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定于在12月19日下午召开《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本次会议邀请了副县长励成杰以及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今年9月27日,《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全票通过,将于1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我省家庭教育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填补了我省家庭教育法律法规空白,对促进我省家庭教育事业发展,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增进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条例设七章35条,对家庭、政府、学校、社会等方面责任进行了规范。
在家庭教育的工作上,县妇联计划将逐渐在现有的家庭教育讲师团、亲子阅读基地、好家风好家训外,再增添一个家庭教育网络课程,进一步推广家庭教育的工作,让更多人感受到家庭教育的工作的重要性和实际意义。
那么
什么是《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呢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 供稿:妇儿工委办 综合省妇联家儿部
□ 编辑:吴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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