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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007”沈之岳(2)

时间:2023-05-12 14:4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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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007”沈之岳(2)

“蓝色007”沈之岳(2)

摘自东方特工在行动

作者:萨苏、老拙

此后,为了提高沈的业务水平,也为了将来给他一个合法的进身之阶,戴笠将沈之岳送入自己控制的浙江警校学习。王鲁翘当时也在这里,两个人成了同学。

这番经历,是王鲁翘和沈之岳1971年去看望车祸受伤的原国民党中央警校校长李士珍后,感于同学凋零、年齿日长而写的一篇感言中提到,这篇文章在台湾由于某种原因传播不广,却成为大陆研究沈之岳的一份材料。普遍认为,王所说的比较接近事实,唯一王也承认不了解的是沈的原名,从认识他开始所知道的就是“沈之岳”这个名字,但是,凭借特工的直觉,他认为这是个化名。当时军统局的特工们发达以后大多以自己的势力为荣,往往会做些造福桑梓或者为害乡里的事情,但沈之岳从不显山露水,这方面极为低调。王感慨说难道他早就想到了国府有转进台湾的这一天,以此避免亲族受牵连?

王与沈等人一起去拜访李士珍,从礼节上说很正常,因为浙警校后来并入李士珍担任教育长的中央警官大学,两人可算是李士珍的学生。然而,此事也有点儿古怪。盖因为两人都是戴笠的亲信,而李士珍是戴笠的死对头,曾被戴笠整得很惨。李士珍是黄埔二期的高才生,素有大志,曾留学日本学习警政,并考察欧美各国警务,是国民党警察教育事业最出色的人才,而且李深得蒋介石的信任(李士珍是第一个为蒋介石树铜像的)。然而,在警察这块地盘上,李就是斗不过黄埔六期肄业的戴笠。这是因为整个蒋介石政府在大陆的日子,始终处在政治和军事的动荡之中,所以蒋介石认为建立一个稳定社会治安秩序的专业警察系统固然重要,能够直接用于和军政敌人进行斗争的秘密警察(特工)则更为重要,前者应该为后者服务。所以在他的心目中,黄埔六期没毕业的戴笠,地位远高于二期的李士珍就不奇怪了。这种地位的不同,反映出来,就是戴笠掌握着全国警政司和各警察机关的人事权。于是李士珍辛辛苦苦培养出来,准备作为班底的学生,戴笠只要拿顶官帽子就拉走了,李气愤无比又无可奈何。

只有到戴笠死后,李士珍才直起腰来,不过,此时已经距国府败退台湾没有几年了。

沈之岳在20世纪70年代是名副其实的台湾特工之王,持弟子礼去看望早已远离权力中心的李士珍,有着特殊的意义,一来说明了不计前嫌的胸怀,二来也表现了他老于人情世故的风格。

王鲁翘能够把这件事写成文章,也有点儿特别,因为他怎么看怎么不是个写东西的人。

王鲁翘祖籍山东,他也是作为奇才异能之士被戴笠送进浙警校的,其特长是一手超凡入圣的枪法。王在军统中用的双枪都不带准星,借以炫耀其枪法之好,以此多年担任戴笠的贴身保镖。对枪不带准星这件事的真实性我曾问之军中人物,答曰这是可以相信的,因为手枪射程近,如果是子弹喂出来的老手射击全凭感觉,那是真正的神枪手,用准星瞄准就落了下乘。王鲁翘在台湾做到台北市警察局局长,民间称其为“山东大汉”,既是佩服他刚正不阿,敢于除恶,也是说他举止粗豪,武人气息浓厚。

王的确有类似韩复榘的故事传世,他在台北市警察局局长任上功绩卓著,于是上峰计划提升他为“全国警察技术总监”,简称“技监”。不料王死活不干,找到上级发牢骚,说我老王一生豪横,这干来干去的干成了“鸡奸”,可怎么见人?!

实际上王也有另外一面,台北警方最初引进现代刑侦技术和观念,就是他在瑠公圳分尸案中开始的。此案又名“一号凶宅案件”,发生在1961年,是因为少妇陈富妹被杀人分尸而轰动一时。由于当时新闻媒体争相追踪,这起案子连续五十二天都是新闻热点,甚至蒋介石都不时加以关注。此案牵连了抗战名将,空军高级指挥官柳哲生少将等人,加上新闻媒体炒作出十八套剧本,变得扑朔迷离,极难操作(陈富妹身份辨认清之前,警方抓到的嫌疑犯在审问中反问:“你说我杀人,那你告诉我我杀了谁好吗?”警方不能答。这些细节都被媒体随时跟踪)。然而王一方面顶住压力,另一方面引入世界先进刑侦技术,最终以科学的手段确认杀人者为死者的丈夫,终于没有让警方成为笑料。可见,王不但胆大,而且是一个智勇双全的人物。王写东西不多,可是写来就很有分量,他还写过军统局在河内追杀汪精卫的细节,这是对当年那次追杀活动的首次披露。

