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问题很多人搞不清楚,今天我就来讲一下,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首先我们要先看一下,出资方父母和他们子女是不是有约定,那么就从其约定。如果约定是对子女夫妻双方的赠与,并且登记在他们的名下,那么毫无疑问,就是夫妻共同的财产。
如果没有约定,那么就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下面来详细谈一下:
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可以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共同财产。很多懂点法律的父母都会采用这种方法,原因大家都懂得~
但是如果是双方父母分别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共同占有该不动产。
那么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算得上夫妻共同财产呢?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规定,基于法律行为的不动产物权变动以办理过户登记为构成要件。也就是说,房产证上加上你的名字,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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