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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司法局关于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等申请授

时间:2019-10-19 04: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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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司法局关于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等申请授

根据司法部司发通【】63号文件精神和湖南省司法厅相关工作要求,现就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上申请

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8月10日9时至14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岳阳市平江县、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选择在岳阳市司法局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口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按照特殊情况补录人员,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已取得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应向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说明情况;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二、现场面审

(一)面审时间

8月24日—28日

(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二)面审地点

岳阳市岳阳大道8号(岳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楼1318室)。

(三)面审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需确认有效期在9月30日之后);

2.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报名时上传的户口簿原件(首页和本人页);

3.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4.与本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5.审核机关对以上材料原件现场审验后复印或扫描留存,原件退回。

三、防疫要求

申请人必须佩戴口罩,间隔保持1米以上,人员不得聚集。必须在检测区逐一接受工作人员体温测量,有序等候,依次办理,办理后迅速离开。有发热(37.3℃以上)、咳嗽等症状的申请人请提前与岳阳市司法局队伍建设指导科联系。

四、其他事项要求

1.须本人携带所有材料原件前来办理,不得代理。

2.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申请人,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相关事宜将在岳阳市司法局官网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4.咨询电话:0730—8217543。

岳阳市司法局

7月31日

【来源:岳阳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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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司法局关于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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