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眠网,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失眠网 > 潍坊高新区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 3月1日起执行

潍坊高新区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 3月1日起执行

时间:2019-12-26 19:16:10

相关推荐

潍坊高新区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 3月1日起执行

齐鲁网潍坊2月22日讯22日,记者从潍坊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近日,潍坊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教育局、财政局联合发文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81号)和《关于明确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权限的通知》(潍发改物价〔〕122号)文件精神,为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按照保教成本由政府、社会、家庭合理分担的原则,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并结合高新区实际,对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

调整幅度,按照优质优价,保障提高相结合,省级实验示范类、市级示范类、县级示范类、普通类4类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分别上调100元/生.月、80元/生.月、60元/生.月、60元/生.月。调整后省级实验示范类、市级示范类、县级示范类、普通类4类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分别为480元/生.月、380元/生.月、300元/生.月、260元/生.月。

同时,省级十佳幼儿园、市级十佳幼儿园、潍坊名园的保教费,可在省级实验、示范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其中省级十佳幼儿园上浮幅度不得超过15%,市级十佳幼儿园上浮幅度不得超过10%,潍坊名园上浮幅度不得超过5%。

幼儿园招收的托班,可在本园保教费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上浮幅度不得超过10%。无财政拨款的公办幼儿园可在上述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按照不超过30%的幅度上浮。省、市属驻区单位、国企、部队、院校、集体举办的幼儿园,其保教费标准参照上述公办幼儿园标准执行。

上述收费标准将从3月1日起执行。

如果觉得《潍坊高新区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 3月1日起执行》对你有帮助,请点赞、收藏,并留下你的观点哦!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