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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车牌在外地违章 北京车牌在外地违章能处理吗

时间:2021-07-30 0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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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车牌在外地违章 北京车牌在外地违章能处理吗

外地车不包含,就限制北京车上路。

北京日报客户端《北京日报》官方账号

北京暂停尾号限行是否包含外地车牌?12345回应

啊?那就废掉他的京牌呗…//@云自无心:他是京牌套了个外地车牌,思路太清奇了[泪奔][泪奔][泪奔]//@說謊的阿範:谁不想在北京使用北京号牌?外地号牌比后娘养的还难受…[捂脸][捂脸][捂脸][捂脸]//@梦幻呃呃呃呃呃呃1:套牌不违章查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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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车主收到丰台违法自己却从未去过,交警蹲守后查获套牌车

这个错误也太离谱了吧

北京市,刚才从丰台区开车回海淀区,由于导航设置车号时误设置成了“京”牌,我并不知道设置错了,高德地图就一个劲儿地提示我走复兴路,我知道复兴路外地车不让走,却不知道为什么它非要我走复兴路,我还纳闷,难道晚上8点以后外地车可以走复兴路了?不能呀,复兴路24小时限行外地车呀!

我没敢听它的,直接沿西三环往北开,到航天桥调头往南,想在莲花桥左转往东。

在莲花桥上又早一个路口下了三环,直接开向了西四环方向。

一个错接着一个错,本来我是认识路的,听导航的倒是把我听晕了。

开到西四环附近时,找了个地方把车停下来,仔细看了一下高德地图,才发现我把车号的“冀”字设置成了“京”字。唉,这个错犯的,能赖人家“高德地图”吗?

赶紧把车号改过来,重新开启导航,顺利到家了。

睡觉前看了一眼今日头条,发现ip属地变成了“湖南”。这也太离谱了吧,我就是从北京的丰台区开车回海淀区,路上走错了,绕了两个圈,也不至于ip属地就跑到1500公里外的湖南了吧。

写完上面的文字,点了“发布”。自动返回到了首页。啊!ip属地变回“北京”了。

难道我写了这些文字,还没有发布“今日头条”就知道了?赶紧“纠错”了?这也太神奇了吧!

不过,知错就改,依然是好同志。[呲牙][呲牙][呲牙]

外地车牌号如何在北京跑货拉拉

北漂乔帮主

今天中面还可以,七百多,小面三百!快狗货运真实的一天

01:55

[微风]

胡萝卜说法头条群星榜·10月黑马作者 商事律师 优质本地领域创作者

北京丰台,男子将车子停在路边后,就出差了,因为是违章停车,男子表示贴了就贴了,大不了算是交停车费了,万万没想到,回来之后,男子发现车子左前侧玻璃都糊满了罚单。老郭的小区车位紧张,实行“先到先停”原则,晚上下班回来晚了,就很有可能没有车位停,这种情况下就只能停止路边或者外面的公共停车场。这天老郭下班回家,发现小区里已经没有车位,只好将车停在路边禁停区域。第二天一早,老郭正好要去外地出差,也没来得及挪车,就走了。走之前,老郭是想起了违停的车子的,但是老郭心想,现在挪也不一定能找到车位,索性就放在那里,如果被贴了单子,就当交停车费了。结果,就在出差后的前两天,老郭的手机一个劲的收到信息提醒,说是车子违停了需要挪车,之后又收到了违停罚款的信息,老郭心想,可能是交警的信息平台出错了。回到家后,老郭一查,傻眼了,车子违停一共被处理了6次,每张罚单200元,一共1200元。老郭交完罚款,心里越想越不是滋味,自己这几天车子一动没动过,为何来回的对自己进行违法处理呢?于是,老郭将交警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后五次的处罚。【@胡萝卜说法 】老郭的法律依据也很简单,即《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按照此规定,行政主体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同类(罚款)的行政处罚。因此,交警对自己在10天内连续处罚6次的行为已经违反了该项法律规定,应予撤销。可事实上,一事不再罚主要是针对同一个违法行为有可能涉及多个行政主体的管辖权,或者受多种规范约束,多个规范又由多个主体适用可能造成的多头处罚、重复处罚而提出来的。比如,老李在禁止摆摊区域摆摊卖食品,老李的这种行为就至少触犯了工商,市容两个行政法规范。对老李的这种行为一般来说处罚一次即可。同时,一事不再罚中的“一事”,指代的是一个违法事实,而非一次违法事件。具体到本案来说,老郭说自己10天没有挪车,但是老郭10天没有挪车只能属于一次违法时间,而非一个违法事实。再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老郭不止一次在该违停地点违章停车,曾经在半年前,老郭就因在该处违停被罚款200元。在此情况下,老郭明知违停行为的违法性,仍然着手实施,就不能被认定为属于“一事”的情形。除此之外,在每次对老郭处罚前,交通协管员都分别对老郭进行了提前告知,告知后老郭仍不挪车,因此,老郭的连续停车行为可以被认定为出现了一定时间的中断,即收到改正之通知或查处而中断。在这种情况下老郭的违法停车行为又可被认定为多个违法行为。因此,法院最终认为,交警对老郭做出的6次处罚并无不当,驳回老郭的诉求。老郭不服,提起了上诉,又被二审法院驳回。其实,正如法院所说,对于长时间的违法停车行为,如果在对其处罚一次之后,就适用一事不再罚原则,之后再对违停车辆做出处罚缺乏法律依据,则很可能造成处罚内容与该违法行为所造成公共交通损害程度不成比例的情况,有违于行政处罚法中的过罚相当原则,无法达到制裁违法与规制预防矫正违法的目的。对此,您又是怎么看的呢?关注@胡萝卜说法 ,了解更多法律知识。本文部分观点仅为作者个人观点,并非法律文书原文,仅供参考。#律师来帮忙# #北京头条#