所说王鲁翘的一生传奇,不亚于沈之岳,因为他早年不但是戴笠的警卫员,而且先后两次作为暗杀行动的杀手出动,每次都是极为棘手的案子。

一刺王亚樵,二刺汪精卫。

王鲁翘随余乐醒等在河内刺杀汪精卫,担任第一枪手。由于汪临时更换房间,误中其副手原国民党候补中央委员曾仲明,其过程已经多有报道,不必赘叙,唯一值得一提的是当时王没有用他习惯的无准星双枪,他刺汪用的手枪是法国志愿援华航空大队的曹师昂带到河内的左轮手枪。当时由于汪住处楼门封闭,执行暗杀任务的特务只能用斧头在房门上砍出一洞,王就是从这个小洞中迅速发现床下有人并连发三枪命中的。曾仲明被击中腹部,由于王的子弹弹头预先切成开花状并用大蒜汁浸泡,曾伤势极重,第二天毙命。

河内刺汪虽然误中副手,作为军统第一次在海外执行刺杀,其行动依然可圈可点。

刺王亚樵则时人所知不多,但过程更为惊险。

王鲁翘1936年11月随军统书记长吴赓恕至广西梧州暗杀王亚樵。王亚樵是民国著名的暗杀之王,上海斧头帮帮主,曾组织刺蒋、刺宋、刺汪精卫、刺重光葵,这时隐藏在广西继续反蒋活动。由于桂系出卖了王的行踪,军统又利用王手下大将余立奎的太太将他诱至自己住处也就是王鲁翘等人布置的暗杀现场,王亚樵最终在梧州走到了他辉煌生涯的尽头。

一场特工群狼对暗杀之王的格斗开始了。

王亚樵是在推门的瞬间本能感觉出危险的,并立即做出了出人意料的反应不退反进,跳起撞入屋中与军统杀手缠成一团。这个举动让人大出意料,因为原来他们认为王已入死地,即便有察觉也会后退,吴赓恕率一半人马埋伏在屋外,只要王亚樵稍有异动,和屋里的王鲁翘等人就会同时开枪,用交叉弹幕将其击毙,等待他入室,不过是希望不用枪解决问题,减少惊动而已。

王亚樵反常的做法使特务们大吃一惊,室外的特务不及射击,由于王纵身而起,室内的特务仓促中也没有打中目标,唯一奏效的是有特务将石灰抛中王的面部,王顿时目不能视物。

跳入屋中的王亚樵在空中即连续开枪,子弹打光人也倒卧在地,顺势拔出匕首滚入桌下,与王鲁翘等人斗在一起。

事后多年,王鲁翘依然评价当时王亚樵的做法是最正确的。他的凶猛反击一时压制住了数量上占绝对优势的军统特务,用匕首近身格斗使特务们因为怕误伤自己人而投鼠忌器,如果他留在后面接应的几名保镖能够及时赶来,大有翻本的可能。

不愧是暗杀之王啊!

遗憾的是王亚樵的保镖和他相比能力相差太大,毫无戒备,暗杀行动开始即被吴赓恕等人乱枪击毙,根本没能来接应他们的老大。

屋子里的格斗也最终结束,王亚樵虽然武艺高强,无奈寡不敌众,加上眼睛被迷住不能见物,在王鲁翘等人不顾自家死伤地猛击下身中四枪六刀,终于毙命。

以冷血杀手出身的王鲁翘,后来却能够在台湾警察局局长的位置上干得有声有色,屡破大案,可算也是突破了自己的限界,完全转换了角色。

王鲁翘在1974年死于车祸(刚才提到的李士珍也遭遇车祸,台湾怎么这么多车祸,连警察局局长都不免?),令人没想到的是,他的儿子后来凭借自己的干练和政绩,居然也做了台北警察局局长,这就是台北市前警察局局长王卓钧。

王卓钧能够做到这个位置,可不是依靠父荫,王鲁翘原来很不愿意自己的儿子继续干这一行,王卓钧的大哥就是当了大夫。但王卓钧自己对警察

这个行当很有兴趣,老子也拦不住,只好随他去了。王卓钧在新竹破获台湾百年罕见的吴新华飞刀杀人狂魔集团案而崭露头角,那起案子,小王一口气砍了四十四颗脑袋,可算大有父风。

按照台湾舆论说法,王卓钧为人也很有父风,不畏上,不看人,腰板硬,善破案。他最爱晚上到各派出所,和普通警察一起喝老人茶,吃汤面,聊聊他们的辛苦和需求。他把自己这些部下称为“八千五百子弟兵”。偶尔还会陪要回家的警员喝一杯。如果要说他有什么个人爱好,就是到丹阳路的山东风味面馆,自顾自地吃家乡菜了。

或许,这是他父亲王鲁翘留下的传统吧。

忘记说,推荐王卓钧担任台北市警察局局长的,就是马鹤龄,今天台湾“总统”马英九的父亲。

而马英九在自己的新书里,也有一段有趣的回忆,当年他参加过保钓的学生运动,还对着日本特使的汽车扔过鸡蛋。这段事情他几乎忘记了,几十年后,遇到沈之岳,沈却对他说为了这件事“以前我们对你有些误会”,马英九才骤然意识到自己可能曾经为此上了调查局的黑名单。

好,话题回到了沈之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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