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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时间:2023-12-13 22: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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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央行:对具有明显经营特征的个人收款条码用户参照特约商户管理,要求为此类个人用户提供商户收款条码,提升对个人经营者的收单服务质量。全文如下:

【中汇支付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规定 被罚1399万】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津银罚〔〕5号显示,中汇电子支付有限公司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法律制度规定,被处以1399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9月16日。

据悉,中汇支付1月获得支付牌照,续展成功,有效期至1月5日,可开展银行卡收单业务。

根据央行网站1月披露的信息,中汇支付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尹宏伟,业务覆盖范围包括上海、天津、辽宁(不含大连)、江苏、山东(含青岛)、湖北、广东 (不含深圳)、四川、陕西、北京、重庆、河北、山西、内蒙古、浙江(不含宁波)、福建(不含厦门)、安徽、河南、江西、湖南、广西、贵州、云南。

值得注意的是,1月5日,央行注销中汇支付互联网支付许可,并停止中汇支付在黑龙江、吉林、宁夏、甘肃、青海、新疆、西藏、海南、深圳、厦门、宁波、大连等12个省(区、市)的银行卡收单业务权限。

天眼查资料显示,中付支付法人及实控人为唐少芬,其为深圳中付钱盈实控人,有上海慧秋、深圳宏富商务服务、深圳时富物业管理服务等背景。

央行新规,明年3月起微信、支付宝收款码不能用了[石化][石化]? 是有些不能用了!不必惊慌,说白了就以下几点。

人民银行最新发布的管理通知『259号』,对收单机构和清算结构提出了一系列的管理要求。最为引起热议的: 对个人收款条码的使用规范做出具体规定,并将于3月1日起施行。

消息一出,就引起了广泛而热烈的讨论,很多人在为路边摆摊小贩如何收款感到焦虑,更有人出现严重误读。其实大可不必紧张!只需要看懂以下四点:

1. 限制个人收款码远程收款。

2.个人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行性收款。

3.区分个人和特约商户。经营活动的商家,禁止使用个人码收款。

4.小摊贩也会受到限制。通知特别解释:对具有明显经营特征的个人收款条码用户参照特约商户管理,并逐步纳入到特约商户行列。

以前没有微信和支付宝的时候,路边摊也不少,也没出现付不了账的情况,所以我们就算恢复到以前使用现金的模式有何不可?况且后面实施过程中大概率还有区分,比如从月流水数额、经营品类范围等,而未必到期就一刀切执行!

我倒是觉得,现在不使用现金的情况是不正常的,至少是不健康的。有的地方甚至不收纸币了,拿着人民币,在国内却花不了,这可算哪门子事嘛!所以啊,抽空在家里翻找一下钱包,它可以继续上岗啦。[思考]

“微信支付宝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收款”最具权微解释来了。

最近大小平台相继转载人民银行官网发布的一则通知。

消息来源:央行官网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对收单机构和清算结构提出了一系列的管理要求。与此同时,条码支付也被纳入监管,对个人收款条码的使用规范做出具体规定,并将于3月1日起施行。

这条规定是对之前的规定进行补充,严防犯罪份子利用静态条纹收款码实施远程诈骗活动。

所以一般个人收款二维码还是能用的,不能用的是用于经营的那个条码向远程发送收款,正常情况下这类静态码是无效的,但总有部分人能要求平台或机构开通开个人支付收款,以达到方便。

事实上人民银行早已在关于终端收款中有相关约束,本次通知不过是查漏补缺,请大家勿过于解读。

#冬日生活打卡季# #宜春头条# #热点#

3月起,微信支付宝大调整!出门请带点现金

3月1日起施行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收款

10月13日,

央行官网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59号)》,

从支付受理终端业务管理、特约商户管理、收单业务监测三个方面入手,

对收单机构和清算结构提出了一系列的管理要求。

与此同时,条码支付也被纳入监管,

对个人收款条码的使用规范做出具体规定,

并将于3月1日起施行。

初级会计考证,真题分享#初级会计#

甲医院属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银行卡收单业务特约商户,下列关于甲医院银行卡收单业务服务费率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实行政府指导价,下限管理

B.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全额减免

C.发卡行服务费率为交易金额的0.35%

D.网络服务费率为交易金额的0.45%

答案: C

[解析]收单机构向商户收取的收单服务费由收单机构与商户协商确定具体费率。发卡机构收取的发卡行服务费不区分商户类别,实行政府指导价、上限管理,费率为:借记卡交易不超过交易金额的0.35%,单笔

收费金额不超过13元,货记卡交易不超过0.45%。对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教育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机构、慈善机构刷卡交易,实行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全额减免。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2月在原值1000万元的厂房里安装了一台价值80万元的电梯,已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该电梯与厂房不可分割,已知房产税从价计征税率12%,当地规定的房产原值扣除比例为30%。甲公司度该厂房应缴纳房产税税额为()

