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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4-02-13 04:3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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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度报告摘要

2、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来源与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为4,500股,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出权益数量的比例为0.13%,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031%。

3、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24.14元/股。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公司权益分派红利由公司代收,若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代为收取的该部分现金分红。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注:上表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情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1月3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出权益的议案》,但相关回购注销事项尚未办理完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股权登记事项尚未完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出权益的议案》,相关回购注销事项亦尚未办理完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寿仙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四、本次回购注消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消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离职人员鲁美忠获授的全部4,500股限制性股票已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寿仙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寿仙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并收回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的度现金红利。

六、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离职人员鲁美忠获授的4,500股限制性股票符合《寿仙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寿仙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以24.14元/股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并收回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的度现金红利。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根据《寿仙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了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现阶段的必要程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价格及定价依据等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时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减资及股份注销登记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96 证券简称:寿仙谷 公告编号:-039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寿仙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寿仙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3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出权益的议案》,决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离职人员获授的全部4,500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43,334,600元减少至143,330,100元,以上数据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注册资本情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1月3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出权益的议案》,但相关回购注销事项尚未办理完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股权登记事项尚未完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出权益的议案》,相关回购注销事项亦尚未办理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材料

债权人为法人的,须持有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文件及相关凭证、债权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申报的,代理人还应持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须持有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文件及相关凭证、债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申报的,代理人还应持有债权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登记地点: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黄龙三路12号

联系人员:张剑飞

邮 编:321200

电 话:0579-87622285

传 真:0579-87621769

电子邮箱:sxg@

证券代码:603896 证券简称:寿仙谷 公告编号:-029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520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4,95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03,323,000.00元,扣除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所支付的新股发行费用合计45,16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58,163,0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5月4日全部到位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第ZF10516号)。

公司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16,565,078.18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94 ,451.03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收益7,890,925.66元。截至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48,074,603.54元,其中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38,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1、4月19日,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义县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义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以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5月17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开设的账号为“579900719110902”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已全部支出完毕并于5月18日完成注销,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支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详见公司于5月19日披露的《寿仙谷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暨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3、5月24日,公司、武义寿仙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5月25日披露的《寿仙谷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履行了上述监管协议。截至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后附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150,000,000.00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4月26日披露的《寿仙谷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公告》)。截至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138,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因营销网络建设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于3月,受近年来国内商业地产价格和场地租金不断上涨以及城市自身发展变化等因素影响,项目规划中的直营店和专柜按照当时的规划和预算购置或租赁已比较困难或不经济,通过对相关市场的考察和调研,公司发现部分其他城市的市场潜力更为优越,重新调整部分项目的实施方式及实施地点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对部分营销网络建设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主体、方式以及地点做出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详见公司于12月26日披露的《寿仙谷关于调整部分营销网络建设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

1、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原计划在杭州、苏州、南京、无锡、北京和上海六个城市通过购置或租赁场所开设11家寿仙谷直营店,考虑到公司整体战略安排及近年来国内城市房价波动状况等原因,公司调整为在杭州购置场所作为公司的营销中心,用于产品销售、展示、客户体验及营销人员办公等,在苏州、南京和上海三个城市通过租赁场所各开设1家寿仙谷直营店。

2、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原计划在杭州、金华、温州、宁波、苏州、南京、无锡、常州、北京、天津、广州和上海十二个城市新设81家寿仙谷品牌专柜,通过近期对相关市场的考察和调研,公司计划在包括但不限于杭州、上海、南京、北京、天津、广州、深圳、武汉和长沙等城市新设不少于81家寿仙谷品牌专柜。

除上述调整外,营销网络建设募投项目的其他部分保持不变,调整后的项目投资概算亦未发生变化,调整前项目投资金额不能满足调整后的项目资金需求的,资金缺口已由公司自筹解决。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第ZF10093号),认为公司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意见》,认为公司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附: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603896 证券简称:寿仙谷 公告编号:-030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公司独立董事与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系基于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制订,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占公司度同类交易预计总金额的比例较低,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一)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就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的预计,并同意将预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李明焱、朱惠照与李振皓回避表决。

