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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锅炉安全规章制度内容 (8篇)

时间:2019-12-20 14: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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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锅炉安全规章制度内容 (8篇)

“锅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指为了加强锅炉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锅炉的安装、使用、维修、报废等环节的安全管理规定,锅炉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制度,锅炉的定期检验制度,以及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等。这些规章制度旨在确保锅炉的安全运行,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以下是有关于锅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有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锅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1

一、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1、持证上岗,严格执行锅炉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运行、经济运行,满足单位供气需要。

2、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擅自离开锅炉房,努力学习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水平。

3、对锅炉房内运行设备做到每两小时一次巡回检查,并准时、认真地填写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做到准确、清晰不漏项。

4、认真做好锅炉及辅机设备、安全附件的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一个月至少一次)自行作检查工作,并作出记录交管理人员存档。对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管理人员反映。

5、作业过程中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事故未经妥善处理,锅炉工不得离开现场。

6、对任何有违反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示,应拒绝执行,并有权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举报。

7、协助锅炉房管理员申报在用锅炉的定期检验,并提前按“锅炉定期检验规则”有关要求做好检测前准备工作。

8、保持锅炉房内清洁卫生、设备干净;仪表清晰,工具存放整齐,道路畅通,做到文明生产,安全运行。

二、锅炉巡回检查制度

1、当班人员每二小时(主管领导每月,管理人员每周)至少对锅炉设备(锅炉房内)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入运行(锅炉安全运行)记录。

2、巡回检查内容:

①水位、压力,蒸汽温度在规定范围内。三大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和仪表灵敏可靠,无泄漏现象。

②受压部件可见部位无鼓包、渗漏、变形、炉内燃烧工况良好、无漏水、汽。

③炉墙、炉拱、炉门、看火门无破损,完整牢固。

④管道、阀门无泄漏(包括内漏),阀门开关灵活。

⑤炉排及转动机械无摩擦异常响声,油位正常,轴承冷却充足,并注入了润滑油。

⑥锅炉进水系统、出渣系统、烟灰系统、水处理设备。

3、如有异常情况,重大事故后必须增加巡回检查次数,随时掌握运行情况。

4、巡回检查时应遵守安全规章制度,集中思想、看、听、摸、嗅设备各方面情况。对各主要设备(含水处理)应绕周巡视。

5、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入运行记录中,并汇报有关部门人员通知检修人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应报主管领导。

6、锅炉房照明良好,道路通畅。

7、巡回检查线路。

(1)、燃煤锅炉:

电控柜→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自控联锁装置→上煤装置→炉排→燃烧状况→炉墙(门)→出渣机→省煤器→鼓引风→烟风道→除尘器→水泵→储水池→水处理设备(除氧设备)→排污阀→各类阀门→分汽缸→电控柜

三、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司炉专职人员对锅炉设备维修保养负领导责任,制定大、小修改计划及当月的维护保养计划,将修理改造有关技术资料,存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2、锅炉重大修理、改造时,必须经法定的检测机构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

3、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由司炉工或维修工负责,定人定责、职责分明、及时消除隐患,不能消除时应向管理人员或主管领导报告。

4、设备一般每三个月小修一次,一年大修一次。

5、小修中,应对三大安全附件、阀门、仪表及自动控制装置进行检修,并检查辅机各部位情况,更换已损坏的零件或消除漏油、水、汽现象。

6、锅炉的大修,除小修项目外、应消除炉内积灰、水渣、检修锅炉受压部件、辅机、修复破损的拱砖、炉墙、炉排和保温层,还应清洗轴承箱并换油。

7、安全阀每周应手动放汽一次,每月自动排汽一次。压力表每周冲洗存水弯管一次,水位表每班冲洗一次,水位报警器接班时试叫一次,连锁保护装置每班应试验一次。

8、应将设备备件计划、设备检修记录和事故记录,存在档案内。

9、锅炉停用后应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干法或湿法保养工作。

10、锅炉长期停炉应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申请停用报告。

四、交接班制度

1、交班人员要做好本班的运行记录,要清楚地记录当班时所出现的情况以及处理措施,并注明是否处理完毕。

2、交班前应做好本岗位的清洁卫生和设备检查、擦拭工作。

3、交班人员要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后,向接班人员讲清要注意的事项。

4、接班人员必须提前一刻钟到达岗位,做好接班准备,提前10分钟接班。

5、接班人员要进行接班前检查水位表、压力表,核实锅炉设备状况、清点工具,如不相符,应在“内容摘要”栏中注明。

6、交班前或交班时发生的事故,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后的事故则由接班人处理。

7、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离开锅炉房,不准将锅炉交给接班前喝酒、发高烧或无证人员。

