差异,才能更好地把握合理的环境信息披露方式。

与一般企业相比,上市公司在会计核算、信息披露方面具有更加规范、更加透明、更加全面的特征。一些企业信息的披露制度和规范,大多从上市公司开始试点,然后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推广到各种类型的企业中。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和紧迫,也对上市公司及其环境信息披露提出了新的要求。作为公众公司,人们更加关注上市公司对公司环境问题的态度和行动,也希望从公司对外报送的报告中找到公司对这些问题的回应。因此,我国环境信息披露问题的研究,大多是以上市公司为调研、分析对象入手的,这同国际环境会计及其信息披露研究具有高度的一致性。

耿建新教授对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一次样本调查与分析选取了冶金、化工、煤炭、电力、建材、造纸、酿造和纺织等强污染行业的30家企业对各公司招股说明书、年度报告等重要的信息发布资料进行了整理和挑选基本上没有发现有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明确表述公司环境政策与方针、环境目标、公司主要环境问题、环境保护支出或成本等重要的环境信息。李永臣教授又对近几年强染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得知我国上市公司自主、自决披露环境信息的程度不高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严重不足急需改进。

企业对环境的影响是连续的。随着企业环境保护意识的转变,环境行动的开展以及生产经营方针战略的变化,企业环境影响也会发生相应的改变。但是,根据调查发现,公司发行上市时,还有一定的环境信息披露,而在持续经营过程中,对环境信息的披露关注严重不足。

以上情况表明,我国上市公司对环境问题的关注程度很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很少且不全面,缺乏直接的可利用价值。产生上述结果,是与我国企业、公众甚至政府管理机构的环境意识、管理政策相一致的。正如耿建新教授等所分析的那样,虽然已经颁布了诸多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但大多是综合性的规范条文,缺少相对应的实施细则,也没有对企业的环境核算和报告提出具体的、强制性的要求。在上市公司方面,由于中国证监会负责上市公司证券发行资格和上市资格的审查、批准工作,所以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约束力,往往显得比国家颁布的环境法律、法规的约束力更强。但是,由于上述规范不仅笼统,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也未作明确规定,而且仅要求在发行人发行证券的阶段作相关披露,并不要求发行成功后作继续披露。所以,上市公司在当时的环境信息披露的实际状态有其存在的必然性。

结合美国等国家的环保事业的发展历程和我国的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现状,无论一个企业的环境意识如何,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和环境信息(包括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必要制约条件就是严格的环境管制和法律程序。政府应有明确的环境政策和指导思想,并将其转化为具体的、具有操作性的法律、法规,建立严格的环境标准,同时还要进行严格的环保执法检查,利用行政、经济和法律多种手段,对违反环保法规的行为和主要责任人进行严肃的处罚和处理,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推动环保事业的发展。

查阅已经公布的的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得到的结果是令人吃惊的。我国《环境保护法》及其他相关环境法规已经颁布多年,且在不断完善之中,可以说,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对于重污染行业的公司而言,应当是关键因素,理应成为企业重点关注、研究和报告的主题之一,但实际上,这样的结果并不存在。我国基本没有建立起企业间的有关环境问题的协同组织及相应的组织规则,也就没有这种环境组织内部制定的统一的环境行动纲领、指引和环境信息披露的统一要求或引导性规定。我国主要的环境组织(如环境学会)仍有准官方的性质,企业的参与程度不够。因此,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规则刻不容缓。

经查阅,大多数公司,股票发行(新法、增发、配股)时的招股说明书中,一般会讨论环境限制因素及其对生产经营或财务成果可能带来的影响,并且大多反映在招股说明书中的“行业风险与对策”的说明段内。从上市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同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环境信息的比较来看,证券发行或上市时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情况,要远远好于持续经营过程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因之,建立与健全证券发行时持续经营过程中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机制十分必要。

(四)要确定相对固定的环境报告方式并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提出规范要求。

从调查的结果看,在企业选择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方式上,既没有独立的环境会计报告方式,也没有独立的环境报告书方式,在所有发布环境信息的上市公司中,主要选择了与公司需要公开的其他报告(招股说明书、年报、期中报告等)混合编报的方式,而且所占比例很小,信息数量和质量都不能令人满意。

我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到底应当选择什么样的方式,确实是一个值得研究和思考的问题。李连华博士认为,应当将环境信息与财务信息分开披露,因为合并报送具有以下缺点:一是合并报送容易引起混乱,导致对会计信息的误解(财务信息和环境信息所反映的内容在性质上是根本不同的);二是合并报送实际上降低了环境会计信息的重要性,无论是采取表内确认,还是选择表外披露,都将环境会计信息置于附属地位。从现有的文献查阅结果可以发现,由于我国会计学者研究的重点是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选择的主要信息披露方式是绿色会计报表披露、会计报表附注披露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披露。这种环境会计信息与企业环境信息的范畴和口径是不一致的,所以很难与国际上其他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方式作比较。笔者认为,我国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应当是全方位的环境信息披露,不仅包括环境会计信息,还应包括非财务环境信息。

【参考文献】。

[1]耿建新,曹光亮.论生态会计概念.财会月刊,,(4).

[2]陈紫玉.关于环境会计的若干问题.财政监督,,(2).

[3]李永臣.企业环境会计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论文篇二

从企业管理的角度看,上市公司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能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加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从环境会计发展的角度看,上市公司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能为环境会计在企业的发展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工作提供重要参考。

另外,上市公司作为有代表性的企业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能在新的环境下促进我国进一步对外开放,帮助企业制定与wto贸易规定相适应的经营战略,减少因环境问题而形成的障碍;并且还有利于政府和社会公众了解企业的环境情况,有效的影响政府决策和投资者的资金投向。

据耿建新等对30家上市公司在1992年至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进行的调查,以及尚会君等()对127家污染型行业的上市公司在1992年至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的调查研究来看,我国上市公司披露的环境信息还不足以满足供使用者决策的需要,上市公司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自觉性也不高。

(一)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本文选取了冶金业、造纸业、化工业、纺织业、化纤业、医药业6个污染较大行业的20家上市公司进行调查,这些公司包括:冶金业的宏达股份(600331)、江西铜业(600362)、中国铝业(601600)、吉恩镍业(600432);造纸业的岳阳纸业(600963)、博汇纸业(600966)、恒丰纸业(600356)、青山纸业(600963);化工业的沈阳化工(000698)、上海家化(600315)、三友化工(600409);纺织业的天山纺织(000813)、美欣达(002034)、凤竹纺织(600493);化纤业的春晖股份(000976)、江南高纤(600527)、南京化纤(600889);医药业的四环生物(000518)、千金药业(600479)、康缘药业(600557)。

这6个污染行业均属于国家环保总局提供的《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规定》中规定应进行环境审核的污染行业。

根据这20家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招股说明书和自发行上市以来到现在公开发布的年报,笔者对其中所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进行了调查和研究。

