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发个微信惹来了这么大的麻烦,我一定吸取教训,并告诫自己的家人和朋友不要造谣传谣,这是犯法的。”日前,鹤山一男子余某在交代自己网络造谣行为时后悔不已。目前,该男子因造谣传谣被鹤山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6月11日10时许,鹤山市公安局网警大队接到网民举报,称一名网友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单位害死好多人”的信息,并附有一则鹤山市某镇城管部门正常执法的现场小视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鹤山网警核实,该信息为虚假信息。6月12日上午,警方将发布该条虚假信息的违法人员余某抓获,并处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希望广大网民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恶意歪曲事实,制造、传播谣言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根据有关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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