北京丰台,男子将车子停在路边后,就出差了,因为是违章停车,男子表示贴了就贴了,大不了算是交停车费了,万万没想到,回来之后,男子发现车子左前侧玻璃都糊满了罚单。

老郭的小区车位紧张,实行“先到先停”原则,晚上下班回来晚了,就很有可能没有车位停,这种情况下就只能停止路边或者外面的公共停车场。

这天老郭下班回家,发现小区里已经没有车位,只好将车停在路边禁停区域。第二天一早,老郭正好要去外地出差,也没来得及挪车,就走了。

走之前,老郭是想起了违停的车子的,但是老郭心想,现在挪也不一定能找到车位,索性就放在那里,如果被贴了单子,就当交停车费了。

结果,就在出差后的前两天,老郭的手机一个劲的收到信息提醒,说是车子违停了需要挪车,之后又收到了违停罚款的信息,老郭心想,可能是交警的信息平台出错了。

回到家后,老郭一查,傻眼了,车子违停一共被处理了6次,每张罚单200元,一共1200元。

老郭交完罚款,心里越想越不是滋味,自己这几天车子一动没动过,为何来回的对自己进行违法处理呢?

于是,老郭将交警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后五次的处罚。

【@胡萝卜说法 】

老郭的法律依据也很简单,即《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按照此规定,行政主体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同类(罚款)的行政处罚。

因此,交警对自己在10天内连续处罚6次的行为已经违反了该项法律规定,应予撤销。

可事实上,一事不再罚主要是针对同一个违法行为有可能涉及多个行政主体的管辖权,或者受多种规范约束,多个规范又由多个主体适用可能造成的多头处罚、重复处罚而提出来的。

比如,老李在禁止摆摊区域摆摊卖食品,老李的这种行为就至少触犯了工商,市容两个行政法规范。对老李的这种行为一般来说处罚一次即可。

同时,一事不再罚中的“一事”,指代的是一个违法事实,而非一次违法事件。

具体到本案来说,老郭说自己10天没有挪车,但是老郭10天没有挪车只能属于一次违法时间,而非一个违法事实。

再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老郭不止一次在该违停地点违章停车,曾经在半年前,老郭就因在该处违停被罚款200元。

在此情况下,老郭明知违停行为的违法性,仍然着手实施,就不能被认定为属于“一事”的情形。

除此之外,在每次对老郭处罚前,交通协管员都分别对老郭进行了提前告知,告知后老郭仍不挪车,因此,老郭的连续停车行为可以被认定为出现了一定时间的中断,即收到改正之通知或查处而中断。

在这种情况下老郭的违法停车行为又可被认定为多个违法行为。

因此,法院最终认为,交警对老郭做出的6次处罚并无不当,驳回老郭的诉求。老郭不服,提起了上诉,又被二审法院驳回。

其实,正如法院所说,对于长时间的违法停车行为,如果在对其处罚一次之后,就适用一事不再罚原则,之后再对违停车辆做出处罚缺乏法律依据,则很可能造成处罚内容与该违法行为所造成公共交通损害程度不成比例的情况,有违于行政处罚法中的过罚相当原则,无法达到制裁违法与规制预防矫正违法的目的。