在招股说明书中上市公司主要以定性化描述和定量化披露来反映环境会计信息,这些信息主要集中在招股说明书的“风险因素”、“发行人基本情况”、“发行人业务与技术”、“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财务会计资料”、“业务发展规划”、“募集资金及运用”等项目中。

在年报中体现出环境会计信息的评估指标集中于“董事会报告”、“重要事项”、“合并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这三项,其中“董事会报告”中的业务发展规划、企业自身经营风险提示、募集资金及非募集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中的关联交易、其他重大事项等,“合并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中的在建工程、其他应交款、其他应付款、预提费用、营业外收入、支付经营活动的有关现金、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等项目中。

其中定性化描述的内容包括环保风险提示(对企业面临的环保风险的说明)、环保交易活动(企业开展环境卫生、绿化等项目的交易情况)、环保措施(反映企业的环保目标、环保制度、生产工艺及产品的环保措施等)、环保成果(企业取得的环保成果及贡献)、环保优势(是指企业在技术、资源、政策等方面所占据的有利于环保的条件)等,定量化披露的内容主要包括环境指标(如企业披露的污染物排放量、环保设备利用率及处理率等指标)和环境费用(企业披露的费用支出、环保设施支出、环保税金等)等。

从行业上看,由于行业之间的发展状况、生产特点各有不同,各个行业的上市公司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内容上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如造纸业、冶金业披露的环境信息相对较多、较全面,而医药业等行业的上市公司所披露的环境信息的比例则相对较少。

而且从披露的各项内容来看,各个行业的上市公司也存在着不同的披露重点,表现出了一些行业特征。

如冶金业的上市公司都无一例外的对企业的环保交易活动和环境指标进行了相关信息的披露,但其他行业的上市公司则对这一项目中的环境问题关注较少。

从时间上看,如果不考虑各年度内上市公司所在行业的环境影响,上市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内容呈现出不断增长的趋势。

如上市公司披露的“环保措施”与“环保成果”两项内容在逐年增多。

到目前为止,上市公司已经不仅仅停留在简单的分析企业面临的环保风险上,而是能够对其存在的环保问题提出具体的环保措施,并介绍环境治理后的改善程度及环保成果与贡献,并总结企业所具有的环保政策、自然资源、环保技术上的优势。

这表明上市公司已经开始正视其生产经营给环境带来的影响,并已积极展开。

环保对策,不再单一的将环境问题作为影响公司发展的负面影响来反映。

(二)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综合本文所调查的这20家上市公司所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来看,我国上市公司目前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还不够充分和规范,不足以满足供使用者决策的需要。

首先,从披露的项目上看,上市公司所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主要集中于环保投资和环保支出等方面,而对环境负债、环境资产的披露则几乎没有。

其次,从披露内容看,还缺乏多样化、个性化的信息,如几乎所有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都将环保风险总结为“当前面临的环保风险是国家可能提高环保标准致使公司的费用、成本增加”,趋于模式化;而且同一信息在不同章节中多次重复的现象较为严重。

再次,从披露的详细程度方面来看,大部分公司对于公司所承诺的环境保护及改善措施缺少系统的说明,如环保设施的使用效率、治污费用的测算方式、国家环保政策的具体要求以及公司环境管理体系的具体实施等等很少进行详细的介绍和说明,可参考的意义不大。

最后,从披露的定量化程度来看,无论是招股说明书还是年报,都非常缺乏充分的定量化信息、预测性的信息。

即使偶有定量化的信息多半也是集中于在招股说明书中对近几年的环保费用进行披露,进入年报的很少。

各个行业的上市公司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差别很大,定量化信息太少,又缺乏固定、规范的内容和形式;即使是同一行业的不同公司之间或是同一公司在不同年度中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也带有较强的随意性。

上市公司在年报中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明显低于招股说明书,这是因为中国证监会已经要求明文要求上市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的“政策风险”和“募股资金运用”这两处披露环境信息,但对于上市公司的年报中却暂时还没有关于环境问题的强制披露要求。

另外,上市公司披露的定量化信息、预测性信息、负面的环境信息较少也是自愿披露程度较低的表现。

目前上市公司对于与环境会计有关的信息通常是作为常规的财务会计来处理的,如许多公司把环保设施作为一般的固定资产来处理,在报表中很难判断各项固定资产与环境污染治理的相关程度如何;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环保机关的规定交纳的排污费,以及企业设置环保机构和工作人员的经费支出,被列入管理费用中核算;违反环境法规交纳的罚款、赔款和停产损失,列入营业外支出。

这些问题致使一般的会计信息使用者无法了解到较为全面的环境会计信息。

五是披露的环境信息实用性较低。

上市公司披露的众多内容中绝大多数是对过去发生的事项的反映,如排污费、绿化费、税收减免、环保认证等;对企业未来发展有影响的内容,如环境诉讼、奖罚、环保投资等事项,在披露时有很大的随机性,使得环境信息的披露缺乏连续性,降低了环境信息用于企业决策时的相关性。

另外,企业披露的环境信息大部分是对企业经营状况并不造成重大影响的信息,负面的信息披露很少;对于某一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也缺乏必要的解释说明,多数非专业的投资者无法判断企业的环境状况,如企业对于募集资金进行投资项目的披露通常只是反映其获得了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但究竟该项目可能还会对环境造成哪些影响、如何防治则没有具体说明。

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与我国还没有明确环境会计报告体系框架,没有制定环境会计准则和制度有关。

根据环境会计的目标,结合上述污染型行业上市公司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笔者认为应当设置环境会计要素,以此对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作尽可能定量化、规范化的反映,对不能定量化的再以报表附注的方式进行补充说明。

这些用以反映环境会计信息的环境会计要素应包括环境资产、环境负债、环境成本与环境负债,具体说明如下:

(一)环境资产环境资产是指企业在过去的事项中已经拥有或控制,能以货币计量,可以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环境资源。

可以将环境资产分为环境流动资产和环境长期资产,环境流动资产是指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业务所涉及的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存货等;环境长期资产包括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机器、设备等相关的环境固定资产,与环境保护相关的专利技术等环境无形资产,以及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环境资源等。

环境资源是指人类以土地、森林、草原、水域、矿藏等作为劳动对象的自然资源和由自然资源派生的生态资源,目前已有部分上市公司披露了企业的环境资源,如岳阳纸业(600963)、博汇纸业(600966)就在招股说明书中以定性化的方式披露了企业拥有的较好的土地资源和水域资源。

一般而言,环境资源可以划分为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自然资源和企业自行构造的环境资产两大类。

从本质上讲,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这些自然资源也是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但由于传统会计和现有计量方法的局限性,自然资源的价值一直未在企业的会计核算中予以合理确认。

