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眠网,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失眠网 > 安徽公务员报名确认 安徽省公务员同意报考证明

安徽公务员报名确认 安徽省公务员同意报考证明

时间:2022-06-13 07:13:35

相关推荐

安徽公务员报名确认 安徽省公务员同意报考证明

土地不好卖了怎么办?没事,学校先给安排上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目前合肥土地出让不顺的区域,官方持续性的先明确“优质学区”。不完全统计,38中、和平路小学新校区建在瑶海大费,“优质中小学”确定新站少荃湖,168玫瑰园西初中定在二次流拍的经开应流地块,50中、西园新村新区放在运河新城……

每当合肥哪个区域要建新学校时,似乎就在告诉大家,我要卖地了!

“大跌眼镜!”安徽合肥,女子景某某通过微信发帖,自称系某律所办事处行政主管,自爆有男友的情况下,与法院工作人员赵某某、多名律师存在不正当关系!还表示自己在律所宴请客户时,曾安排小姐陪同。

该事一时间引起热议,有人认为这是自杀式举报,勇气不小,还有人怀疑事情的真假。

近日,官方发布通告称,已关注舆情,经公安与女子核实,景某某称微信群内信息非本人操作发布,目前,景某某、赵某某均认为该信息为诽谤,分别向公安报案。合肥市高度重视此事,已经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

【安律说法】

1、虽然官方发布了通告表明帖子并非景某某自己发的,景某某和赵某某也认为是诽谤已经报警处理,但是还有不少认为苍蝇不叮无缝蛋,出了这种事情,应当深挖细查,不能冤枉好人,也不能放过坏人!

2、如何评价拿别人手机操作发帖的行为?

要给拿别人手机操作发帖的行为定性,需要弄清发帖信息是否真实!

如果说,发帖内容属实,那操作他人手机发帖的行为,其实就是泄露他人隐私,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

从民事角度而言,需要承担侵权责任,而从治安违法角度而言,还面临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如果发帖内容系虚构、编造的,且像本案这样,造成他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名誉受到贬损。那操作他人手机发帖者,就侵犯到他人的名誉权,构成诽谤。

应当注意的是,诽谤他人,同样需要承担侵权、治安违法责任,而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构成犯罪!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还值得一提的是,根据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就属于《刑法》第246条中的“情节严重的”,应当立刑事案件追诉。

具体到本案,也就是说,如果帖子内容是真的也就罢了,而如果帖子内容是假的,或者说是真的,但是没有证据支持,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操作景某手机发帖的人已然构成犯罪!

3、帖子内容属实还需要进一步调查确定,但是如果情况属实,操作景某手机发帖的人,完全可以依法投诉!

一方面来说,律师事务所归区县级的司法行政部门管理,一个律所的行政主管与法官之间存在不正当关系、还找小姐陪客户,律所难辞其咎。

另一方面来说,即便涉事行政主管与法官之间仅仅只是存在不正当关系,并非权色交易。这种情况下依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规定,法官也将面临严重的处分。

4、最后,当地官方已经成立联合调查组专门调查此事,事情的真相如何,相信很快就会有个结果。大家坐等吃瓜的同时,也提醒大家不信谣、不传谣,保持客观评论。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

关注@安律说法

案例中看人生百态,法律中寻破局之法!#官方通报女子称与法院人员关系不正当#头条热榜#头条创作挑战赛# #科学婚恋指南#

如果觉得《安徽公务员报名确认 安徽省公务员同意报考证明》对你有帮助,请点赞、收藏,并留下你的观点哦!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