8、交接双方人员应在交接记录上签名后,接班人员立即上岗,交班者方可离去。

9、保管交接班记录,每月合订后放入档案内以备查阅。

五、锅炉水质管理制度

1、(蒸汽锅炉、热水锅炉)运行时水质要求,必须符合GB15760-2001《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规定。

2、锅炉用水必须经过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没有可靠的水处理系统、水质化验,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3、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水处理管理制度、化验员岗位责任制、水处理设备运行和维护保养制度。

4、根据锅炉参数和汽水性质要求,对锅炉原水、给水、锅水、回流水的水质及蒸汽品质定期进行分析。化验时间、项目、数据均应详细填写在水质化验记录表上。

5、对额定蒸发量大于或等于1T/H的蒸汽锅炉和额定热动率大于或等于0.7MW的热水锅炉应设取样装置。对于蒸汽品质有要求时,还应设蒸汽取样装置。

6、水质化验每两小时不少于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水质化验异常时应采取相应措施适当增加化验次数。

7、额定蒸发量小于等于2T/H,且蒸汽压力小于等于1.0Mpa的蒸汽锅炉可采用锅内加药水处理,但必须做好加药、排污和和清洗工作。

8、功率小于等于2.8MW的热水锅炉可采用锅炉内加药处理,但必须对锅内的结垢、腐蚀和水质加强监督,认真做好加药工作。

9、对额定蒸汽发量大于等于6T/H的’锅炉应配置除氧设备。

10、专职或兼职水处理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相应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相应的水处理工作。

11、水质化验人员应热爱本职工作,认真贯彻GB1576—2001《低压锅炉水质标准》,保证锅炉经济运行与安全运行。

12、对备用或停用的锅炉及水处理设备,必须做好保养工作,防止锅炉和水处理设备严重腐蚀及树脂中毒。

六、锅炉清洁卫生制度

1、锅炉清洁卫生工作是文明生产的重要内容,依靠司炉人员共同搞好。要求做到锅炉房清洁、工具、用具、煤场、煤渣堆放整齐,消除泡、冒、滴、漏。

2、当班人员应打扫操作室卫生,保持控制柜表面干净清晰,液位计、电极压力表、压力表等清晰可见,对辅机设备、鼓引风机、循环泵、阀门、轴承座、电动机、等设备经常揩擦清洁。

3、保持炉前清洁卫生,并做好设备周围的环境卫生,保持地面整洁,无积灰、积水、积油。

4、每周由锅炉房负责人员组织清洁大扫除。

5、锅炉房卫生应达到下列要求:

(1)清洁、道路畅通、工具用具、消防器材等摆放整齐;

(2)锅炉外表、附属设备、操作台等无积灰、无油垢;

(3)温度计等仪器清晰明亮;

(4)锅炉房内无杂物。

6、锅炉烟尘排放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法规的要求。

七、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

1、锅炉房是重要部门,非工作工员与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锅炉房内。

2、锅炉房电器、照明设施应符合电气安全规范要求,停炉后必须切断电源。

3、对入炉的燃料要注意检查,以防危险品混入,造成事故;在清除炉渣灰时,要注意熄灭余火。

4、有机热载体不得超温、超压运行,有机热载体的出口温度和出口压力必须控制在核定的允许范围内。

5、有机热体锅炉的检修,必须严格执行检修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焊、割动火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有具体的安全措施。

6、维护保养好锅炉房内的消防器材,不得擅自变动;司炉人员必须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及时扑灭初起火灾。

