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等6个省级兽药监察所和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报送了10月份兽药监督抽检并经抽样确认的48批假兽药相关信息,均为合法兽药生产企业确认非该企业生产的假兽药(详见附件),现予公布。请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按以下要求组织查处。
一、对列入附件的假兽药,要立即组织清缴销毁,并对兽药经营单位依法实施处罚。
二、对列入附件的标称兽药生产企业,要迅速组织核查,发现所列假兽药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
附件:合法兽药生产企业确认非该企业生产的假兽药汇总表
农业部
12月3日
附件
合法兽药生产企业确认
非该企业生产的假兽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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