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 1月27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春节假期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通知要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春节假期的通知
经国务院批准,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延长春节假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延长春节假期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
二、各地大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推迟开学,具体时间由教育部门另行通知。
三、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
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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