7、有机热载体锅炉压力停炉期间必须有司炉人员监视管理,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8、有机热载体(导热油)着火时,严禁以水作灭火剂扑救。

9、低位储存油罐与热载体炉之间必须有防火墙隔离。

10、锅炉房内的安全保护措施,非锅炉房当班人员不得动用。

锅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2

一、购买锅炉一定要到正规厂家购买证件齐全的锅炉产品,锅炉的使用必须经质量监督部门检测,校内部门不得擅自同意使用。

二、锅炉工应持上岗证,有明确的操作规范,不准随便请他人代班操作。锅炉工应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精通业务。钻研技术,不断提高操作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三、锅炉应实行定期检测和定时检修制度,检验不合格的锅炉禁止使用。跑、冒、滴、漏的阀门能修理的及时检修或更换。

四、锅炉工必须坚守岗位,集中思想,严格操作;当班时,不看书,不看报,不打瞌睡,任何情况下不准擅自离岗,要经常检查锅炉的三大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和水位计)情况,严防发生爆炸事故。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五、锅炉房必须配有消防设备、器材,工作人员要会使用,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六、对锅炉安全附件试验检验的要求:

1、安全阀手动放汽或放水试验每周至少一次;自动放汽或放水试验每三个月至少一次;

2、压力表正常运行时每周冲洗一次存水弯管,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并在刻度盘上指示工作压力红线;

3、高低水位报警器,低水位联锁装置、超压、超温报警器,超压联索装置,每月至少作一次报警联锁试验。

4、设备维修保养和安全附件试验校验情况,要详细作好记录,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抽查。

七、锅炉安全保卫制度

1.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有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入内。

2.当班人员要紧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3.非当班人员,未经带班长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开关。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准单独操作。

4.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

5.锅炉房要配备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它用。

6.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八、锅炉工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要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2.交班者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地检查和调查保持锅炉运行正常。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水质化验和锅炉排污等方面有关问题。

3.如果接班人员没有按时到达现场或没有办理交接手续,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交班需要“五交”和“五不交”。

五交是:

(1)锅炉燃烧、压力、水位和温度正常;

(2)锅炉安全附件、报警和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3)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无异常;

(4)锅炉运行记录资料、备件、工具、用具齐全;

(5)锅炉房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五不交是:

(1)不交给喝酒和有病的司炉工人;

(2)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出现异常时不交;

(3)在处理事故时不进行交班;

(4)接班人员不到时,不交给无证司炉;

(5)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不正常时不交。

5.交接班时,双方共同按巡回检查路线逐点逐项检查,将要交接的内容和存在的问题认真纪录在案。

6.交接班要交上级有关锅炉运行的指令。

7.交接者在交接纪录中签字后又发现了设备缺陷,应由接班者负责。

锅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3

一、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1、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入内。

2、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3、非工作人员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开关,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准单独操作。

4、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5、锅炉在运行及压火期间,房门不准锁住及闩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6、锅炉房要配备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二、锅炉房清洁卫生制度

l、锅炉房不准存放与锅炉操作无关的物品,锅炉用备品备件、操作工具应放在指定的地方,摆放整齐。

2、锅炉房地面、墙壁、门窗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3、每天下班前,对工作场地、设备、仪表、阀门等打扫干净。

4、每周对锅炉房及所管区域进行一次大扫除,保持环境整洁优美。

5、主管领导要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对锅炉房的清洁卫生进行检查评比,奖勤罚懒,做到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三、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是指在不停炉的情况下进行正常性的维护修理。

2、结合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在不停炉能维修时维修。

3、维修保养的主要内容:

(1)一只水位表玻璃管(板)损坏、漏水、漏气用另外一只水位表观察水位,及时检修损坏的水位表。

(2)压力表损坏,表盘不洁及时更换。

(3)跑、冒、滴、漏的阀门能维修的及时维修及更换。

(4)转动机械润滑油路保持畅通,油杯保持一定油位。

(5)检查维修二次仪表及保护装置。

(6)清除设备及附属设备上的灰尘。

锅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4

1、严格执行国家使用锅炉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学习锅炉使用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2、生产部经理是锅炉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管理培训司炉人员掌握安全使用常识、操作规程和专业技术,使其取得锅炉操作相应资格,方能上岗。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交班人员按规定应向接班人员交待当班设备运行情况,巡视检查设备状况,包括:水位表、压力表、温度计等,交接班时要认真掌握锅炉运行情况。没有交待清楚岗位设备运行情况或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保持锅炉正常运行。