对此,您又是怎么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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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观点仅为作者个人观点,并非法律文书原文,仅供参考。

#律师来帮忙# #北京头条#

幼稚罰你自然可以有充足的理由!//@法网人生:“我没动过车”。北京丰台,郭某在路边连续停车10天,被交警处罚6次。郭某认为,处罚不合理,一个违法行为只能罚一次。那天,郭某回家晚,小区里已经没有车位,无奈之下,只只能把车停在小区外边的道路边,第二天一大早,还是没地儿停车,而他必须上外地出差,直到10天以后才回到家。这期间,交警部门所属的交通协管员在他的车上贴了6张罚单,但是,这6张罚单不是分6天张贴的,而是在他出差的第二天、第三天集中贴了6张。同时,郭某的手机APP上,也收到了六次通知。回家以后,郭某在“交管12123”上接受了处理,每张罚单200元,一共1200元。郭某认为,10天的时间内,他的车辆没有移动,根据一事不再罚的原则,只应该处罚一次,其后的五次处罚都应该撤销,不能再处罚。本案成诉。(案例来源:北京市丰台区法院)【@法网人生】在行政处罚法中,有一个重要的原则,即郭某所说的“一事不再罚”,指的当事人的某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同类的处罚。这一原则解决了在行政处罚中多头处罚和重复处罚的问题,比如城管部门罚了,交警就不应再罚,只能由一个行政机关作出一次处罚。“一事不再罚”的前提是“一事”,即“同一个违法行为”,那么,郭某连续10天违法停车的行为是否属于“一事”呢?界定“一事”,首先要确定当事人是否明知行为的违法性。这一点上,郭某被抓到了把柄,半年前,他也曾在同一地点停车,被罚款200元,说明郭某明确知道,其行为的违法性和法律后果。其次,是否置行政机关的多次告知于不顾,仍然继续实施违法行为。本案中,郭某经交通协管员六次告知,都没有停止违法停车行为,应当认为,以每次贴罚单为限,可以认定郭某在告知之后产生了新的违法故意,因此,每次告知之后,其违法停车的行为应认定为新的违法行为,而不是一个违法行为。法庭上,郭某听明白了,原来贴一张罚单就是一次告知,每一次告知以后还不挪车,就是一次新的违法停车。他连忙解释,在这10天内,他没有移动车辆,都在同一位置,但却拿不出证据证明。法院认为,道交法的立法目的是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安全,提高通行效率。而违法停车行为妨碍正常通行,严重降低通行效率,公安机关对长时间的违法停车行为作出严厉的处罚,有利于及时纠正此类违法行为。显然,如果某人在同一路段每天违法停车,肯定要按照法律处罚多次,而如果仅对郭某长时间连续违法停车只处罚一次,有失执法的公平性。而且,在同一地点长时间停车,显然对于交通安全的危害更大。本案历经一审和二审,法院均认为,郭某连续停车的行为,不属于“一事不再罚”的范畴,交警通过张贴罚单和“交管12123”履行了告知程序,对于他作出的处罚符合法律规定,均驳回了郭某的诉讼请求。其实,郭某出差之前,知道违法停车会罚款200元,但权当交停车费了,判决以后,郭某觉得,这算是对他手下留情了,如果每半天贴一张罚单呢?——————欢迎关注@法网人生,我为您讲述案例故事,分享有趣、有料、有谈资的社会百科。