A.12.96万元

B.9.072万元

C.12万元

D.8.4万元

答案: B

[解析]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甲公司

年度该厂房应缴纳房产税税额=(1000+ 80)x(1-30%)x1 .2%=9.072万元

【明年3月1日起,#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将不能用于经营收款#】“3月1日起个人收款码禁用于经营性服务”及“禁止个人静态收款条码被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的消息近日刷屏网络。记者获悉,这一消息源自央行近期发布的条码支付监管新通知。

在消费者的日常生活中,扫码支付等支付方式已不鲜见,这样的行为将被纳入监管。10月13日,央行官网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59号)》,从支付受理终端业务管理、特约商户管理、收单业务监测三个方面入手,对收单机构和清算结构提出了一系列的管理要求。与此同时,条码支付也被纳入监管,对个人收款条码的使用规范做出具体规定,并将于3月1日起施行。

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具体解释称,近年来,个人收款条码得到广泛运用,提高了资金收付效率,但也存在一些风险隐患。如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跑分平台”,以高额收益吸引大量人员使用个人静态收款条码与赌客“点对点”线上远程转移赌资,将赌资分拆隐藏于众多正常交易场景。为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更好发挥收款条码的普惠性、便利性,《通知》提出一些针对性要求。

其中,《通知》对收款条码管理进行了说明,对于个人或特约商户等收款人生成的,用于付款人识读并发起支付指令的收款条码,应有效区分个人和特约商户使用收款条码的场景和用途,防范收款条码被出租、出借、出售或用于违法违规活动。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

《通知》还对远程非面对面收款进行了说明。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禁止个人静态收款条码被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对于通过截屏、下载等方式保存的个人动态收款条码,应当参照执行个人静态收款条码有关规定。“将条码支付纳入监管,弥补了之前可能被洗钱利用比较多的条码支付通道漏洞。”博通咨询首席分析师王蓬博分析称,特别是对个人收款码的管理,《通知》的要求会有效避免个人收款码通道被交易平台利用。

《通知》对消费者和小微商户有哪些影响?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总体上有助于更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利于防范不法分子通过改造支付受理终端、申请虚假商户等手段盗取消费者个人信息,甚至盗用账户资金,有利于提升银行、支付机构的对账单、交易信息查询等服务质量,充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减少相关纠纷和投诉;长远来看,《通知》关于规范个人收款码的相关要求将进一步提升对个人经营者和小微商户的收单服务质量。#微信支付宝收款码将不能用于经营收款#(@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 潘福达)

【新规落地一周,事关个人经营收款码费用问题,速看!】新设“个人经营收款码”后,关于收费问题,支付机构的表态来了。

日前,财付通(微信支付)发布公告,进一步降低小微商户支付手续费,自9月1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对符合标准的小微商户以及有经营行为的个人支付服务费在原基础上打9折,个人收款码提现仍可免费用3年。

微信支付:个人经营收款码有收单等服务费用

早前《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59号)》于3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2月22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为落实259号文发布的《关于优化条码支付服务的公告》,个人收款码在“服务不减、体验不变,赋码过程免费”基础上,新设“个人经营收款码”。

此后,关于个人经营收款码转码及个人经营收款码转码后是否有服务收单手续费等问题,业界一直较为关注。详情→新规落地一周,事关个人经营收款码费用问题,速看!-证券日报网

收款码分为个人和经营用收款码,其中,将受到约束的主要是个人静态收款条码。按照规定,个人静态收款码原则上禁止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并将有明显经营特征的个人收款条码用户参照特约商户管理。对具有明显经营特征的个人收款条码用户参照特约商户管理,要求为此类个人用户提供商户收款条码,提升对个人经营者的收单服务质量。

简单来说是要求商户提供微信、支付宝经营性二维码,以后不能用个人二维码收经营性收款。

【明年3月1日起“收款码”将被禁止商用?再也不能扫码消费?官方解读】

近日,网传消息称“明年3月1日起,微信、支付宝收款码将不能用于经营收款”,引起广大消费者和商家担忧“以后线下的消费购物不能扫码”。

经核实,以上内容不实,系对相关规定断章取义的误读。

造成误读的原因主要是大众对于收款码的规则存在误会。日常生活中的收款码分为:个人收款码和经营用收款码(商户收款码)。央行近期发布了关于条码支付监管的通知,通知明确强调了个人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活动,经营用收款码(商户收款码)不在通知限制之列。

所以以后大家出行,依旧可以使用扫码进行消费。

另外,对于有明显经营特征的个人收款条码用户(小商小贩),参照特约商户管理。服务机构将为其提供商户收款码,以提升对个人经营者的收单服务质量,但此类收款码不得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

辟谣君提醒,网络非法外之地!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希望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消息来源:财联社、国是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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