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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担保贷款成功因素包括 担保贷款是指只以信用作为还款保证的贷款

时间:2023-05-02 00: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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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担保贷款成功因素包括 担保贷款是指只以信用作为还款保证的贷款

晋江经验的启示之——-

构建国企民企同等竞争环境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民营经济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与发展,然而,当前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在金融待遇、准入待遇、市场出清等方面存在着众多的体制性不公平问题。

例如在银行授信方面:全国国企获得的授信额度在175万亿元,而民企仅19万亿元,是前者的10%左右,且国企与民企的信贷利率差别在20%以上,与民营经济占我国50%税收、60%GDP、70%技术创新、解决80%就业结构相比失衡明显。

因此,构建国企、民企、外企等各类经济主体同等竞争环境,对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及稳就业、保就业、保民生和保国家经济活力与创新发展尤为重要。

实体经济是国家竞争力的根本,金融是经济的血液,“实业是山,金融是水”。当前,民营企业因资产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银企间信息不对称及缺乏完善的担保机制等因素造成融资难、融资贵难题。

要加快建立相应的风险担保基金、增加银企间的信息对称、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及将无形资产纳入抵押品范畴等措施,让民营企业享受与国有企业同等待遇,进一步促进我国民营经济的平等发展、长治久安。

要营造良好的舆论生态:在各类文件和新闻宣传中,尽量少用非公有制、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央企、国企、个体经济、个体户,体制内、体制外等带有分别心与争议性的语言。国家坚持走社会主义共享发展经济道路,其实各种体制的经济体都是国民经济体系的一部分,不应该刻意区分彼此,要尽量淡化经济成分以及体制内、体制外的说法,推动全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代表委员有话说# #全国两会#【关于建设河南红薯产业集群的建议】

红薯,作为我国主要杂粮作物之一,有着较长的栽种历史。近年来,随着红薯低糖、低热、低脂肪的营养学特性以及高居食物榜首的抗癌保健作用被消费者认知,红薯市场供需两旺。目前,红薯已广泛地用于食品、保健品、化妆品、能源等多个领域,相关产业链产品多达30多种。加工产品主要有方便薯片、薯条、薯脯、薯泥、精制淀粉、粉条、粉皮、粉丝、酸辣粉、红薯叶脱水蔬菜、膳食纤维果胶、蛋白粉等。尤其是淀粉及淀粉衍生的产品,在食品、医药、日化等行业已获得广泛应用,经济效益十分可观。

红薯以丘陵山坡地和平原旱地为主要种植区,我们河南省的种植面积位居全国第三,特别是在豫北、豫西偏远山区,红薯耐旱、抗逆性强、适应性广的优势得以充分发挥,比小麦、玉米的产出效益还高。经调查了解,在红薯主产区薯农种植红薯成本约700元/亩,应季鲜食红薯销售大约1元/kg,每亩按产量较低水平2500kg计算,纯收入1800元/亩;经贮藏错季销售可达2元/kg以上,净收入4300元/亩以上。

以辉县市一家红薯酸辣粉生产企业为例,生产酸辣粉近1亿桶实现产值4.5亿元。每5公斤红薯可制得1公斤红薯淀粉,可加工出12碗酸辣粉,市值96元,其增值幅度达20倍,带动了红薯相关产业发展,如种植、加工、调味品、包装印刷业、运输业乃至电商零售。近期,该公司将与四川小龙坎火锅集团合作,在裴寨乡村振兴产业园筹建小龙坎河南超级工厂,计划借助小龙坎全球1000多家门店和成熟的商超快销渠道,实现红薯酸辣粉及火锅配菜销售快速增长,超级工厂建成后年产值有望突破30亿元。