法网人生

“我没动过车”。北京丰台,郭某在路边连续停车10天,被交警处罚6次。郭某认为,处罚不合理,一个违法行为只能罚一次。那天,郭某回家晚,小区里已经没有车位,无奈之下,只只能把车停在小区外边的道路边,第二天一大早,还是没地儿停车,而他必须上外地出差,直到10天以后才回到家。这期间,交警部门所属的交通协管员在他的车上贴了6张罚单,但是,这6张罚单不是分6天张贴的,而是在他出差的第二天、第三天集中贴了6张。同时,郭某的手机APP上,也收到了六次通知。回家以后,郭某在“交管12123”上接受了处理,每张罚单200元,一共1200元。郭某认为,10天的时间内,他的车辆没有移动,根据一事不再罚的原则,只应该处罚一次,其后的五次处罚都应该撤销,不能再处罚。本案成诉。(案例来源:北京市丰台区法院)【@法网人生】在行政处罚法中,有一个重要的原则,即郭某所说的“一事不再罚”,指的当事人的某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同类的处罚。这一原则解决了在行政处罚中多头处罚和重复处罚的问题,比如城管部门罚了,交警就不应再罚,只能由一个行政机关作出一次处罚。“一事不再罚”的前提是“一事”,即“同一个违法行为”,那么,郭某连续10天违法停车的行为是否属于“一事”呢?界定“一事”,首先要确定当事人是否明知行为的违法性。这一点上,郭某被抓到了把柄,半年前,他也曾在同一地点停车,被罚款200元,说明郭某明确知道,其行为的违法性和法律后果。其次,是否置行政机关的多次告知于不顾,仍然继续实施违法行为。本案中,郭某经交通协管员六次告知,都没有停止违法停车行为,应当认为,以每次贴罚单为限,可以认定郭某在告知之后产生了新的违法故意,因此,每次告知之后,其违法停车的行为应认定为新的违法行为,而不是一个违法行为。法庭上,郭某听明白了,原来贴一张罚单就是一次告知,每一次告知以后还不挪车,就是一次新的违法停车。他连忙解释,在这10天内,他没有移动车辆,都在同一位置,但却拿不出证据证明。法院认为,道交法的立法目的是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安全,提高通行效率。而违法停车行为妨碍正常通行,严重降低通行效率,公安机关对长时间的违法停车行为作出严厉的处罚,有利于及时纠正此类违法行为。显然,如果某人在同一路段每天违法停车,肯定要按照法律处罚多次,而如果仅对郭某长时间连续违法停车只处罚一次,有失执法的公平性。而且,在同一地点长时间停车,显然对于交通安全的危害更大。本案历经一审和二审,法院均认为,郭某连续停车的行为,不属于“一事不再罚”的范畴,交警通过张贴罚单和“交管12123”履行了告知程序,对于他作出的处罚符合法律规定,均驳回了郭某的诉讼请求。其实,郭某出差之前,知道违法停车会罚款200元,但权当交停车费了,判决以后,郭某觉得,这算是对他手下留情了,如果每半天贴一张罚单呢?——————欢迎关注@法网人生,我为您讲述案例故事,分享有趣、有料、有谈资的社会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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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刷到了这样一个三口之家的心酸求医路:早在这个江西女孩的爸爸就被查出患有胃癌,后来女孩的妈妈被查出了乳腺癌,16岁的女孩如今又被确诊为“系统性红斑狼疮”和“狼疮性肾炎”,整个家庭一下子就垮了。这几年,她们一家三口进进出出ICU,算起来有70多天,一共花了134万,夫妻俩不顾自己的病情,把仅有的两套房子卖了,又向亲戚朋友不断借钱,但治疗费用还是不够。

这个故事,带出了一个问题,看病卖房还是花钱预防?这些年,卖房治病屡见不鲜,一旦病情严重,一套房子就没了。相比之下,像小编所在城市的“北京普惠健康保”就是为了让更多的人能看得起病。它的参保门槛很低,对投保人的年龄、户籍和健康状况都没有要求,癌症、重症以及罕见病特效药都在保障范围内。一年195块钱,最高保障300万,只要有北京医保,或者异地医保有北京居住证就能买,可以在医保基础上报完再继续报。上官方投保渠道支付宝搜【北京普惠健康保】,还可以用医保余额支付。现在距离“北京普惠健康保”参保通道关闭仅剩2天,一旦错过,只等再等一年!

希望大家都花一点小钱为健康兜个底,不要风险来了,反而因小失大!

亲身经历:人在外地,被弹窗3,如何处理,顺利返京。

几天前,到河北怀来办事儿,到达第三天发现健康宝被弹窗3。

怀来县隶属于张家口市,位于张家口市以东100公里左右,与北京延庆一墙之隔,手机信号随时在北京与河北间转换。远在100公里外出现的疫情将我所在的无风险地区捆绑到了一起,导致弹窗。

发现弹窗后,马上进行了申诉。

微信搜索“北京12345”,关注后注册,提前将弹窗、当地核酸绿码、行程码、北京同步外地核酸后的绿码等页面截图待用,填写申诉各项内容,上传图片,提交。一两天后会有电话回复,并给短信链接,再次填写相关内容。之后,和居委会联系,告知返京诉求。你在北京12345申诉的情况会转到居委会,获得居委会通过几小时后,弹窗会解除。

弹窗解除后,当地或许还有一些要求,比如所在社区开具承诺书,24或48小时的核酸。公路检查站还要填表,联系北京社区等环节。

回到北京后,社区会联系你,根据情况告知隔离要求,我是居家不封门隔离,上门三天两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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