4、为确保锅炉安全运行,延长其使用寿命,不得擅自改变锅炉结构、阀门和管路系统。必须坚持每天对锅炉、管道和附属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检修。

5、锅炉投入使用后,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保养,跑、冒、滴、漏的阀门要及时检修或更换。运行的锅炉实行定期内外部检验,每月一次打开安全阀实验,必要时及时调整和更换。

6、锅炉所使用的煤炭、引火柴等易燃物品要与锅炉保持适当距离,谨防发生火灾。并注意检查燃煤中是否有爆炸物。

7、锅炉运行时保持锅炉本体清洁,无污垢、无渗漏,无锈和腐蚀,认真详细地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8、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入内。

9、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时刻保持高度责任感,不失时机地关注气压、水位、温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0、锅炉房要配有灭火器材,要做到认真管理,妥善置放,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11、出现事故及时上报,实事求是的写出书面事故报告,待调查清楚,分清责任后,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损失,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并按价赔偿。

锅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5

一、司炉工及其他人员由办公室负责招聘,实行班长负责制。班长负责司炉人员的管理、锅炉操作等项目的日常管理,督促落实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司炉工应持国家劳动部门签发的司炉操作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司炉。

二、司炉工操作中要坚守岗位,服从班长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岗位职责,积极探讨操作技术,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三、加强司炉工业务培训学习,熟悉锅炉运行系统及运行参数,安全经济操作运行,节约用气、用电、用水,杜绝浪费。

四、坚持巡回检查制度,发现故障立即修理,严格监视锅炉水位、压力,值班人员每隔一小时对锅炉水位、压力、给水系统等设备巡检一次,做好记录。

五、司炉工应按锅炉使用规范定期检修、维护、保养锅炉及各种辅助设备,定期检验、冲洗压力表设备,定期排污。

六、日常操作过程中应及时检修和排除各种设备的一般故障。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公司有关领导。

七、对任何有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应拒绝执行。

八、严格交接班制度,班长负责督促司炉工交接班,做好交接班记录。

九、对因违规操作、操作不当或不执行规章制度等出现的责任事故,值班司炉人员负完全责任。

锅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6

锅炉房设备保养制度

1、为了延长锅炉使用寿命,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落实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制定锅炉定期和日常维修计划。

2、对安全附件:仪表、电器控制、燃烧器、除氧器、交换器、给水设备等每天进行维修保养,并定期检验,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3、定期对所有辅助设备及设施进行加油、清洗,确保各附件的正常运行,杜绝跑、冒、滴、漏等现象发生。

4、锅炉做到定期检验,锅炉的外部检验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内部检验一般每二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一般每六年进行一次;对于无法进行内部检验的锅炉,应每三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5、做好锅炉定期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有关维修保养的’记录。

6、做好安全阀每年校验一次,压力表每半年校验一次的工作。

7、每星期对自动控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一次人工试验和检查,确保灵敏可靠。

锅炉房清洁卫生制度

1、保持每台锅炉外表、锅炉房管道及附属设备的清洁,没有跑、冒、滴、漏等现象。

2、锅炉房禁止吸烟,不乱扔杂物,不乱扔纸屑,不准烘挂各类衣物。

3、锅炉房内外每周由班组长组织打扫一次。司炉人员应在每班结束后,将锅炉房、操作室、浴室、更衣室、水处理室打扫干净。

安全保卫和消防制度

1、锅炉房属于要害部门,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因检查检修需进入者,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外来人员需进入锅炉房,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入内,外来单位前来学习应由本单位人员陪同进入。未经同意,不得入内。