11月份,我们到新乡市辉县市太行山区一带和安阳市林州市部分乡镇就红薯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走访。经调研分析,发展红薯产业集群优势有三:一是红薯产业链条长、且增值潜力大,符合现代人绿色健康食品需求,小作物已经发展成大产业。二是发展红薯产业有利于带动偏远地区农民持续增收,扩大农村就业,让农民合理分享二三产业收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共同富裕。三是红薯产业发展迅猛,河南西北地区红薯种植规模大、品质优,交通便利,具有比较优势,更有利于把红薯产业加工流通等环节增值收益留在乡村,推动乡村振兴。

为此,提出建议:

一是产学研深度融合,建设一个国家级的薯类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立足红薯主产区,依托科研院所,结合龙头企业,从育种技术、加工工程技术和薯类培训推广三方面入手,形成红薯育、繁、加工和推广技术体系,促进红薯产业健康发展。加强专用品种选育与配套栽培技术研究,开展红薯专用、高产、多抗新品种的选育、繁殖技术研究,建设优质红薯育苗基地。建立高效种薯种苗繁育技术、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高效轻简化栽培技术、安全贮藏保鲜物流配送技术等标准化集成技术体系,完善红薯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尤其是要大力开展农民培训,示范推广新品种栽培技术,扩大良种繁育面积,进而提升红薯产品质量。

二是补链强链,在红薯产地尽快建设规模化红薯淀粉精深加工生产线。红薯淀粉提取同时还可以从薯渣中提取的膳食纤维、从废水中提取的蛋白粉等,其产值高出淀粉10倍以上。应大力支持龙头企业尽快建设日产1000吨以上的淀粉生产线,发展精深加工,促进红薯综合开发利用,延长产业链。使农民种植有目标,企业生产有货源,真正实现规模化、产业化经营,促进红薯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是创新金融支持,建立农民、合作社和企业利益共享机制,构建互惠互利、多方共赢的长效机制。政府要出台政策,推动各类金融机构对接红薯产业集群发展,引导和推动更多资本、科技、人才、土地等要素向红薯产业集聚。要积极协调金融机构推进金融创新,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政策协同作用,围绕红薯全产业链,探索农村产业多类型融资模式,重点支持农民发展规模化种植资金需求、合作社收储红薯资金需求和加工龙头企业流动资金需求。通过金融方式建立多形式利益共享机制,提升价值链,拓宽增收链,让农民从农业提质增效中获得收益,从二三产业发展的增值收益中分享利润。

《品牌 22 律》定律 6 信任状定律

任何品牌成功的关键因素是其可信的诉求

多数人宁愿在一家拥挤的餐馆里等一张桌子,也不愿在一家空空的餐馆里就餐。如果这个地方真的好(大家都这样想),门外会有长长的一排队伍。这就是信誉的力量。

顾客是多疑的,他们倾向于怀疑大多数产品的自我宣传。你的品牌产品可能更耐用,不需要太多维护并且操作更为简易,但是谁会接受这样的宣传呢?

无论如何,一个品牌应该有一个诉求,它要超越任何其他的诉求。这一诉求将把品牌提升到竞争对手之上,而且使得它比其他的任何说法都更加可信。

“正宗货”就是具有可信度的诉求。

当可口可乐公司第一次提出这一诉求时,顾客们立即做出回应:“是的,”他们齐声赞同,“可口可乐就是真正的可乐,任何其他的可乐都是仿制。”

尽管“正宗货”广告流行几乎是30年以前的事了,但这一概念已紧紧地和可口可乐联系在了一起。这就是品牌的信任状。

即使在今天,“正宗货”这个词还是和可口可乐紧密联系在一起,报纸和杂志的记者们几乎在每一篇描述可口可乐公司的文章里都设法运用了这个词。

信任状能为你的品牌绩效提供担保。当你拥有良好的信誉时,你的前景可能会使人们几乎相信你为品牌做的任何宣传。领先地位是建立品牌信任状最直接的方法。

可口可乐、赫兹、亨氏、维萨和柯达(Kodak)等都具有信任状,这是因为它们普遍地被认为是其各自品类里的领先品牌。当你不是领先品牌时,你最好的战略是创造一个你能取得领先地位的新品类。#营销##品牌#