为此,环境会计应弥补传统会计的这一缺陷,采用一定的方法对可以确认价值的自然资源进行计量。

由于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自然资源属于“公共物品”或是“准公共物品”,故建议以因子分析法为研究工具,对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自然资源进行计算。

然后在选择出主因子和计算因子回归估计值的基础上,计算出各样本企业的方差贡献率总得分,也即目标公司、行业领导企业以及参照企业的自然资源拥有量综合得分,并以f1,f2和f3分别表示。

最后以f3(即行业领导企业的因子综合得分)作为基准,并计为t采用系数调节法将各样本企业的自然资源拥有量计算出来;则目标公司所拥有或控制自然资源的价值即可以计为:f-・t,f2。

当然,这种方法仍然带有较大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但可以作为一个供参考的初步方案为环境会计的计量方法提供思路。

从会计谨慎性原则的角度出发,目前应将企业拥有或控制,但难以计量的自然资源作为一项非财务信息计入会计报表附注中,以适当的表明企业的环境优势,引导投资者的投资导向。

(二)环境负债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工作组认为:“环境负债是指企业发生的,符合负债的确认标准、并与环境成本相关的义务”。

在环境会计系统中,环境负债是对企业承担的环境责任的反映。

污染而应在未来支付的污染治理成本、健康赔偿成本及污染调查研究费用等环境责任。

环境责任产生于已经存在的与环境有关的债务中或预期可能发生的与环境破坏有关的损失支出中。

环境负债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为进行环境保护而借入的银行借款;二是应付的环境支出,如企业因进行环境治理而发生的购入环保设备及材料的应付款、应交纳的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各项应上交国家的费用和税金、应付的环保机构经费及环保机构人员工资及其他薪酬等。

对于这些企业已经发生的环境负债,若有明确的债权人、债务时间和金额,就可在环境会计系统中确认、计量并在报表中披露。

对于预期可能发生与环境破坏有关的损失或支出,可作为或有环境负债,应参照新颁布的`会计准则中关于或有负债的披露规定,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反映或有环境负债的种类及其形成原因,经济利益流出不确定性的说明以及或有环境负债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和获得补偿的可能性。

(三)环境成本从不同的视角研究环境成本,可对环境成本进行多种分类。

一般而言,应从不同的空间范围将环境成本分为内部环境成本和外部环境成本。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论文篇三

企业披露环境会计信息,是多种因素共同影响与作用的.结果.在进行披露时,应与财务会计信息分开进行,并界定基本环境信息与特殊环境信息所包含的内容.具体披露方式,可视基本环境信息和特殊环境信息而定.对于前者,宜采用通用的会计报表模式,而对于后者,则可使用专用的会计报告模式.

作者:李连华丁庭选作者单位:李连华(五邑大学,经济管理系,广东,江门,529020)。

丁庭选(河南财经学院,会计学系,河南,郑州,450002)。

刊名:经济经纬pkucssci英文刊名:economicsurvey年,卷(期):“”(1)分类号:f23关键词: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内容披露方式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论文篇四

随着人类活动的发展,对于资源和环境的破坏越来越严重,废水、工业固体废物、二氧化硫等污染物的排放量日益增加,而这些污染物绝大部分产生于企业的生产。所以,环境污染既然是由企业造成的,那么,治理污染和恢复环境质量的责任就应当由企业所承担。企业对环境的影响,不仅与企业自身有关,而且有关的企业利益相关者也特别侧重于关注企业披露的相关环境会计信息,在做出理性的决策之前,利益相关者需要参考企业如实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鉴于社会责任、外部压力以及市场动机的强烈要求,企业披露有关环境会计信息的任务成为必定的要求。环境会计成为会计新兴的领域源自于20世纪70年代第一次环保高潮的来临,由此,国外学者对企业环境信息的专门研究幵始出现。buhr和freedman()选取美国及加拿大的部分企业作为研究对象,在对照分析了自1988年至1994年六年期间这部分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渠道(单独的环境报告、年报与按照证交所要求制订的报告)之后,发现通过单独的环境报告来进行环境信息披露的企业日益增加;随后,对于在企业网上进行环境信息披露的情况,isenmann等(2002)和patten等()都展开了相关研究。有关环境信息进行披露的方式。大致可分为定性披露、定量非货币性披露、货币性披露三种。早期的研究,如ness和mirza(1991)对英国企业的研究表明,定性的环境信息披露占绝大比重;类似的研究还有niskala和prete关于芬兰企业1987与1992年环境信息披露的比较研究。一些学者(如petroni、inclan和aufekrat,)将企业披露环境信息的具体有关内容总结为4个方面,分别是财务和会计、环境诉讼、环境污染、以及其他方面;g.kreuze等(1996)将企业环境信息分为十二项,包括企业生产对环境的影响、企业“三废”回收与利用及节能情况、企业现在与未来环境义务、企业的环境成本与构成、有关法规、与环境相关的诉讼、企业有关的环保节能计划与策略、环境事故的信息以及相应的保险赔偿、企业的环境责任与影响、企业获得的环境奖励、管理层制订的有关环境监控的制度与实施情况;企业环保负责人员及其在企业中的地位等。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是西方学者研究的重点。根据现有研究,有关企业披露环境信息所受影响因素大致可划分为企业内部与企业外部两大方面。内部因素包括企业治理结构、企业特征(如企业绩效、企业规模、企业成长性、企业股权性质、财务杠杆)等因素,外部因素涉及到公众的环保意识、政府监管部门的政策法规、区域经济发展差异等因素。有关企业治理结构对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较多使用的变量包括企业董事会的规模、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监事会和审计委员会设立情况以及企业ceo两职合一的状况等变量。等()的研究发现,大规模的企业,其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水平也比较高。企业所存在的行业类型对其披露环境会计信息有着较大的影响,企业规模与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质量之间呈现正相关。如公用事业行业的上市公司所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就会更多一些。lacina和karim等()选取了美国五年内有关上市公司的10-k报告和年报附注里所披露出来的企业环境会计信息作为实证研究对象,分析结果显示企业的盈利能力及企业的规模大小等因素对企业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程度有着明显的影响力,但是企业绩效对于企业披露环境会计信息水平的影响中,其不确定性比较大。在公司治理方面,shunwong,simon等(2001)研究发现,企业独立董事占据的比例与其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水平之间,二者的相关程度并不明显,对于那些已经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机构的企业,则更加侧重于如实反映和披露更多更透明的相关企业环境会计信息。近年来我国学者对环境会计进行了积极的研究。程辉、沈洪涛()对至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进行了实证研究,发现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进行环境信息披露的.主要渠道,主要是通过在年报中进行披露,而企业编制的单独的社会责任报告,或者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虽然近年来日益增加,但是其所进行环境信息披露的质量水平却不高;肖淑芳、胡伟等()认为我国目前环境信息披露的内容主要是定性的描述,而且信息披露的大部分是历史信息,而非面向未来的信息,而环境会计信息所要求的可比性、全面性以及连续性却较差;王珍义等()研究表明:非货币性计量仍然是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主要方式。

