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一女子想先吃火锅,丈夫想先去看孩子再去吃火锅,女子跳车身亡,丈夫被控因过失致人死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小短腿点评:大家都是成年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每个成年人都要有一个正常的行为能力,丈夫肯定是有看护不力的责任,但是因此判刑,丈夫冤不冤不好说,但是孩子确会因爸爸被判过刑,不能参军、不能考公务员,就有些冤枉了!
聪明的领导能够让兄弟们过上更好的日子,脑子不灵光的领导扛着“替天行道”的大旗,却只会把兄弟们都带进坑里。
小时候看宋江,觉得这个人仁义两全,风风火火,朋友多一呼百应,令人欣赏。
等到踏入社会再看宋江,不禁直皱起了眉头:这不就是一个靠出卖兄弟想要换得朝廷一官半爵的投机分子么,但机关算尽到最后都没做成,反而被一网打尽了。
跟随他的兄弟,要么在为朝廷打工途中战死,要么在归顺后被杀。
就连最忠犬李逵,也被他毒死,理由竟是,怕后面李逵造反,坏了自己的名声!
谁碰上这样的领导,就惨了,骨头都给你吃干净,不带吐的。
宋江甚至就像朝廷安排在梁山的卧底!
所以不管是企业还是组织,对于加入者的背景调查是很重要的。
宋江本身就是个公务员,中间因为过失杀人,无奈离开了体制,开启了逃亡之路。但他的内心,却依旧忘不了自己的体制梦,至于梁山上的兄弟,那都算个啥?不过是宋江实现自己政治抱负的筹码罢了,兄弟们那么多不想招安的,他宋江理会过么?
在体制内带过的宋江,对体制是有执念的,哪怕中间有一段时间离开了体制,他的内心深处却依然向往着。等到时机合适,他就又想着回去了。可怜的是梁山的那些兄弟们,本以为遇到明主,却纷纷搭上了自己性命。除了武松鲁智深,以及跑到海外的李俊等人,几乎无一幸免。
那国简直是丧失人伦天理,哪有这样对待过失的,超乎想象,匪夷所思,难以理解。
在日本的法律当中,对事业单位官员的贪污这一项规定,简直是丧尽天良,不可理喻。贪污10万日元,折合人民币,也就是5500块钱,严重警告,这虽然名义上是警告,但是,你想今后升职加薪基本上是不可能的。而且我们也知道,日本人基本上是在一个单位一工作就是一辈子,直到退休,得不到升迁的这个机会,那这个人基本上也就是废了,即使是找别的单位去工作,从头再来,由于有前科,也会给今后的升迁带来影响。
这是贪污10万日元,如果贪污到20万日元,也就是11000块人民币,法院判决三年,并且终身不能再吃皇粮,任何事业单位你都不能进了。
到了30万日元,相当于人民币16500块钱。怎么办?甭废话,关五年没收全部的家产,你就啥都没有了。
再高一点,到50万日元人民币,大约是27500块钱,夫妻子女连坐,夫妻俩各判30年,子女再判十年。然后重点是,这一家子,子子孙孙五代之内都不允许再从事事业单位、公务员里的任何工作。还有更狠的,30年出来以后,即使你还有力气工作,不吃皇粮了,从商总行吧?对不起,不允许注册公司和企业,这就是那国的立场与态度——零容忍!
#省考面试##公务员考试#
万丈高楼平地起,上岸只能靠自己!
学会积累,敢于张口,就会迎来进步的欢喜,那就让我们从每天大声表达开始,让改变看得见!
1.小不忍,则乱大谋。 ——《论语》
(译:不该干的事,即使很想去干,但坚持不干,叫"忍"。对小事不忍,没忍住,就会影响大局,坏了大事。)
2.小人之过也必文。 ——《论语》
(译:小人对自己的过错必定加以掩饰。)
3.过而不改,是谓过矣。 ——《论语》
(译:有了过错而不改正,这就是真的过错了。)
4.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 ——《论语》
(译:君子致力于根本,确立了根本,"道"也就自然产生。)
5.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 ——《论语》
(译:君子认为说得多做得少是可耻的。)
6.三思而后行。 ——《论语》
(译:每做一件事情必须要经过反复的考虑后才去做。)
7.多行不义必自毙。 ——《左传》
(译:坏事做得太多,终将自取灭亡。)
8.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 ——《左传》
(译:人都有可能犯错误,犯了错误,只要改正了仍是最好的人。)
9.不以一眚掩大德。 ——《左传》
(译:评价一个人时,不能因为一点过失就抹杀他的功劳。)
10.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 ——《中庸》
(译:人家一次就学通的,我如果花上百次的功夫,一定能学通。人家十次能掌握的,我要是学一千次,也肯定会掌握的。)
一女子和她丈夫开车商量是否去吃火锅,她丈夫没有同意,女子就非常生气,趁丈夫不备,直接跳车出去,然后摔死了。丈夫投案自首,因为过失致人死亡,被判两年,缓刑三年。
小歌点评:一顿火锅引发一条命案,这位女士也是太想不开了。孩子莫名其妙的失去了妈妈,爸爸也进去了,以后孩子考公务员估计考不成了,太可怜了。以后妻子提意见,一定要好好听,表示同意。#在头条看见彼此# #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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