人至贱则无敌,无耻至极的垃圾、人渣。//@孙丑妞:“他答应要跟我结婚,我才给他钱的”湖南长沙,刘女士为追求新鲜感抛夫弃子,在跟小鲜肉同居的日子里更是转账14万,可仅仅三个月,对方就玩起了失踪。对此,刘女士表示:“骗感情可以,骗钱不行”。刘女士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在跟丈夫结婚的7年时间里生育了两个可爱的女儿。而由于工作的特殊性,出差成为了家常便饭。而在经济上独立后,刘女士的内心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她开始把精力放在了人际交往和穿衣打扮上,对丈夫也颇为嫌弃。一次偶然的机会,刘女士在外出应酬时认识了男子小张。对方不仅年轻帅气,更是能说会道,妥妥的一个小鲜肉。面对着高大帅气的小张,刘女士产生了久违的新鲜感,两人当场互留了联系方式。之后的一段时间里,小张就主动陪刘女士聊天。除了在工作上的鼎力相助外,小张在生活上对刘女士也是格外用心。这种主动示好的表现,让刘女士已经完全把自己的家庭抛之脑后了。而当小张主动表白追求后,刘女士竟然不顾家人反对跟丈夫离了婚。丈夫一怒之下,就放弃了两个女儿的抚养权,但却把房子给了刘女士。在丈夫搬走后的第二天,刘女士就迫不及待地把小张接到了家中。就这样,刘女士带着两个孩子和小鲜肉小李开启了幸福的同居生活。一开始,小张对刘女士自然是嘘寒问暖、无微不至。当刘女士要去娄底出差时,小张担心对方开车累,更是一路跟随陪伴。出于感动,刘女士便主动承担了小张的衣食住行,而小张也就不再工作了,他每天除了哄刘女士开心,就是在家享受生活。而更让刘女士死心塌地的是,小张还多次提出要结婚领证。只不过,刘女士才刚刚办理了离婚手续,她就想再等等。就这样,刘女士对小张也更加信任了,她感觉自己遇到了真爱。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小张突然开口借钱,并表示愿意打借条。而刘女士考虑到两人即将结婚,想都没想就答应了对方。第一次,刘女士给小张转了10万。第二天,小张又让刘女士往朋友的账户转了4万。自此之后,小张花钱便越来越大手大脚,刘女士感觉力不从心后,就要求对方出去工作。可这时,小张却表示刘女士看不起自己。为此,两人就开始发生争吵了。而才短短三个月后,小张就借口自己心情不好,要外出散心几天,结果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了。无奈之下,刘女士只好主动跟小张联系。没想到,对方竟然拿着自己的钱跟前妻复婚了,这不是典型的渣男行径吗?气愤不已的刘女士当即要求小张还钱,没想到小张此时竟翻脸不认人了,声称:钱不会还了,以后别找我了。欺骗感情也就算了,还骗自己跟女儿们的生活费!刘女士无法接受这一残酷的现实,她不想再跟对方纠缠了,只想要回自己的钱。可不管她如何跟对方联系,小张都避而远之。无奈之下,刘女士又联系了小张的父亲,可对方表示自己也不知道儿子会干这样的事情。最后,在父亲的规劝下,小张主动联系上了张女士。但他却只愿归还10万元,另外的4万不是转给自己的,跟自己没关系。而当刘女士拿出借条对峙时,小张却表示是刘女士用死威胁自己签字的。面对这种情况,刘女士认为小张纯属是在诈骗。那么,这件事从法律角度该如何定性呢?刘女士又是够能要回属于自己的钱呢?一、小张虽然打了欠条,也不愿意还钱,但却并不直接构成诈骗,两人之间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即债权债务关系,所以不属于犯法行为。诈骗罪是指以违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掩瞒真相的方法,欺骗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做法。但有借条通常不隶属诈骗。借款时,出借人是依据对借款人的借款目的、借款金额、周期、还款计划以及人品、担保等因素综合考虑是否借款的。显然,经过沟通,小张已经愿意归还10万元,只是另外的4万元有争议而已。刘女士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追讨债务。而如果,刘女士能证明借条中有多个要素是虚构的,就可以认定小张的真实目的就是骗钱,也就是他压根没有还钱的意图,这就可能构成诈骗罪了。二、如果小张不认账,刘女士就可拿着借条到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显然,因为有借条的话,实际上就说明了有比较充足的证据,所以要求对方还钱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大概率就会胜诉。注意,“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因此,如果事实真是如刘女士所言,那么她就应该尽快做出决定,免得夜长梦多。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呢?#头条创作挑战赛#