(1)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数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将冶金,化工,煤炭,石化,电力,造纸,酿造等7个行业列为重污染行业。截至底,这7个行业共有上市公司502家,笔者随机抽取样本数264家。因行业性质不同与环境的相关程度也不尽相同,导致重污染行业中不同类别的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所占比例大为不同。近年来我国重污染企业有关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状况。统计结果显示:20重污染行业披露会计信息的有203家,与和相比,有较小的增加。行业内披露比例也从20的71.21%上升到年的76.90%。在重污染行业中,化工行业的披露比例比其他行业的比例高,说明化工行业在我国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情况较为理想。重污染行业的总体披露比例都在50%以上。究其理由,主要在于国家环保局的强制力,政策要求重污染行业企业必须对其有关的环境事项进行披露。由此可见,强制性披露(而非自愿性披露)是我国当前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主要特征。

(2)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相关内容统计结果显示:上述264家上市公司对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主要涵盖有关环保投资、绿化费等。由此可见:我国重污染行业中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内容不够全面、不够完整,用于揭示环境会计的全貌还不够全面,也达不到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要求及标准。国家给予企业的环保拨款与补贴在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中占了较大的比例,这表明国家对环保理由非常重视,强化环境信息披露,并且协助企业处理好环境理由。

(3)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价值形式环境会计信息可以以货币形式或者非货币形式。目前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披露的形式,主要采取货币形式来披露资源费、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环保投资、环保拨款、补贴与税收减免,绿化费等内容;与以上内容相比较很难用量化指标定位的环境会计信息、环境相关认证、政策影响等内容用非货币形式披露;排污费、资源费、资源补偿费、环保拨款、补贴与税收减免等信息则是由货币与非货币相结合形式披露。从以上描述中可看出我国重污染行业目前没有统一规范的披露价值形式。

(4)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方式,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主要采用董事会报告和报表附注的形式,重要事项中反映的主要涉及公司当期发生的重大环境事项,此外,其他方式几乎很少采用。采用“独立报告”方式披露的只有一家公司,理由在于这家公司同时在香港上市,所以其年报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这部分内容主要是一个文字说明形式的定性分析,无法提供实用性的定量信息。

(1)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内容不完整。大多数上市公司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主要集中在一项或几项内容上,并没有按照有关《关于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公告》国家环保总局的要求,企业缺少自愿披露的公开环境会计信息,这就导致披露内容不建全面。此外,具体细节不够完善,如环境相关的资产、成本、负债等内容,我国上市公司还没有建立独立并相应的会计账户进行反映,部分公司仅限于在会计科目中反映的环境会计信息做简单说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内容还不够完整和全面,对于信息使用者没有实质性作用。

(2)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式不规范。对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方式,因有的公司披露内容较多,有的披露较少,公司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方式就会不同,这些披露方式很难对不同性质公司的环保情况进行正确比较,并且很难根据这些信息作出符合自己意愿的决策。披露方式多以报表附注和董事会报告对外披露,缺乏固定且规范的形式,企业很难找到适合的披露方式进行披露,行业间可比性较低。

(3)自愿性披露的企业少。主观因素决定公司自愿与非自愿的披露模式。因此,判断公司是否出于真正的自愿披露很难下定论。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对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可能是因国家环保要求较大的压力,也可能出于社会公众对环保较高的关注,还可能出于自身环保责任的考虑。在环保法规中,除了对重污染行业的强制性披露,国家仅仅是鼓励普通公司披露环境会计信息,而我国其他法律法规中更加没有提及。我国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公司必须披露环境会计信息,所以,大部分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公司都是非自愿性披露。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中,披露环境会计信息所占比例很小,而自愿性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公司只是其中一部分,可见,其所占比例就更加小了。

(1)缺少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强制性法律法规。目前,我国在法律法规和会计法规方面,对重污染行业的强制性披露界定较模糊,只有环境保护法规对相应的公司与行业做出了具体规定,但其只是对环境信息的规定,对于环境会计信息并不适用。会计法规中对环境信息的规定比较零散,无规律可循。环境会计是是一个比较冷门性的学科,简单的环境法律法规或者是会计方面的法规不能达到强制性规范的效果,因而必须建立专门对重污染行业进行强制性披露的法律法规。

(2)会计规范方面缺少有关环境会计的规定信息。披露环境会计信息时,既需要有强制性的法律法规方面的规定,还需要有相应的会计规范。环境会计信息也属于会计信息,它的披露需要标的形式,而要使信息使用者方便并快速找到相应的环境会计信息,需要统一的披露形式,所以必定要建立相应的会计规范。目前在我国很难找到会计规范对环境信息的要求,公司根本没有规范可以参考,是否披露、怎样披露环境会计信息只能由公司自己来选择。因此,我国必须要建立环境会计信息相应的会计规范。

(3)追求短期利益、缺乏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愿望。公司通常以营利为目的,很多公司只关注短期利益,看不到长远的发展。因追求短期利益而忽略资源的有限性,严重忽视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忽视公司和环境保护的长远利益,从而也丧失了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愿望,自愿披露的公司随之越来越少。

(4)环境会计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缺乏监管制度。环境会计是一个比较新的领域,环境会计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我国环境会计缺少法律法规的制度保障,环境审计还没有得到较为完善地开展,缺少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监管制度。政府的管理责任划分不够明确,多个部门参与管理一个事件,但是出现环境相关事故需要负责时,各个部门之间急于相互推托,无人愿意负责。这样,往往使局面变得更加糟糕,到最后会变成谁都不想管,谁都管不好的局面。

(1)健全环境会计信息法规体系政府应加强环境信息披露的立法工作,并把焦点放到实务操作中,推动更多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自愿披露环境会计信息。与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一样,应当考虑适时制定相应的环境会计准则,以法律法规形式制定环境会计的相应地位和作用,使公司披露行为有法可依,并为以后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提供规范统一的标准。

(2)构建环境数据报告资源库借助各种新闻媒体或者网络对外发布企业的环境会计信息,加强相关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对于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而言,对其环境会计信息的管理效果影响尤为重大。因此,相关部门应重点要求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就有关方面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加大力度加强管理,明确规定发布该行业应披露的主要污染物的标准指标数据。同时,为了满足外部环境会计信息使用者降低决策风险的需要,在当今电子商务时代,应充分利用计算机信息技术,最大限度地改善企业财务报告的及时性和个性化,从而实现有效地披露重污染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使得众多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以保障。