2、消防器材齐全并到位,各通道畅通。严禁在锅炉房区域内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的,必须办理动火手续,确保消防安全。

3、在燃油锅炉房内一般应放置泡沫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室外应设置消火栓,储油罐区内和有条件的锅炉房内要设置烟感自动灭火装置。

锅炉事故报告制度

锅炉是特种设备,使用不当就会发生锅炉事故,严重时造成人员伤亡,国家财产受到严重损失,以下是三种情况的报告及处理制度。

1、设备故障

锅炉故障,设备损坏程度不严重,不需要立即停炉,可进行修理的情况。应立即报告分管负责人,并采取措施及时修理,做好记录。

2、设备损坏

锅炉受压部件损坏、变形、渗漏、安全附件、燃烧器损坏等被迫停止运行的情况,应及时上报单位负责人,由技术责任部门进行全面检查,制订修理方案,由维修单位及时修理并做好记录。

3、爆炸事故

锅炉爆炸或炉膛爆炸等,应及时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保护好现场并做好记录,以备调查分析。如发生人员伤亡,应按照应急救援预案,马上组织抢险救援,以减少损失和预防次生灾害的发生。

锅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7

(一)基本要求

1.锅炉应办理锅炉使用证后投入运行,在用锅炉必须实行定期检验制度,检验周期为一年,未经定期检验合格不得继续运行。

2.锅炉使用证和检验合格标贴应齐全,张贴于锅炉房控制室内。

3.必须做好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锅炉本体和安全保护装置等处于完好状态,锅炉设备运行中发现有严重隐患危及安全时,应立即停止运行。

4.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锅炉房安全技术管理工作,配齐锅炉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

5.安全管理人员和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证书后上岗作业。并组织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其具备锅炉安全技术知识和熟悉国家安全法规中的有关规定。

6.建立锅炉安全技术档案,完善锅炉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事故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二)锅炉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对班组长、司炉工人、水质化验人员组织技术培训和进行安全教育。

2.参与制订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和制定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3.对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4.传达并贯彻主管部门和安全监察机构下达的安全指令。

5.督促检查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计划的实施。

6.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7.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并将演练情况记录在案。

(三)组长、副组长职责

1、组长在管理部门领导下,对锅炉组的安全生产、操作人员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副组长协助组长搞好班组安全生产管理,组长不在时行使组长职责。

2、根据上级和管理部门布置的生产任务,合理组织人员按时按质完成生产任务;做好经济责任制的考核和节能减排工作。

3、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监督检查;对违章行为进行及时制止。

4、负责班组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做好考勤工作,各类报表的统计上报,各类原始记录的保管。

5、负责锅炉组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每天对设备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发现跑、冒、滴、漏和设备故障及时组织报修和修理。

6、负责各类设备的维护保养和锅炉的年检工作,负责油料的接收、登记工作。

7、负责水处理设备运转或实施情况是否正常,汽水取样装置及取样点设置是否符合规定,水质化验记录和化验项目是否齐全,汽水品质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8、负责锅炉组的文明生产,对室内外的卫生和设备的清洁进行检查、督促。

9、锅炉的使用证和年检合格标贴应置于锅炉房监控室内明显位置。

10、锅炉房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紧急停炉、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程序等制度应置于锅炉房内明显位置。

(四)司炉工职责

1、司炉工在组长、副组长的领导下,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锅炉,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劳动纪律,不得离岗,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做到安全经济运行。

2、认真做好接班检查,检查内容按交接班制度,确认无异常情况,才能启动锅炉及辅助设备。

3、负责电器控制柜,锅炉、辅助设备、管道阀门的操作,监视压力表、水位表、控制仪表、指示仪表的情况。

4、负责锅炉、辅助设备、压力表、水位表的排污、冲洗。

5、负责对锅炉、辅助设备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应及时向组长汇报。

6、负责锅炉、辅助设备、仪器仪表、管道阀门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清洁工作,锅炉的吹灰工作。