法子妞

“他答应要跟我结婚,我才给他钱的”湖南长沙,刘女士为追求新鲜感抛夫弃子,在跟小鲜肉同居的日子里更是转账14万,可仅仅三个月,对方就玩起了失踪。对此,刘女士表示:“骗感情可以,骗钱不行”。刘女士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在跟丈夫结婚的7年时间里生育了两个可爱的女儿。而由于工作的特殊性,出差成为了家常便饭。而在经济上独立后,刘女士的内心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她开始把精力放在了人际交往和穿衣打扮上,对丈夫也颇为嫌弃。一次偶然的机会,刘女士在外出应酬时认识了男子小张。对方不仅年轻帅气,更是能说会道,妥妥的一个小鲜肉。面对着高大帅气的小张,刘女士产生了久违的新鲜感,两人当场互留了联系方式。之后的一段时间里,小张就主动陪刘女士聊天。除了在工作上的鼎力相助外,小张在生活上对刘女士也是格外用心。这种主动示好的表现,让刘女士已经完全把自己的家庭抛之脑后了。而当小张主动表白追求后,刘女士竟然不顾家人反对跟丈夫离了婚。丈夫一怒之下,就放弃了两个女儿的抚养权,但却把房子给了刘女士。在丈夫搬走后的第二天,刘女士就迫不及待地把小张接到了家中。就这样,刘女士带着两个孩子和小鲜肉小李开启了幸福的同居生活。一开始,小张对刘女士自然是嘘寒问暖、无微不至。当刘女士要去娄底出差时,小张担心对方开车累,更是一路跟随陪伴。出于感动,刘女士便主动承担了小张的衣食住行,而小张也就不再工作了,他每天除了哄刘女士开心,就是在家享受生活。而更让刘女士死心塌地的是,小张还多次提出要结婚领证。只不过,刘女士才刚刚办理了离婚手续,她就想再等等。就这样,刘女士对小张也更加信任了,她感觉自己遇到了真爱。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小张突然开口借钱,并表示愿意打借条。而刘女士考虑到两人即将结婚,想都没想就答应了对方。第一次,刘女士给小张转了10万。第二天,小张又让刘女士往朋友的账户转了4万。自此之后,小张花钱便越来越大手大脚,刘女士感觉力不从心后,就要求对方出去工作。可这时,小张却表示刘女士看不起自己。为此,两人就开始发生争吵了。而才短短三个月后,小张就借口自己心情不好,要外出散心几天,结果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了。无奈之下,刘女士只好主动跟小张联系。没想到,对方竟然拿着自己的钱跟前妻复婚了,这不是典型的渣男行径吗?气愤不已的刘女士当即要求小张还钱,没想到小张此时竟翻脸不认人了,声称:钱不会还了,以后别找我了。欺骗感情也就算了,还骗自己跟女儿们的生活费!刘女士无法接受这一残酷的现实,她不想再跟对方纠缠了,只想要回自己的钱。可不管她如何跟对方联系,小张都避而远之。无奈之下,刘女士又联系了小张的父亲,可对方表示自己也不知道儿子会干这样的事情。最后,在父亲的规劝下,小张主动联系上了张女士。但他却只愿归还10万元,另外的4万不是转给自己的,跟自己没关系。而当刘女士拿出借条对峙时,小张却表示是刘女士用死威胁自己签字的。面对这种情况,刘女士认为小张纯属是在诈骗。那么,这件事从法律角度该如何定性呢?刘女士又是够能要回属于自己的钱呢?一、小张虽然打了欠条,也不愿意还钱,但却并不直接构成诈骗,两人之间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即债权债务关系,所以不属于犯法行为。诈骗罪是指以违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掩瞒真相的方法,欺骗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做法。但有借条通常不隶属诈骗。借款时,出借人是依据对借款人的借款目的、借款金额、周期、还款计划以及人品、担保等因素综合考虑是否借款的。显然,经过沟通,小张已经愿意归还10万元,只是另外的4万元有争议而已。刘女士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追讨债务。而如果,刘女士能证明借条中有多个要素是虚构的,就可以认定小张的真实目的就是骗钱,也就是他压根没有还钱的意图,这就可能构成诈骗罪了。二、如果小张不认账,刘女士就可拿着借条到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显然,因为有借条的话,实际上就说明了有比较充足的证据,所以要求对方还钱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大概率就会胜诉。注意,“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因此,如果事实真是如刘女士所言,那么她就应该尽快做出决定,免得夜长梦多。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呢?#头条创作挑战赛#