(3)设立相关审计监督机构加大力度设立相关的审计监督机构,针对重污染企业的环境会计信息准确性、有效性与完整性进行积极有效的鉴定和监督。作为经济警察,注册会计师是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不可或缺因素,它在整个监督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审计鉴证是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公告于社会公众面前的必要条件,经过审计的企业会计报告如果有造假现象的发生,就会挫伤广大投资者对整个证券市场的信心,并且使其遭受较大的经济损失,因此,把牢这个关卡是必须的。会计人员对环境会计的认识不够全面、处理环境会计相关业务的水平不够标准,造成披露公司环境会计信息的状况不甚理想。为此,政府必须加强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使其熟练掌握环境会计理论知识及实务操作技能。

(4)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在披露重污染行业环境会计信息的整个过程中,资本市场的监管者对于企业各级管理层以及事务所的违规行为影响颇大。因此,应该建立和完善资本市场的组织结构体系和证券监管机制,从而降低管理层违法违规的可能性,正确披露企业有关的环境会计信息。重污染行业中,披露企业非财务信息的主要内容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企业自身的经营业绩指标、企业各个内部管理部门对于非财务信息的详细分析等,这些信息逐渐成为投资者在制定决策时必须关注的因素。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可以在招股说明书或者年报中披露环境会计信息,也可以在公司网站或在各地政府官方的网站发布。由于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产生的与环境有关的经济活动比较多,可以先作为试用点,等积累到一定经验后,再推广到一般的行业。

参考文献:

[2]许家林:《中国环境会计研究回顾与展望》,《会计研究》第4期。

[3]肖淑芳、胡伟:《中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目前状况研究》,《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20第5期。

[4]何少娟:《环境会计的确认与报告初探》,《广东农工商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第3期。

[5]肖华:《企业环境报告研究》,厦门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全集》。

[6]李建发、肖华:《论改善我国企业环境信息报告》,《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第6期。

[8]张白玲:《环境核算体系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版。

[9]许家林、孟凡利等:《环境会计》,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版。

[10]徐泓:《环境会计理论与实务的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版。

[11]于玉林:《现代会计百科辞典》,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4年版。

[12]孟凡利:《环境会计研究》,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版。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论文篇五

(1)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内容不完整。大多数上市公司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主要集中在一项或几项内容上,并没有按照有关《关于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公告》国家环保总局的要求,企业缺少自愿披露的公开环境会计信息,这就导致披露内容不建全面。此外,具体细节不够完善,如环境相关的资产、成本、负债等内容,我国上市公司还没有建立独立并相应的会计账户进行反映,部分公司仅限于在会计科目中反映的环境会计信息做简单说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内容还不够完整和全面,对于信息使用者没有实质性作用。

(2)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式不规范。对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方式,因有的公司披露内容较多,有的披露较少,公司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方式就会不同,这些披露方式很难对不同性质公司的环保情况进行正确比较,并且很难根据这些信息作出符合自己意愿的决策。披露方式多以报表附注和董事会报告对外披露,缺乏固定且规范的形式,企业很难找到适合的披露方式进行披露,行业间可比性较低。

(3)自愿性披露的企业少。主观因素决定公司自愿与非自愿的披露模式。因此,判断公司是否出于真正的自愿披露很难下定论。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对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可能是因国家环保要求较大的压力,也可能出于社会公众对环保较高的关注,还可能出于自身环保责任的考虑。在环保法规中,除了对重污染行业的强制性披露,国家仅仅是鼓励普通公司披露环境会计信息,而我国其他法律法规中更加没有提及。我国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公司必须披露环境会计信息,所以,大部分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公司都是非自愿性披露。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中,披露环境会计信息所占比例很小,而自愿性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公司只是其中一部分,可见,其所占比例就更加小了。

(1)缺少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强制性法律法规。目前,我国在法律法规和会计法规方面,对重污染行业的强制性披露界定较模糊,只有环境保护法规对相应的公司与行业做出了具体规定,但其只是对环境信息的规定,对于环境会计信息并不适用。会计法规中对环境信息的规定比较零散,无规律可循。环境会计是是一个比较冷门性的学科,简单的环境法律法规或者是会计方面的法规不能达到强制性规范的效果,因而必须建立专门对重污染行业进行强制性披露的法律法规。

(2)会计规范方面缺少有关环境会计的。规定信息。披露环境会计信息时,既需要有强制性的法律法规方面的规定,还需要有相应的会计规范。环境会计信息也属于会计信息,它的披露需要标的形式,而要使信息使用者方便并快速找到相应的环境会计信息,需要统一的披露形式,所以必定要建立相应的会计规范。目前在我国很难找到会计规范对环境信息的要求,公司根本没有规范可以参考,是否披露、怎样披露环境会计信息只能由公司自己来选择。因此,我国必须要建立环境会计信息相应的会计规范。

(3)追求短期利益、缺乏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愿望。公司通常以营利为目的,很多公司只关注短期利益,看不到长远的发展。因追求短期利益而忽略资源的有限性,严重忽视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忽视公司和环境保护的长远利益,从而也丧失了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愿望,自愿披露的公司随之越来越少。

(4)环境会计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缺乏监管制度。环境会计是一个比较新的领域,环境会计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我国环境会计缺少法律法规的制度保障,环境审计还没有得到较为完善地开展,缺少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监管制度。政府的管理责任划分不够明确,多个部门参与管理一个事件,但是出现环境相关事故需要负责时,各个部门之间急于相互推托,无人愿意负责。这样,往往使局面变得更加糟糕,到最后会变成谁都不想管,谁都管不好的局面。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论文篇六

1.可持续发展的定义。

“可持续发展”即能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需要的能力造成危害的发展。在一味追求经济高速发展的工商管理与环境过程中,面临的环境问题也越来越多。耕地面积减少,水质污染严重,生物物种大量减少等问题成为我国的热门话题,因此在实现经济发展的同时,保护环境也成为中国面临的重要问题,可持续发展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

2.环境会计的定义。

环境会计是传统会计的创新,是可持续发展的产物,作为一门相对较新的学科,对其的定义还未实现统一。

环境会计是属于绿色会计,本文以企业为主体,可以将环境会计描述为运用会计学的基本原理与方法,采用多元化的计量手段,核算以及评估企业的经济、社会、资源以及环境效益,最终促进企业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实现良性循环。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是指将企业获得的环境资产,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环境资源耗费,导致的环境污染与破坏,由此产生的企业环境保护成本,以及环保给企业带来的财务效益等信息进行汇总并对外报告。

(1)主要使用者。

与传统会计信息的主要使用者不同,环境会计信息主要面向的是政府部门,尤其是环境管理部门。政府相关部门通过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以及对此做出的相关环保措施,评价企业环保的完成程度,是否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最终作为评估该企业环保奖惩的标准。

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方式偏向于文字描述,其本身的内容包括企业在环保方面的方针、措施以及取得的环保绩效,不同于以货币计量为主的财务报表信息。因此,环境会计披露的信息在内容和范围更具综合性。同时,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是强制性与自愿性的结合。有些企业为了在公众中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比较愿意通过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来满足公众对绿色的需求。但我国大部分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道德意识发展还不够全面,不愿意自愿披露,所以要通过强制性要求。