2、监事会审议情况

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基于生产经营需要而开展的正常经营活动,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占公司度同类交易预计总金额的比例较低,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认为公司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系基于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制订,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与关联方存在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对该预案进行表决时予以了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占公司度同类交易预计总金额的比例较低,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交易的结算定价与同非关联方之间交易的结算定价不存在实质性差异,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5、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查阅了寿仙谷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的相关董事会资料、监事会资料、审计委员会资料及独立董事意见,经审慎核查后认为,公司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并由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了回避表决,且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所履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寿仙谷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无异议。

(二)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4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度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的日常关联交易预案》,预计度向武义森宝食用菌专业合作社的关联采购金额为5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5月25日,公司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就公司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截至12月31日,公司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1、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2、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注 :杭州方回春堂寿仙谷国药馆有限公司于度更名为杭州方回春堂大药房寿仙谷馆有限公司。

3、银行借款

4、在关联方开立账户结算(三)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在综合考虑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后,公司就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的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1、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2、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3、在关联方开立账户结算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一)武义森宝食用菌专业合作社

武义森宝食用菌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森宝合作社”)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焱之弟弟李明朝和李明忠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于9月14日由李明朝、李明忠、谢新荣、何其升、王新德等5名自然人共同投资设立,出资总额为50万元,基本情况如下:

(二)金华庆余寿仙谷国药有限公司

金华庆余寿仙谷国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庆余寿仙谷”)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焱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三)杭州方回春堂大药房寿仙谷馆有限公司

杭州方回春堂大药房寿仙谷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回春堂寿仙谷馆”)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焱担任董事的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四)杭州方回春堂寿仙谷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杭州方回春堂寿仙谷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回春堂门诊部”)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焱担任董事的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五)浙江武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武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义商业银行”)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焱担任董事的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1、公司系在评估森宝合作社所提供产品质量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了市场价格等因素后,最终确定的采购价格。公司向森宝合作社的采购单价与向非关联方的采购价格相比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2、公司对庆余寿仙谷执行的经销价格与公司对非关联方杭州胡庆余堂国药号有限公司执行的经销价格保持一致,对方回春堂寿仙谷馆、方回春堂门诊部执行的经销价格与公司对非关联方杭州方回春堂国药馆有限公司执行的经销价格保持一致,公司向庆余寿仙谷、方回春堂寿仙谷馆及方回春堂门诊部的销售价格略低于其他非关联经销客户,但差异较小,主要原因系考虑到不同经销商品牌知名度、市场信誉等存在一定差异,公司对不同经销商执行略有差异的产品折扣政策,杭州胡庆余堂国药号有限公司与杭州方回春堂国药馆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最主要的客户之一,享受的产品折扣略低于经销商市场平均折扣。

3、公司在武义商业银行结算账户的活期存款利率与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保持一致,借款利率根据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确定。

四、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系基于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而制订,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交易的结算定价与同非关联方之间交易的结算定价不存在实质性差异,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占公司度同类交易预计总金额的比例较低,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896 证券简称:寿仙谷 公告编号:-031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度综合授信额度

及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寿仙谷药业”)、武义寿仙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寿仙谷饮片”)、金华市康寿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寿制药”)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及用信额度,并就前述授信及用信额度以自身信用或资产互相担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形。

截至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0,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6,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50%,均为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概述

为确保公司度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寿仙谷药业、寿仙谷饮片、康寿制药拟向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工商银行武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武义支行、中国银行武义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武义县支行、招商银行金华分行、兴业银行义乌分行、华夏银行金华分行、宁波银行金华武义小微企业专营支行、中信银行武义支行在内的金融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及用信额度,并就前述授信及用信额度授以自身信用或资产互相担保,期限为两年以内,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财务总监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事宜,该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及用信额度系基于公司度经营目标以及总体发展计划的实际需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稳定的现金流量或良好的发展前景,能够有效控制财务和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一)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二)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三)武义寿仙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四)金华市康寿制药有限公司