打车怕骗,买菜怕骗,吃饭怕骗,钱存银行也怕骗。早上一睁眼到晚上上床要时刻担心被坑被骗。不是每天不挨抢劫不挨刀子才叫生活安全吧!金融机构的创新关键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各地区各种生产要素数字化集中化,金融机构可以为投资项目做精确计算,判断此项目的成本及可能的利润,决定是否放款。这样金融机构真正做到了为市场主体服务的目的。

现在投资项目都是赌博,金融机构只要担保,无法判断项目可能性,所以马云称银行是当铺。是需要一套有竞争力的金融体系,不过现在不着急,现在的不完整的金融体系是最有利的,先玩着,现在的土壤不够,时机也不够,一套完整的以服务于中国经济为核心的金融体系以后绝对会有的。资本主义和拿来主义,套用别人的商业模式,除了趋利还是趋利!创新要和社会发展结合,而不是纯粹的商业工具或者结合地方的官商利益!

全当是花钱去夜店消费吧![大笑][大笑][给力]//@孙丑妞:“他答应要跟我结婚,我才给他钱的”湖南长沙,刘女士为追求新鲜感抛夫弃子,在跟小鲜肉同居的日子里更是转账14万,可仅仅三个月,对方就玩起了失踪。对此,刘女士表示:“骗感情可以,骗钱不行”。刘女士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在跟丈夫结婚的7年时间里生育了两个可爱的女儿。而由于工作的特殊性,出差成为了家常便饭。而在经济上独立后,刘女士的内心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她开始把精力放在了人际交往和穿衣打扮上,对丈夫也颇为嫌弃。一次偶然的机会,刘女士在外出应酬时认识了男子小张。对方不仅年轻帅气,更是能说会道,妥妥的一个小鲜肉。面对着高大帅气的小张,刘女士产生了久违的新鲜感,两人当场互留了联系方式。之后的一段时间里,小张就主动陪刘女士聊天。除了在工作上的鼎力相助外,小张在生活上对刘女士也是格外用心。这种主动示好的表现,让刘女士已经完全把自己的家庭抛之脑后了。而当小张主动表白追求后,刘女士竟然不顾家人反对跟丈夫离了婚。丈夫一怒之下,就放弃了两个女儿的抚养权,但却把房子给了刘女士。在丈夫搬走后的第二天,刘女士就迫不及待地把小张接到了家中。就这样,刘女士带着两个孩子和小鲜肉小李开启了幸福的同居生活。一开始,小张对刘女士自然是嘘寒问暖、无微不至。当刘女士要去娄底出差时,小张担心对方开车累,更是一路跟随陪伴。出于感动,刘女士便主动承担了小张的衣食住行,而小张也就不再工作了,他每天除了哄刘女士开心,就是在家享受生活。而更让刘女士死心塌地的是,小张还多次提出要结婚领证。只不过,刘女士才刚刚办理了离婚手续,她就想再等等。就这样,刘女士对小张也更加信任了,她感觉自己遇到了真爱。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小张突然开口借钱,并表示愿意打借条。而刘女士考虑到两人即将结婚,想都没想就答应了对方。第一次,刘女士给小张转了10万。第二天,小张又让刘女士往朋友的账户转了4万。自此之后,小张花钱便越来越大手大脚,刘女士感觉力不从心后,就要求对方出去工作。可这时,小张却表示刘女士看不起自己。为此,两人就开始发生争吵了。而才短短三个月后,小张就借口自己心情不好,要外出散心几天,结果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了。无奈之下,刘女士只好主动跟小张联系。没想到,对方竟然拿着自己的钱跟前妻复婚了,这不是典型的渣男行径吗?气愤不已的刘女士当即要求小张还钱,没想到小张此时竟翻脸不认人了,声称:钱不会还了,以后别找我了。欺骗感情也就算了,还骗自己跟女儿们的生活费!