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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高速(01576.HK):齐鲁交通与山东高速集团订立合并协议

时间:2023-05-05 18:3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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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高速(01576.HK):齐鲁交通与山东高速集团订立合并协议

格隆汇 9 月 23日丨齐鲁高速(01576.HK)发布公告,9月23日,公司获齐鲁交通告知,其与山东高速集团于实施联合重组的同一日订立了合并协议。根据合并建议,齐鲁交通将被山东高速集团吸收合并。待联合重组完成后,齐鲁交通将取消注册,而山东高速集团将作为合并公司继续存续。齐鲁交通的所有资产、负债、业务、雇员、合同及资格连同所有其他权利与义务,以及齐鲁交通的下属分支机构及持有的下属公司的股权或其他权益,将由山东高速集团作为尚存公司承接。

联合重组的基准日为6月30日。待联合重组完成后,山东高速集团的注册资本将成为人民币459亿元,而其股权将按其现有股东现时持股权益的比例持有。待联合重组完成后,齐鲁交通(控股股东之一)将变更为山东高速集团。

紧随联合重组完成后,山东高速集团将成为持有7.785亿股内资股(占全部已发行股份约38.93%)的主要股东,并连同山东高速投资(山东高速集团的紧密联系人,于该公告日期持有1.0375亿股H股(占全部已发行股份约5.19%))将成为公司的核心关连人士。因此,山东高速集团及山东高速投资持有的股份将不会被视为由公众人士持有。故此,董事会预期,当联合重组完成后,由于公众持股量届时将跌至低于上市规则第8.08(1)(a)及(b)条规定的25%指定最低百分比,故公司将未能符合最低公众持股量规定。

鉴于上文所述,山东高速集团及公司将采取适当步骤,在可行范围内尽早恢复所规定的最低公众持股量。因此,公司将向联交所申请给予一项临时的豁免,以暂时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8.08(1)(a)及(b)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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