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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福兴女子医院 福州福兴女子医院招聘

时间:2020-04-15 01:5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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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女子袁女士婚外与他人结成临时夫妻。不料怀孕待产,两人却无力生养小孩,网络发布孩子送养信息,后袁女士却被检察院以涉嫌买卖身份证件罪依法提起公诉。

袁女士系有夫之妇,在上海打工期间认识了同样已有妻室的男子林某。出门在外,寂寞非常,欲望难耐,两人达成一致,组成临时夫妻,过起了你情我愿的同居生活。

多次鱼水之欢,袁女士不小心怀孕了,临时丈夫林某劝袁女士堕胎了事儿。袁女士却坚持要生下这个孩子,她认为这是两人的爱情结晶,也是一条生命。

性格执拗的袁女士,肚子一天天打了起来。林某多次提出两人收入微薄,且两人也非合法夫妻,不可能要下这孩子,如果袁女士非要生下这孩子,只能送养别人。后来袁女士也觉得自己生下这孩子连户口都解决不了,和林某两人也无法带好这孩子,只能退而求次,商量着把孩子送人。

12月底,临近待产的袁女士和临时丈夫在网络上发布了孩子送养信息,不久就联系到了福州人杨某。杨某表示愿意收养孩子,并主动提出帮袁女士支付住院生产费用、住宿费、伙食费、路费等,但要求袁女士按照其提供的身份信息在福州医院生产及登记孩子的出生证明。袁女士同意。

为便于生产,杨某于1月19日从上海接袁女士到福州待产,并照顾袁女士起居生活。同年1月13日,袁女士以杨某提供的“裘某某”身份证在福州福兴妇产医院办理入院登记,于次日剖腹产下一名男婴。

袁女士出院后,杨某仍安排其住宿和伙食,并为袁女士提供离开时的路费。在离开前袁女士和男友林某某将办理好的出院手续等材料交给了杨某,并协助杨某在该医院领取了登记名为“杨某某”的《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完毕后,杨某支付4万元人民币给林某某作为报酬。但林某某并未将此事告知袁女士,而是将该钱款独吞。孩子送走不久,林某就找借口离开了袁女士,结束了这段临时夫妻关系。

8月6日,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村派出所电话通知袁女士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袁女士将婚外同居生子一事和盘托出,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直至提前公诉。

临时夫妻是不道德的,袁女士和林某的行为无疑是对自己合法婚姻的背叛,理应受到谴责。非婚生子并将孩子送人更是对生命的不尊重。那么法律将如何界定他们的行为呢?

律师分析:

一、袁女士与林某在打工期间结成临时夫妻,以夫妻名义同居生子构成重婚罪。但重婚罪属于自诉罪名,不告不理。只要两人配偶等不予追究,可逃过重婚的法律责任。

二、袁女士明知出生医学证明系可以用来证明身份的证件,仍以由他人支付住院生产费、交通费、伙食费等作为交易条件,并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在指定的医院生育,后将本应由其本人办理的出生医学证明转让给他人,构成买卖身份证件罪。

三、袁女士接到公安机关通知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且被告人袁女士自愿认罪认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

四、袁女士临时丈夫林某及收养人杨某除参与了出生医学证明办理而涉嫌买卖身份证件外,林某收受杨某支付报酬,其以送养儿童为名,非法牟利目的明显,涉嫌拐卖儿童罪,杨某则涉嫌收养被拐卖的儿童罪。

袁女士和林女士婚外结成临时夫妻太过荒唐,后诞下孩子却送与他人,不料却触犯刑律,实在令人唏嘘。大家对此有何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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