刘女士无法接受这一残酷的现实,她不想再跟对方纠缠了,只想要回自己的钱。可不管她如何跟对方联系,小张都避而远之。无奈之下,刘女士又联系了小张的父亲,可对方表示自己也不知道儿子会干这样的事情。最后,在父亲的规劝下,小张主动联系上了张女士。但他却只愿归还10万元,另外的4万不是转给自己的,跟自己没关系。而当刘女士拿出借条对峙时,小张却表示是刘女士用死威胁自己签字的。面对这种情况,刘女士认为小张纯属是在诈骗。那么,这件事从法律角度该如何定性呢?刘女士又是够能要回属于自己的钱呢?一、小张虽然打了欠条,也不愿意还钱,但却并不直接构成诈骗,两人之间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即债权债务关系,所以不属于犯法行为。诈骗罪是指以违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掩瞒真相的方法,欺骗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做法。但有借条通常不隶属诈骗。借款时,出借人是依据对借款人的借款目的、借款金额、周期、还款计划以及人品、担保等因素综合考虑是否借款的。显然,经过沟通,小张已经愿意归还10万元,只是另外的4万元有争议而已。刘女士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追讨债务。而如果,刘女士能证明借条中有多个要素是虚构的,就可以认定小张的真实目的就是骗钱,也就是他压根没有还钱的意图,这就可能构成诈骗罪了。二、如果小张不认账,刘女士就可拿着借条到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显然,因为有借条的话,实际上就说明了有比较充足的证据,所以要求对方还钱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大概率就会胜诉。注意,“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因此,如果事实真是如刘女士所言,那么她就应该尽快做出决定,免得夜长梦多。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呢?#头条创作挑战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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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中,常有申请执行人拿着胜诉判决来“质问”执行法官的情形,因为在他们的认知里,没有“执行不能”和“执行难”的概念区分,只需要拿到钱,只要他们前期胜诉,那么就等同于自己的债权已经锁进“保险箱”,而执行法官就是打开保险箱取钱的“钥匙”,申请人多数情况下是这样“满怀期待”地申请执行,坐等“成效”,当出现“执行不能”的情况时,便开始迁怒于法院,迁怒于法官。

现代法治社会,司法是解决矛盾纠纷的最后途径。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裁判,体现了国家的意志,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具有法定协助执行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协助人民法院执行。但是,对于被执行人“执行不能”的情形,即便法院穷尽执行措施,也难以执行到位。

法官释义:什么是执行不能?

