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52号
颁布时间:-03-21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上海、江苏、广东省(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缴纳的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税发〔2001〕13号)、《》(国税函〔〕48号)的规定,度,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支机构(详见附件),由公司总部在公司总部所在地按全额汇总的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暂不实行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办法。
二、上述两个公司及其所属分支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接受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和检查。
附件: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分支机构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分支机构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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