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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农村土地要素 促进现代农业发展――锡盟太仆寺旗农村土地流转情况调查

时间:2018-07-03 1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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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农村土地要素 促进现代农业发展――锡盟太仆寺旗农村土地流转情况调查

随着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农民们深切感受到了一家一户分散经营模式对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农业综合效益的局限。如何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长期稳定的前提下,转变农业经营方式,激活农村土地要素,促进农村土地资源向土地资本转变,成为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农业发展的热点问题。最近,我们针对太旗农村土地流转情况做了一些调查,并对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特点和值得关注的一些问题做了初步分析与思考。

一、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和特点

近年来,锡盟太仆寺旗围绕现代农业发展,不断创新土地流转机制,通过创建高产科技示范园区等形式,积极引导农村土地合理有序流转,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据初步统计,目前全旗土地流转总量达29万多亩,占总耕地面积的21%。通过对千斤沟、骆驼山和宝昌镇部分村社的调查分析,太旗农村土地流转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流转面积由零散向集中连片转变。全旗通过土地流转,形成规模经营面积26万亩,其中连片集中流转千亩以上的19.5万亩,实现了土地由零散向适度规模集聚,催生出沙源、拓普瑞、格瑞德等专业种植企业。他们采取租赁承包的方式,将农民的土地连片集中,发展良种产业或进行高产创建,走出了公司十农户十基地的新路子。通过土地集中连片流转,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拓宽了农业发展空间,提高了农业生产水平。

流转方式由单一向多样性转变。目前全旗土地流主要有转包、出租、入股、代耕等几种方式,实现了由初期农户之间单一的季节性转包流转向目前的多种流转方式转变,使土地流转关系更加清晰,更加符合依法自愿流转的要求。随着土地流转的发展,委托流转和合作经营成为太旗农民乐意选择的两种新的流转模式。一是将承包地委托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由村集体统一组织对外流转,所得流转收入由村集体统一结算到农户,二是农户以土地经营权入社的形式组建合作社,由合作社对土地进行整合连片、自行经营或统一招租,农户按入社土地面积获取流转收益。

流转渠道由自发向组织化转变。随着国家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的出台,农民惜地情结增强,土地流转逐渐由农户自发流转向有组织地协调推动转变。组织流转一般是由农户委托村民委员会或专业合作社在征得农户同意的基础上进行的。组织化流转有政府引导,规范程度较高,土地大多成片,有一定规模,价格也较统一,有利于更好地促进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促进农业资源开发。

流转主体由单一向多元化转变。过去的土地流转主要是在同村的农户之间进行,经营主体大多是单一的农户。随着农业结构调整和规模高效农业的发展,一些原来的种养大户扩大了经营规模,新的专业大户不断涌现。同时,还产生了一批新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其中工商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成了流转土地的经营主体,通过公司十合作社十农户的方式,开发建设了蔬菜、马铃薯等无公害绿色农产品种植基地60多万亩,建成标准化养殖基地110处,农牧业产业结构正朝着规模化、产业化方向发展。

流转收益由低收入向高效益转变。最初农民流转土地是为了解决税费负担,多数由亲属无偿耕种代缴税费。随着农业税费取消和退耕还林政策落实,农户的土地流转收益逐年提高,流转价格从当初无偿代耕、低价转包到目前每亩200――350元,越是种植条件好、效益高的地方流转价格越高。从调查的情况看,土地集中连片流转多用于发展优质经济作物、反季节作物、畜禽养殖和旅游观光等高附加值农业,土地增值效益相对较高。

二、当前农村土地流转中值得关注的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但又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其发展过程中依然存在诸多值得关注的问题。一是土地流转机制不够健全。尽管太旗土地流转发展速度较快,流转规模不断扩大,但当前土地流转仍然主要依靠自发进行和行政推动,由于缺乏健全的市场机制和必要的中介服务机构,供需双方流转信息很难实现有效对接,全旗缺乏统一规范的流转监管机构,土地流转管理职责不够明确。二是流转操作程序不够规范。由于流转市场不完善,目前土地流转仍然是以转包和出租为主,处于自发阶段,既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又缺乏有效的市场机制,难以通过有效的流转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三是土地成片规模流转较难。由于农户的承包地块零星分散,要流转相对集中连片的土地,需要与不同的农户进行协商,既增加了土地流转的成本,也加大了规模流转的难度。

三、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应继续做好的几项工作

土地流转是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建设现代农业的前提和基础。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因地制宜,搞好引导,当前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要搞好确权登记,夯实流转基础。稳定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认真做好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认真清理、规范整理和永久管理好土地承包档案资料,做到承包地块、合同、证书、台帐“四相符,为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自愿流转打下坚实基础。

(二)要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流转程序。出台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实施办法,土地流转尤其是规模化流转必须签订统一规范的流转合同。实行流转合同登记、鉴证制度,通过合同登记、鉴证,及时发现和纠正流转双方违反法律政策的约定;对以转包、出租或其他方式流转的,要及时办理相关备案登记,对以转让、互换方式流转的,要及时办理权证变更手续。

(三)要健全管理体系,搞好流转服务。各级政府应从深化农村改革、保障农民权益、发展现代农业、促进社会稳定的高度,重新审定农村经管系统的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和手段保障问题,特别是要尽快建立健全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落实好必要的工作条件,切实把土地流转管理、指导和服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四)要逐步健全市场机制,促进有序流转。一是搭建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健全土地流转交易市场和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开通土地流转信息网,为农民流转土地提供“一站式”服务。村级设立土地流转信息员,及时收集、反映农户流转信息。二是建立价格评估指导机制。客观公正地评估、发布土地流转指导价格,促进土地流转公平公正合理。三是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建立有效的市场准入制度,对进入流转市场的经营主体农业经营能力进行资格审查和资信评估。建立风险保障金,降低土地流转风险。四是创新农民利益联结形式。鼓励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组建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社,把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权,并委托合作社统一规划、统一经营,用市场化手段进行资本运作和资产经营,实现土地资源向土地资本转变,土地承包经营权向土地股权转变,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农民利益的长期有效联结。

(五)要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农村土地流转既是今后一个时期内农业农村工作的重点,更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形成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配合,完善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特别是乡镇和村一级要加大协调力度,认真协调解决行政区域内的热点难点问题。要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建立健全部门工作责任制,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农村土地依法有序流转,促进现代农业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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