“执行不能”案件是指有一部分案件被执行人完全丧失履行能力,经核查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是没有收入来源,客观上不具备执行条件,即使法院穷尽一切措施,也无法执行到位。

“执行不能”的案件主要表现为两类:一类是自然人债务,一些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案件,被执行人自始就财力有限,或因自身年老、疾病、贫困原因甚至是“家徒四壁”,确无履行能力,导致案件终结本次执行或终结执行;一类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被执行人债台高筑,无力继续经营、濒临破产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处于无人员、无财产、无办公场所 “三无状态”,这些“僵尸企业”在执行中形成大量“僵尸案件”。

法官释义:什么是“执行难”

“执行难”是指判决生效之后,被执行人有财产、有能力履行,但由于各种原因导致难以执行到位,致使生效法律文书难以落实。导致这种现象出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例如,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者查封财产难控制(车辆)、难变现,或者申请人将责任全部推给法院,坐等“汇款”,不配合也不提供财产线索。这种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综合导致的“人难找、财难寻、难变现”的现象可能出现在整个执行工作的各个环节。

“执行不能”与“执行难”两者有什么区别呢?

从本质上讲,“执行难”就是有财产可执行,但无法执行到位,“执行不能”是指无财产或者有财产而财产的实际状况不适合执行、不能执行,二者有本质上的区别,所以不能混为一谈。

对无赔偿能力的加害者,受害者该怎么办?

在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等侵权类案件中,加害人本身无赔偿能力,丧失了履行能力,法院无论采取什么执行措施都不可能执行到位,这些情况在任何时侯都是一样,仅靠法院是无法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依靠政府、全社会力量进行帮扶救助。

怎样避免“执行不能”的情况发生?

为避免“执行不能”的情况发生,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温馨提示:

一是当事人应增强自身法律意识,在作出法律行为时充分考虑潜在的风险,通过担保、抵押等方式降低风险,减少执行不能出现的可能性。比如民间借贷案件中,借款时要对借款人的履行能力、财产状况、涉及债务等情况作充分的调查了解。为保障所借款能顺利偿还或者执行到位,可以为借款办理抵押登记担保或者设立保证担保等。

二是诉前、诉中及时申请法院对另一方当事人名下的财产进行保全,可以有效降低执行不能风险。

三是提供法院无法查控到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如银行账号、有价证券、房产信息、外币账户等。

四是提供被执行人下落,法院可以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向法院申报财产状况的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等强制措施。

“执行不能”典型案例

王某某申请执行何某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一案

一、基本案情

王某与何某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一案,经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何某某未能如期履行法定义务,王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执行过程

执行立案后,办案人员通过全国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情况,经查控,发现何某某的银行账户仅有部分银行存款,已进行了扣划,并发放给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何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在监狱服刑,无财产来源。办案人员还对何某某的房产、收入、债权等情况进行了线下调查,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已对其限制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该案执行立案后,人民法院已穷尽执行措施,被执行人何某某无可供执行财产,确无履行能力,2月,法院将上述案件执行情况,采取的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依据及法律后果等信息向申请人王某某告知,依法对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三、典型意义

本案中,执行法院穷尽了线上查控,线下调查措施,仍无法查找到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案的意义在于,它引导当事人树立一种理念:“执行不能”类案件无法执行到位,不是执行人员执行不力,而是被执行人履行不能,法院无法完全解决社会的一切矛盾或解决一切风险。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乐观”变成了一个绝对的好话和褒义词。

在这个世界上,人们大多数的关于事物的最直观、朴素的说法都未必是正确的(虽然也有“两点之间,常识最短”的说法,但大多数对事物的深刻洞察,都与我们现在所看上去的对于一般事物的简约共识是相悖的)。

就拿“乐观”来说,乐观在我们的概念里,在我们的日常交流和表达中,已成为了一个不可撼动和无可置疑的人类身上的美好品质,如果说xxx很乐观,就基本像在说xxx很优秀、很积极,或者换一句话说:这个人是“对”的。

然而,我们却都知道(当然也是需要对事物已有一定深刻洞察),一个人乐不乐观、是否乐观,本质上不是他(她)自己所能选择的事情。或者说,自己能做的那部分,微乎其微。

那么,乐观既然是无法全部决定和选择的,同理,悲观亦然。 一个人是否悲观、会在什么样的事情上悲观、悲观的程度如何,很多时候,也由不得自己。然而,人们的语境里,却是将“悲观”批为不好的品质,等同于堕落、不作为、消极,这些显而易见的缺点。