(3)可持续发展的前提。

根据环保部门的估计,大部分的环境污染都来自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环境会计能有效的促进企业经济与环境资源的协调发展,企业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能够督促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重视环境问题,而不是一味的追求企业绩效。有效利用环境资源,合理处理环境污染,能够实现企业与环境的互惠互利。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在促使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基础上,实现企业的持续发展。

我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适当有效,一是可以让企业经营者准确的掌握企业经营成果、财务状况,以此制定进一步的发展措施,在推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有利于环境的保护;二是让政府相关部门了解企业在使用自然资源、治理环境污染问题等方面的表现,以此作为奖惩企业的依据,监督企业在追求经营效益的同时,推动环境的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三是让外来投资者了解企业的投资潜能,实现投资绩效。

1.我国环境现状的要求。

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的期间,过分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了环境保护。企业过分的追求企业经济利润最大化而忽略了环境治理。长此以往,环境问题愈加严重。

水体污染严重。我国人均水之源只占世界平均水平的1/4,在水之源相对匮乏的情况下,工业以及生活污水在未经过达标处理的情况下,就进行排放,水污染十分严重。

2.企业内部管理的需要。

环境会计可以帮助企业管理者更加准确地掌握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作出更加科学合理的经济决策。企业管理者如果能够正确核算经营成果,评估财务风险,那么就能对企业实施有效的管理。

目前,我国政府颁发的保护环境的法律法规,包括《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对环境保护起到了一定积极的作用。但现有的法律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没有明确的规定,起不到专门性的约束作用。同时在环境立法方面存在一些细节问题,有些内容不够详细,有的内容实际可行性不高。大部分企业由于没有法律法规的强制性,不愿意对环境会计信息进行披露。

虽然由于环境污染、资源浪费严重,政府以及社会对环保愈加重视,但仍缺乏对环境会计的需求,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观念不足。一些地方政府官员片面追求经济增长而忽略了对环境的保护,他们只看眼前短期的利益,以突出自己在任时的政绩。

3.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力度不够。

现阶段,由于我国法律法规在环境方面没有明确的条款,有的也是禁止性规定。这使得环境监察部门没法对破坏环境的行为进行追究。另外,很多公众环境保护观念不强烈。虽然,我国环保部门一直在强调环境保护,并且宣传环保方面的知识和政策,但是由于民众环保意识不强,环境污染仍在发生。

环境会计是一门新兴的交叉性学科,是传统会计的创新。在掌握会计学的基础上,还需要涉及环境学,环境经济学等学科,这往往是一般会计人员不了解的知识面。并且现有的会计学专业里也没有开设相应的环境会计课程,大部分会计培训也没有涉及这些交叉学科的知识。

通过颁布关于环境会计以及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法律法规,使环境会计有法可依。制定相应的环境会计准则,明确规定环境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和记录等问题,同时确立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模式与具体内容。另外,建立环境会计制度,即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让环境会计能够切实可行,运用到企业实际经营管理中去。

2.以可持续发展为指导思想。

地区政府部门不能只着眼于短期的经济利益而不顾长远利益,要用可持续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兼顾环境保护。环境问题其实和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息息相关,因此地区企业经营者应加强其社会责任感。在企业经营中不能因为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污染环境。企业应该尊重自然、保护自然,把可持续发展作为永续经营的指导思想,承担起环境保护以及合理利用资源的社会责任。

3.加强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由于企业可能会为了自身利益,不愿意如实披露环境会计信息,因此要加强政府监管以及社会监督。政府部门要定期对企业环境会计进行抽查,评估企业环境保护的相关成果,并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合理性、全面性等进行审核。另外,政府部门要不断宣传环保思想,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提倡公众对破坏环境的行为进行举报。对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企业实施惩罚,对举报该行为的公众给予奖励措施。

环境会计所涉及的学科不只局限于会计学,所以现有的财会人员不足以满足需求。再加上缺乏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学习和培训机制,所以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发展受限。因此,要建立关于环境会计信息的专门培训机制,现有的会计人员要进行再学习,了解环境会计的相关流程、核算方法、披露方式等,使企业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有效进行。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论文篇七

资源、环境与发展,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

环境污染的严峻现实迫使人们不得不为保护和改善环境做出努力,而环境污染的最大污染源是来自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为此人们开始关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与环境之间的关系。

(一)环境会计的兴起会计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一种重要的技术方法,但传统的会计核算并未考虑环境因素对企业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以及企业对环境资源的责任,这不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了解企业的环境信息,也不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在这种情况下,许多会计学者开始尝试用一种新的会计技术和方法来核算企业的环境信息,由此诞生了会计学科中的一个新的分支――环境会计。

环境会计是运用会计学的基本原理与方法,采用多种计量手段和属性,对企业的环境活动和与环境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确认和计量的一门新兴学科。

环境会计不同于传统的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不再无视环境对企业经营业绩的影响,而是试图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有效的环境信息以及与环境有关的财务信息。

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基本形成了环境会计的理论框架和法律体系,形成了众多的环境会计理论,并开始核算和披露企业的环境信息。

(二)上市公司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重要性环境会计的首要目标就是要对信息使用者提供有效的环境会计信息,而企业生产活动是环境污染的重大来源。

从企业社会责任角度看,企业作为消耗资源、影响环境的责任单位,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不但是国家保护环境和资源,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企业加强社会公德和责任意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根本需要。

上市公司是在社会上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企业,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制度先进、管理科学的企业代表。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论文篇八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指上市公司按照规范的标准将有关信息公开,以利于发行对象了解情况,对投资风险和收益进行评估,进而对投资进行决断的一种行为。健全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是确保证券市场交易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手段。

1、信息披露不真实。

信息披露不真实主要是指上市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失真,主要表现为文字叙述失真和数字不实。比如为了迎合庄家及投资者炒作本公司股票,有意在不同阶段发布一些误导投资者的信息。有的公司为了达到上市目的而造假。有的上市公司为达到某种特殊目的在信息加工处理环节中做手脚,谎报、虚构公司资产、财务状况、操纵盈余获取配股资格,遗漏、隐瞒公司应当公开的有关情况。在我国证券市场中,会计信息失真是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首要问题。

2、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不规范。

信息披露的当事人应依法充分完整地公开所有法定项目的信息,不得有遗漏和短缺。我国证券法律允许上市公司自行决定是否公开那些与商业秘密有关的重大事件,以保护公司利益的基础上,保护股东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与此同时,也强调了上市公司必须披露那些不利于公司股票价格,但有利于投资者做出重新选择的重大事件,比如上市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件等等。我国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中,对有利于公司的财务信息过量披露,而对不利于公司的财务信息披露不够充分。