7、负责锅炉房室内外环境的’打扫,保洁清洁,做到文明生产。

8、负责按时认真填写锅炉运行记录、巡回检查情况和交接班的内容,并签名。

(五)水质化验人员职责

1、负责锅炉水、给水的取样分析,填写好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水质化验记录。

2、负责软水处理设备、除氧器、锅炉水取样器、软水箱、连续排污膨胀器的操作,以及管理、保养、维修工作。

3、负责水处理用盐的申购,盐溶解桶内盐量的补充。

4、负责控制锅炉水质,给水水质符合锅炉水质标准GB1576的规定,水处理设置是否满足制水量的需要。

5、负责水处理泵房间、软水箱间和设备的清洁卫生。

6、根据水质化验情况,负责向司炉工提出排污量和排污次数要求。

锅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8

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和各项工作秩序,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人身和公司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1、公司设立安全委员会,作为公司安全的领导机构,负责全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公司办公室是安全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

2、事业部、职能部设立安全领导小组,部长为本部门生产安全和治安工作的领导者,负责管理和监督本部门的安全工作。事业部、职能部下属各车间、班组、办公室设立安全员,承担具体安全工作。

二、社会治安

1、各部部长和负责安全工作的主管领导为本部门社会治安的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使每个员工遵纪守法,杜绝违法乱纪和扰乱社会治安的情况发生。

2、各级组织要教育员工崇尚科学,自觉抵制非法邪教组织及其歪理邪说的影响,抵制封建迷信和各种腐朽思想的影响。

3、各办公场所和生产车间要加强安全防范,下班关好门窗,谨防盗窃和破坏活动,确保正常的生产秩序和财产安全。

4、员工在工作场所必须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严禁打架斗殴,损坏公共物品。

三、安全生产

1、车间安全

1)车间安全生产是公司安全工作的重点,公司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部门是管理规划部,各事业部综合管理办公室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管理和保障部门。各车间、班组必须设立安全员,并制定安全员岗位职责。

2)员工在生产中必须执行有关生产管理规定和岗位工作要求,正确操作设备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严禁违章操作。

3)各部门对生产设备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设备故障运行,以免加重故障或造成事故。

4)在使用生产设备和有毒有害化学药品、高压气体、放射性元素等危险物品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程,严防发生责任事故。

5)劳动保护、保健及用品的管理执行公司劳动保护管理规定。

6)各部可根据工作和生产情况制定本部门的具体管理条例并监督实施。

2、库房安全

1)库房是公司安全工作的重点部位之一,其安全管理由管理规划部负责。

2)库房管理要执行公司颁发的《库房管理制度》,严格出入库手续,对贵重物资要加强管理,确保公司物资和财产安全。

3)易燃易爆和危险品的存放和管理要执行公司颁发的《易燃、易爆和危险品管理办法》。

3、办公区安全

1)各事业部、职能部对本部办公区的安全负责。办公区的安全管理应执行公司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各部门安全员要定期对责任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纠正违章。

2)发现设备故障后要及时修理或报告有关部门,严禁设备故障运行,以免问题扩大或引发事故。

3)注意防火和安全用电,严禁动用明火和超负荷用电,以消除事故隐患。

4)未经公司安全委员会同意,办公区内严禁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和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如需存放和使用上述危险物品,必须向公司办公室申报,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否则部门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5)要害部门及重要岗位要加强安全保卫,对现金、文件和贵重物品要妥善管理。安全员要经常检查锁具及安全报警系统,严防发生责任事故。

4、文件资料安全管理

1)公司行政文件的管理部门是公司办公室;质量体系文件的管理部门是公司质量办公室;财务资料的管理部门是公司财务金融部;已归档技术文件资料的管理部门是公司资料室,未归档的技术文件、资料由各部门管理。

2)各部门应按有关保密制度及文件管理要求妥善管理文件资料,对有保密要求的重要文件资料的收发、批阅、借阅、移交、销毁等环节要健全登记制度,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得随意处理或丢失。

3)属公司知识产权的发明专利、专有技术、软件、图纸资料等必须由公司资料室严格管理,严防侵权和泄密。未经许可,不得对外泄露。否则一经发现,将根据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程度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5、计算机网络安全

