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公办幼儿园收费行为,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吉安市制定了《吉安市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以及管理的意见》。
《意见》明确了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新的收费标准。省级示范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由400元调整为600元/月/生,设区市级示范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由300元调整为500元/月/生,城区普通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由200元调整为 400元/月/生,农村普通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乡镇中心幼儿园由120元调整为300元/月/生,乡镇以下普通幼儿园由100元调整为260元/月/生。
据悉,吉安市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现行收费标准是制定的,难以满足办学成本增长的现实需要。同时,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过低将直接影响普惠性幼儿园办学的扩面提质,甚至产生挤出效应。现阶段中心城区公办学前教育资源极其有限,只有努力扩大普惠性幼儿园的规模,才能有效降低学前幼儿家庭的教育投入,切实减轻消费者负担。制定适当的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目的是保证学前教育质量,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
为避免因学校收费标准调整对在读学生产生不良影响,新的收费标准按“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规定执行。也就是今年秋季入园的新生按即将出台的新收费标准收费,老生按以前的老收费标准收费。
此次调整从今年秋季开学起执行,范围是吉安市中心城区区域的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吉州区、青原区、庐陵新区。
来源: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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