3、信息披露不及时。

根据有关规定,当上市公司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时,应当立即编制重大事件公告,及时向社会披露。据有关统计发现,自上海证券交易所20发布上市公司诚信档案以来,先后有121家上市公司和768位公司高管遭到交易所的谴责,主要原因集中在信息披露不及时、违规交易以及发布不符实际的业绩预告等。尽管已有多家上市公司及高管因各种违纪行为而受到证监会的公开谴责或处罚,但依然没有起到震慑作用。年以来,又有多家上市公司因违规而被公开谴责。

4、信息披露不具有可比性。

根据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同一项业务通常有几种会计方法可供上市公司选用,致使同类报表数据在各个上市公司之间缺乏可比性。比如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20通过少提坏账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存货跌价准备造成净利润虚增1.5亿元。

1、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它的完善与否决定着公司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程度。我国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有:股权结构不合理,国有股、国有法人股所占比重较大;责权不清,少数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仍由一个人担任;外部董事难以参与公司决策,不能有效履行董事职责;监事难以发挥监督作用;行政干预还不同程度的存在,使得上市公司根本无法摆脱政府干预,难以实现真正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制度的不健全为不公正会计信息的产生提供了可能。由于会计实践和经济创新行为的层出不穷,实践中经常出现企业的会计处理“无法可依”的情况。我国现行法规中,对如何确认虚假会计信息以及对制造虚假会计信息人员的法律责任、如何处罚等规定尚不够明确,可操作性不强,且以行政手段为主,惩罚的力度不足以对其构成威慑,大量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违法行为,无需承担经济赔偿,客观上对某些企业的信息披露留下了造假空隙。

3、利益的驱动。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造假的利益驱动具体表现为:一是企业为能够上市、实现筹资最大化,进行财务包装。上市公司在初次发行股票阶段,我国证监会要求公司连续三年赢利,一些公司不够条件,但为了上市则进行财务包装。二是为取得配股资格进行财务包装。企业上市的一个重要目的是利用证券市场融资,上市后的配股是融资的一个重要途径,那些不符合配股条件的,就要利用财务包装获得配股资格。三是为了避免“摘牌”而进行财务包装。

4、中介机构的独立、公正、客观性不够。

在我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信息披露的审计方,负责对上市公司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查,目的在于保证其真实、公允。但是,由于利益的驱动和生存的需求,不少注册会计师在不同程度上丧失了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随着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上市公司规模日益扩大,其经营业务也日趋复杂。受审计成本和精力所限,注册会计师已无法对被审计单位进行详细审计,而只能进行抽样审计,也在客观上助长了虚假会计信息的蔓延。

5、证券监管力度不足。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的自律性机构、交易所在运作过程中很少严格约束会员。此外,证券市场又是多种利益冲突的焦点之一,而中国证监会的力量薄弱,权威性不足,多方插手,也是产生虚假会计信息的原因之一。

1、破坏了证券市场秩序。

虚假信息的存在损害了证券市场的公开原则、公平原则和公正原则,使投资者面对不公正的投资环境。没有了“三公”原则,证券市场秩序也就无从谈起。

诚信是市场经济的灵魂。有关研究表明,在成熟的证券市场上,信息披露做得好的上市公司的.股价都相对高于其他同类公司。相反,信息披露违规甚至恶意造假,则会破坏上市公司的诚信形象,并对投资者的信心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投资者判断上市公司质量好坏的依据,是其公布的公开信息,虚假信息必然会使投资者丧失对整个市场的信任,证券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也就无从谈起。

3、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世界证券市场的发展史告诉我们,没有广大公众持续的证券投资,就不可能有健康发展的证券市场。要使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就必须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虚假信息披露的存在使市场信息导向出现严重的偏差,人为操纵的信息披露使广大投资者造成错误的决策,蒙受大量的经济损失,而为虚假会计信息制造者提供了发财之路。

1、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信息披露的内在机制。

只有建立规范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对经营者的约束弱化等问题,从而强化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我国目前阶段应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规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增强上市公司独立性;二是巩固上市公司清欠成果,建立防止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故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查处、惩罚力度;三是强化上市公司敏感信息内部排查、归集、披露机制,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

2、提高会计准则的质量,重视会计准则的实施效果。

会计准则是关于会计核算的规范。为了从源头上防止上市公司通过信息披露对会计数字进行弄虚作假,首先应对会计准则提出高质量的严格要求。要通过不断完善会计准则,提高会计准则质量,使会计准则真正具有公认性。在完善会计准则体系的同时,我们必须重视会计准则的实施。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会计准则的实施比会计准则的制定更重要。要通过加大力度推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等手段,使会计人员真正了解、熟悉和掌握会计准则的原则、内容和方法,严格按会计准则处理账务。

3、加强中介机构对披露信息的监督作用。

要进一步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标准、净化执业环境、提高执业质量,加强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督。上市公司应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委托和批准解聘审计机构、审查审计工作的职权,以增强审计人员的独立性。要实行上市公司审计轮换制。每隔几年强制性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以免注册会计师与上市公司过于亲密而丧失独立性。必须禁止会计师事务所向被审企业提供除外部审计外的其他业务,包括管理和会计咨询业务。要加强注册会计师的继续执业教育,特别是执业道德教育,以促使注册会计师尽快提高其执业道德水平、专业胜任能力和执业质量。

4、按证券市场的规律办事,加强证券监管。

加强证券监管的关键在于综合运用法律、行政、舆论等各种力量提高失信成本。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对上市公司进行以落实诚信责任为重点的巡回检查和专项核查,督促各有关方面切实履行诚信责任。二是建立上市公司信息监查员制度。由中国证监会及其驻各地派出机构委派信息监查员到各上市公司,对上市公司的信息包括招股说明书、中报、年报、股利分配信息等的生成和披露加以监督。三是改变多头管理的体制。必须参照国际惯例,对现行证券市场管理体制和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制度进行相应改革。四是维护投资者的知情权,保护投资者利益,在司法实践中要鼓励和支持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这样的弱势群体,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众所周知,广大投资者对证券市场的信任是建立在国家信用基础之上。上市公司的违信行为实质是在透支国家信用。如果上市公司违反诚信的事件不断发生,势必对证券市场产生怀疑,从而动摇整个社会的信用基础。我们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把诚信作为建设现代文明的重要基石,并通过立法和制度建设,建立规范的社会诚信体系和失信约束惩罚机制,保证诚信者能够得到应有的回报,失信者必须受到相应的惩罚,为社会诚信水平的提高提供制度和法律保障。

【参考文献】。

[1]陈汉文:证券市场与会计监管[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顾晓安、卢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落失真现象的经济博弃分析[j].财会通讯(学术版),(4).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论文篇九

企业披露环境会计信息,是多种因素共同影响与作用的.结果.在进行披露时,应与财务会计信息分开进行,并界定基本环境信息与特殊环境信息所包含的内容.具体披露方式,可视基本环境信息和特殊环境信息而定.对于前者,宜采用通用的会计报表模式,而对于后者,则可使用专用的会计报告模式.