1)公司网络安全工作的管理监督部门是公司研发部网络中心。

2)计算机网络安全执行公司颁发的《股份公司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管理规定。

3)严禁任何人违反有关规定,利用计算机网络给国家和公司利益造成损害。

6、车辆交通安全

1)公司办公室是公司车辆、专职和特定司机的交通安全管理部门。

2)公司交通安全工作归属冶金自动化研究院交通安全委员会管理,每个驾驶员必须遵守国家交通法规及公司有关车辆管理规定,服从交通安全委员会的管理。

3)公司车辆、专职和特定司机管理执行公司颁发的《车辆管理办法》和公司办公室的管理规定。

7、物品出门管理

1)公司物品出门的管理监督部门是公司办公室。

2)凡持公司物品出门(包括设备发货)一律要持有公司的持物出门证,并主动接受冶金自动化研究院门卫的检查。未经批准,任何人严禁将公物带离公司。

3)各部门处理废旧物品时,也必须持有公司的出门证。

4)公司办公室委托各事业部综合办公室办理本部门持物出门证。其他部门的持物出门证到公司办公室办理。对外发货须持有公司市场营销部的发货通知单到公司办公室办理出门手续。

四、防火及安全用电

1、防火和安全用电是公司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安全员要定期检查用电设备及电路,发现故障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修理人员及时维修,以免酿成事故。

2、电气设备检修时必须断开电源,并在电源处悬挂断电检修标志,严禁带电操作。凡生产中的带电调试和实验工序要划定作业安全区域,带电作业区及带电设备要设立明确的警示标志,以免发生危险。

3、未经许可,办公区内严禁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用电设备,如确实需要使用,须向公司办公室申报。各部门不得随意增加用电负荷,以免发生事故。

4、办公及工作场所使用的用电设备要有专人管理,下班时务必关断电源,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5、修理电路及用电设备须有电工上岗证,无证人员不得修理电路及电气设备,更不得修理高压电路和设备,否则发生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6、使用电、气焊设备要有上岗证,严禁无证操作,以免发生火灾。因工作和生产需要必须使用临时电源时必须确保安全,铺架临时线路须由电工负责,并经部门安全员检查,确保安全。

7、不得在贴有禁烟标志的车间及办公区等禁烟场所内吸烟和使用明火,在非禁烟区吸烟时不得乱扔烟头,以免发生火灾。

8、位于各部门责任区的灭火器及消防用具由各部门安全员管理,定期检查,确保可靠,严禁随意移动。发现失效、丢失等立即向公司办公室通报,以便及时处理,确保消防器材的有效和完善。

9、公司办公区各楼层及生产车间要保证安全通道的畅通,严禁乱放杂物堵塞通道、楼梯和门口影响安全疏散和火灾扑救。

五、特殊物品管理

1、车间和办公区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危险品应执行公司《易燃、易爆和危险品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经各部综合办公室及安全工作主管领导批准,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2、生产和工作用放射性物品的管理和使用要执行国家有关放射性物品管理规定,严禁随意存放、使用。其移动和使用要通过公司办公室向公安管理部门申报,相应产品的销售要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批。

3、公司贵重物品的存放和管理要确保安全,并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要落实到责任人并要有严格的管理手续,发生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各部门办公室内不得存放现金,现金的管理要执行公司的《现金管理规定》。否则一旦发生损失将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

六、事故处理及处罚

1、各单位在生产和工作中发生事故应立即逐级上报,并报公司办公室备案,同时酌情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救治伤者,保全设备,保护事故现场等候处理。严禁隐瞒事故、拖延上报或破坏现场。否则将对有关当事人严厉处罚。

2、属于员工工伤事故,需办理工伤手续的,事故部门应在24小时内通过公司办公室向劳动部门申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有关部门的诊断、鉴定材料。因部门申报延误造成办理手续困难或经济损失的,由发生事故部门承担责任。

3、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执行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4、对于重大责任事故,要追究事故责任人和部门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等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公司安全工作的主管领导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5、公司可根据事故损失的轻重及责任程度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处罚分为口头警告、通报批评、赔偿、罚款、记过、撤职、解除劳动关系等。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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