三、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3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度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及用信额度,并就前述授信及用信额度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自身信用或资产互相担保,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财务总监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事宜,该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3月28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度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系基于公司度经营目标以及总体发展计划的实际需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896 证券简称:寿仙谷 公告编号:-032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总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总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520号)核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3,49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1.54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0,332.30万元,扣除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所支付的新股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516.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816.30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第ZF10516号验资报告。且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15,0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决议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并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12月31日,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38,000,000.00元。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授权理财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4、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充分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一)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保本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影响分析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充足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3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总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3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总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以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为前提,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意见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证券代码:603896 证券简称:寿仙谷 公告编号:-033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度审计机构的

公告

一、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度审计机构,并授权管理层根据年度审计工作的具体情况以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度的审计报酬。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续聘事项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于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坚持《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践行“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认真、扎实地开展审计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

二、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度审计机构,并授权管理层根据年度审计工作的具体情况以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度的审计报酬。

2、监事会审议情况

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度审计机构。公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务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勤勉尽责,能够在约定时限内较好的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意见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认真、扎实地开展审计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自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有着清晰认识,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以及其他相关审计工作。

证券代码:603896 证券简称:寿仙谷 公告编号:-034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告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应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公司于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李明焱先生、朱惠照女士、李振皓先生、孙科先生、郑化先女士、徐靖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张轶男女士、王雪先生、韩海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

1、公司董事会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关有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2、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被提名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

3、同意李明焱先生、朱惠照女士、李振皓先生、孙科先生、郑化先女士、徐靖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同意张轶男女士、王雪先生、韩海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明焱先生,1960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兼任金华庆余寿仙谷国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方回春堂寿仙谷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董事、杭州方回春堂大药房寿仙谷馆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武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老字号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浙江寿仙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武义寿仙谷生态观光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静县科克乌苏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朱惠照女士,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兼任浙江寿仙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浙江寿仙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武义寿仙谷生态观光园有限公司监事。

李振皓先生,1987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浙江大学药学博士,现任公司董事、浙江寿仙谷植物药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孙科先生,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浙江天皇药业有限公司GCP项目主管、浙江华立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浙江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郑化先女士,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北京市乌鸡精厂浙江地区销售经理、金华寿仙谷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徐靖先生, 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加入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曾任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研发质保中心总监。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轶男女士,浙江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律师。曾任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10月至今任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兼任浙江省律师协会金融与保险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律师协会证券与资本市场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杭州市律师协会证券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雪先生,1977年生,工商管理硕士。2001年至11月,任上海锐奇工具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策划部经理、总经理助理;11月至1月,任上海锐奇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5月至今,任天马论道(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7月至今,任北京高鹏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7月至今,任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7月至今,任上海亿山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监事;10月至今,任放马过来(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12月至今,任上海尚工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董事;7月至今,任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9月至今,任铝团(上海)互联网技术有限公司董事;11月至今,任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1月至今,任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韩海敏先生,1973年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月至5月,任浙江舟山市地税局直属一、二分局纳税管理科科长;5月至2月,任中国(舟山)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管理委员会招商服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兼监督管理处副处长;2月至今,任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高级财税顾问、专家级财税讲师。

证券代码:603896 证券简称:寿仙谷 公告编号:-035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应按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二名,职工代表监事一名。公司于3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徐子贵先生、胡凌娟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代表监事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职工代表监事将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与公司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出的二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其任期与股东代表监事相同。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附件: 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徐子贵先生,1961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经济师。历任武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武义县审计局局长、武义县国资办主任,3月至2月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行政总监。

胡凌娟女士,1987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8月起在浙江鼎龙化工有限公司、杭州精彩化工有限公司等任职,10月加入武义寿仙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监事、食品研发部部长。

证券代码:603896 证券简称:寿仙谷 公告编号:-036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拟调整承诺

履行方式事项的公告

(下转B8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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