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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进行时丨传销“老总”受审质疑排名?检察官用证据当庭回应

时间:2019-12-22 15:4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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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进行时丨传销“老总”受审质疑排名?检察官用证据当庭回应

6月3日上午,兴宁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及40名传销“老总”的组织领导传销案件。

在这起案件中,这些所谓的“传销老总”多是一些亲戚、朋友相互拉拢入伙,最终形成了一个几百人的庞大传销组织。然而在庭审过程中,一些把持传销关键职位、掌控整个传销体系收入支出的“老总”竟然上演了一出装疯卖傻的戏码。

首先“登台演出” 的是被告人郑某虎,他认为本案中涉及人员达三至五人,为什么他在起诉书中排名第二名?郑某虎显然是想东拉西扯模糊重点。接下来的被告人郑某华则是直接装文盲试图推脱罪责。

被告人郑某华:“我是文盲,一个字不识,我没什么文化去组织传销活动,为什么给我排到了第五名?”

事实上,从开始,以郑某臣、郑某虎为首的郑氏家族,来到南宁市兴宁区东沟岭一带,通过以交钱申购虚拟份额参加“纯资本运作”、“自愿连锁经营业”、“1040工程”等组织为名,拉人头发展下线并按照“五级三晋制”进行管理,形成了上下级关系。上线人员按照其层级排位、级别和发展下线的人数,以下线人员缴纳的申购份额数瓜分获得非法收益的方式进行传销活动。

直至案发被公安机关抓获时,郑某虎所发展其宗亲三个堂兄弟姐妹均成为了“老总”级人物,同时各自又形成支线发展传销伞下人员,整个传销体系相当庞大。在庭审中,郑某华虽然自称没有文化,但在整个传销体系中,却是掌控传销资金收入的“账务总管”。检察机关也当庭出示了公安机关在侦办案件中收集到的证据。

在证据的面前,五位被告人均当庭认罪,其余的35名被告人也相继在检察机关出示证据后,承认了自己领导组织传销犯罪的违法事实。兴宁区人民检察院认为40名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法院已经对案件审理完毕,将择日进行宣判。

传销人员利用亲情、乡情、友情,教唆参与者将亲朋好友骗来。骗局败露以后,这些传销人员无脸见人,无钱还债,无家可归,无业可就。好端端的家庭被传销拆散,夫妻相向、父子反目、朋友成仇,有的甚至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可以说,传销的危害巨大,市民朋友们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掉入传销的陷阱,一旦发现传销行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记者:周圆曦 农佳伟 覃健明 通讯员:吴昊

编辑:李绍华

编审:党军 周阳

来源:南宁广播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 新闻夜班 政法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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