作者:李连华丁庭选作者单位:李连华(五邑大学,经济管理系,广东,江门,529020)。

丁庭选(河南财经学院,会计学系,河南,郑州,450002)。

刊名:经济经纬pkucssci英文刊名:economicsurvey年,卷(期):2001“”(1)分类号:f23关键词: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内容披露方式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论文篇十

摘要: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企业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作为环境会计研究的重要内容,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

但目前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质量却有待提高,本文认为,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环境资产、环境负债、环境成本、环境收益等内容,并对其披露方式进行了探讨。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论文篇十一

环境会计是现代会计的新兴分支,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则是环境会计最主要和最基本的问题,试论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论文。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对自然资源的消耗加剧,而在环境管理方面未能同步赶上,致使环境污染日益严重。这种严峻的环境形势是企业忽视环境管理所造成的。由于传统会计没有把环境支出和收益纳入其核算体系,没有提供企业生态效益方面的信息,环境问题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因此,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揭示环境资源的利用情况、环境污染的治理情况,是消除严峻环境形势的必然要求。专家们一致认为,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数据对于减少污染而言,比的管制规定更有效”。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既是国民经济宏观管理的需要,也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需要。由于我国传统企业实行的是一种资源消耗高、资源利用率低、废弃物排放量多的粗放型发展模式,极大地损害了社会的环境基础。所以,现代企业需要树立“绿色”生产经营观念:进行绿色设计、开发绿色产品、开展绿色营销、披露绿色会计信息,从而保证企业实现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环境效益。

环境会计信息是企业环境行为和环境工作及其财务影响的信息。其形式具有多样化:既有定性的信息,也有定量的信息;既有货币信息,也有以实物、技术等指标表示的非货币信息,经济学论文《试论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论文》。对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一方面可以借鉴财务报告的思路,利用财务报表、报表附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来揭示因环境问题引起的财务影响;另一方面可以编制专门的环境报告来提供企业的环境绩效状况。

(一)财务报告。

1.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表是财务信息的主要载体,那么将环境问题引起的财务影响纳入其中也是实际可行的。具体方法是在会计报表内增加合适的项目,对与环境有关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指标进行单独的披露。例如,在资产负债表中设置若干单独的项目,以反映企业拥有的环境资产、承担的环境负债等;在利润表中增设专门的项目,以反映全部或部分的环境支出,控制环境污染和保护生态环境所获得的收益。

2.报表附注。环境会计报表的附注分为括号注释和底注两种形式。

括号注释不宜过长,以便于阅读。企业用括号注释揭示以下信息:

(1)环境会计的特定程序和方法,如直接环境效益采用影子价格法还是数学分解法;

(2)说明环境项目的特征,如某种环境负债有无优先要求权;

(4)需要参见其他报表或本报表其他部分的说明。

报表底注是在报表正文下面用一定的文字和数字表示的补充说明。环境会计的报表底注可揭示:

(1)重要会计政策,如环境资产的计价与摊销政策,环境利润的确认政策;

(2)环境会计变更事项,包括环境会计方法的变更、报告主体的改变、会计估计的改变等。

3.财务情况说明书。企业应该在财务情况说明书中列明有关环境会计信息的内容,包括:

(4)企业治理环境的长远目标及行动等等。

(二)环境报告。编制单独的环境报告便于信息使用者对企业的环境行为和环境工作有全面的认识。环境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1.环境法规执行情况,包括执行的成绩和未能执行的原因。

2.环境质量情况。具体包括:

(1)污染物排放情况,包括排放总量及其所含的污染物质含量以及对环境和经济的危害;

(2)环境质量指标的达标率;

(3)发生的污染事故情况,包括污染性质、对环境和经济的危害;

(4)环境资源,包括水、电、煤、石油等的消耗用量;

(5)有毒有害材料、物品的使用和保管情况;

(6)厂区绿化率以及有偿或无偿承担的其他绿化任务。

3.环境治理和污染利用情况。主要是:

(1)污染治理项目完成数,污染物处理能力,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状况;

(2)从事环境治理、检测、研究的`机构和人员情况;

(3)本企业所建立的环境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的情况;

(5)其他污染治理措施和事项,如企业制定的环保规定、职工的环保培训、本企业取得的环保技术成果等。

编制环境报告可以同时使用表格、文字、图形等多种方法。在编制初期,为简便和易于操作,可先以文字、图形和数量、技术指标等为主;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之后,环境报告应该以列示一系列环境技术和货币指标的表格为主。也就是说,环境报告应该逐步成为一种正规、严谨的信息报告工具。值得一提的是,环境报告需要适应多方面的信息需求,以便使企业对外披露的环境信息能够发挥最大效益;同时,环境报告需要进行审查验证,以保证环境信息披露的客观性和可信性。

由于环境会计在我国起步较晚,要在企业中全面、系统地披露环境会计信息存在诸多制约因素:如,环境会计的计量、成本确认等方面尚未形成共识,理论认识还不一致;与环境有关的法律法规不尽完善,难以协调企业逐利与社会可持续发展之间的矛盾;会计市场普遍存在信息披露不规范、内容不真实的现象等等。因此,当前要顺利地开展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工作需要做出多方面的努力。

1.加强环境会计理论研究。由于环境会计方法体系的多元化,核算对象的复杂化,尤其是在计量环节上尚未突破,使得当前环境会计缺乏与实务相结合的理论支点,其结果是环境会计实务没有相应的理论指导,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出现盲点。对此,会计理论界应对环境会计这门新兴学科进行深入地探讨与研究,力求解决诸如计量、成本确认等基本理论问题,以突破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中的障碍。

2.健全法律法规,制定环境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定环境会计的地位和作用,使环境会计有法可依,使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有统一的标准。例如,丹麦的环境保护法中明确规定:全国所有的企业在上交年度财务报告的基础上,必须附报一份绿色环境会计报告,用以监督企业环保义务的履行状况。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我们应该采取的做法是:

(1)将环境会计核算和监督列入《会计法》,以法律形式确定环境会计的地位和作用,这是将它付诸实施的最强有力的手段。

(2)制定环境会计准则,将涉及环境的内容列入会计要素,扩充报表体系。

(3)设立环境会计制度,即依据会计准则所规定的有关环境原则设计会计制度,使环境会计具有实际可操作性。

3.加强环境会计的社会和政府监督。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往往不会全面、如实地披露对资源环境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因此,应加强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包括行政管理、监督和专项环境审计。其中,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国家审计机关进行的专项环境审计,可强化对环境会计的再监督,有助于环境会计的创建和不断完善。会计事务所或国家审计机关应根据国家有关的环保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会计法规、制度和准则,对企业环境会计信息的合理性、合法性、全面性及真实性进行审查与鉴定,以取信于社会公众,强化国家宏观调控,并促使企业加强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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