这是不对的。这统统都是不对的。 一个人的乐观与否、或悲观与否,背后涉及的因素极其复杂。而即使就这样,“乐观”本身不能担保任何东西是对的,乐观只是一种状态、一种现象、一种呈现出来的结果,甚至,它都很难被视作一个完全的选择。 没有选择的余地,便毫无讲哪个是对的、哪个是错的之资格。

相反,我要说说“悲观”。 “悲观”是我非常看重的一类人类的高级能力。

动物几乎是无所谓悲不悲观的,想想你在生活里见过伤心欲绝的二哈吗? 也没见过哪个动物在面临死亡之前,就开始忧心忡忡、愁眉紧锁吧?

所以基本可以说,动物缺乏深刻的悲观能力。 而对于人类来说,“悲观”,是非遭遇了人生中无可挽逆之事的人,不经历了相当足够的阅历之后,是不会对世界的本真而产生的洞察的、批评的、不满的失望和灰心的。

这种灰心,不是错误的。

我们换句话说,希望你能听清楚了,是世界的本质令人类而感到失望,这怎么能够仅仅去怪人类呢? 乐观的人,是仅仅是因为他接触到了宇宙中可使之成为“乐观之人”的那部分。 悲观的人亦然。

真正的强者,在我看来,其若身处于乐观之中,他也绝不该以此为资本,来去讽刺、揶揄、所谓的悲观者。

真正的强者,如果其正处于悲观之中,那自不必说了,尼采的狄俄尼索斯,鲁迅的那句名言,都在为他注解。

#头条创作挑战赛#

Chainalysis 政策主管:三个因素正推动美国强化稳定币监管力度

金色财经报道,Chainalysis 政策研究负责人Salman Banaei 透露,美国监管机构可能会在

年对稳定币实施监管,他认为有三个关键因素正在推动美国强化稳定币监管力度:

1、储备金担保问题,Salman Banaei 表示一些稳定币发行方会在公告中提供有关持有者资产的误导性图表。这可能会导致这些数字资产持有者突然醒悟,由于重新定价潜在的挤兑风险,可能会导致稳定币发行方持有资产的价值出现贬值;

2、稳定币正在助长一些投机行为,这些行为包括发展危险的不受监管的生态系统,例如尚未像其他数字资产一样受法规约束的 DeFi 应用程序。

3、稳定币有可能成为标准支付网络的合法竞争者,稳定币发行方很可能会给出一个可扩展的支付解决方案,而这将会对传统支付系统和银行服务提供商造成不小的打击。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每日一练来啦~

中级会计实务

【单项选择题】

甲公司于2×年初制定和实施了一项短期利润分享计划,拟对公司管理层进行激励。该计划规定,公司全年的净利润指标为2000万元,如果在公司管理层的努力下完成的净利润超过2000万元,公司管理层可以分享超过2000万元净利润部分的10%作为额外报酬。假定甲公司2×全年实际完成净利润2600万元。假定不考虑离职等其他因素,甲公司2×12月31日因该项短期利润分享计划应计入管理费用的金额为()万元。

A.260

B.60

C.200

D.0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应计入管理费用的金额=(2600-2000)×10%=60(万元)。

财务管理

【单项选择题】

赊购一批存货,流动比率将会()。

A.变大

B.变小

C.不变

D.不确定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赊购前流动比率>1,例如流动比率=12/10=1.2,赊购2万元存货后,流动比率=14/12=1.17,流动比率变小;赊购前流动比率=1,例如12/12=1,赊购2万元存货后,流动比率=14/14=1,流动比率不变;赊购前流动比率<1,例如10/12=0.83,赊购2万元存货后,流动比率=12/14=0.86,流动比率变大。

经济法

【判断题】

主合同有效而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与担保人均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

【正确答案】 错

【答案解析】 主合同有效而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与担保人均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

轻松过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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