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不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成果。“端午”假期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进行通报曝光。
1.海港区白塔岭街道办事处行政办主任马志强私车公养问题。经查,4月至1月,马志强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共计10次,加油金额共计1773.45元。5月,马志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2.青龙满族自治县大巫岚镇张庄村党支部书记周柏松违规承办“寿宴”问题。经查,2月,周柏松在某合作社食堂为其妻子承办六十六岁寿宴,宴请亲戚朋友91人,收受礼金1.25万元。6月,周柏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返相关礼金。
3.卢龙县卢龙镇规划所所长王洪友非法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问题。经查,10月,王洪友收受张某两箱价值2500元白酒后,明知张某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仍利用职务便利帮其办理危房改造相关事宜并通过验收,1月,张某领取危改补助资金1.75万元。因其同时存在其他违纪问题,4月,王洪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来源:秦皇岛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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