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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今起 荆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有重要变化!

时间:2019-12-28 18: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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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今起 荆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有重要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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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从今天(7月1日)起荆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冲抵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用按年提取这意味着一改以往“先还钱再提钱”的住房公积金还款流程也意味着你每月又能省下一笔钱

7月1日起,《荆门住房公积金委托按月划扣冲还贷实施办法》(试行)及《荆门住房公积金委托按月划扣冲还贷实施细则》(试行)开始实行,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正式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住房公积金委托扣划冲还贷业务。

“按月划扣冲还贷”业务与之前的“按年提取”业务有什么区别?对贷款职工有什么影响?该业务具体怎么办理?申请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赶紧往下看晚报君都为你打听清楚了▼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委托按月划扣冲还贷?

住房公积金委托按月划扣冲还贷(以下简称委托按月划扣冲还贷),是指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借款人及配偶(以下简称“申请人”),委托公积金中心按月划扣其公积金月缴存额(以月还款本息额为限),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不含装修贷款)本息的一种还贷方式。

申请对象

委托按月划扣冲还贷的申请对象,为在本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有正在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月缴存额大于或等于月还款额的借款人及配偶。

申请时间

7月1日起,《荆门住房公积金委托按月划扣冲还贷实施办法》(试行)开始实行。

委托按月划扣冲还贷业务当月申请,次月生效。(提醒:申请当月的还款还是从原还款账户中扣。)

申请条件

申请委托按月划扣冲还贷,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显示为“正常”状态(不处于封存、冻结、黑名单等),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均按月(或超月)正常缴存公积金,公积金最后缴至时为申请时前3个月内(不含申请当月)。

2.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高于其3个月(含)以上月缴存额;3个月缴存额为其账户保底金额,按月划扣冲还贷期间不得动用。

3.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总额需大于或等于其月还款本息额,夫妻同时申请的合并计算。

4.申请人信用良好,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当前无逾期。

5.申请人申请时该贷款须已正常还款2个月(含)以上,其提供的还款银行账号可以正常划扣还款。

申请方式

符合委托按月划扣冲还贷业务办理条件的申请人,可自愿随时提出申请。

委托按月划扣冲还贷业务执行期间,申请人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即时 中止业务,待符合条件后由申请人再次提出申请。

(一)现场办理

1.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各办事处营业网点提出委托按月提取还贷申请,填写《荆门住房公积金委托按月划扣冲还贷申请表》。

借款人配偶单独申请的以及夫妻同时申请的,另提供结婚证原件。若申请人在还贷期间婚姻状况发生变化的,另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原件。

2.各办事处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及《申请表》,审核无误的通过业务系统办理并告知申请人受理结果。

(二)网上办理

1.申请人登陆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网上营业厅或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服务平台、手机APP,打开“委托按月划扣冲还贷申请”页面。

2.申请人阅读并勾选“我已认真阅读并接受划扣告知及本人承诺内容,同意此项业务”,点击“获取短信验证码”,填写短信验证码后提交申请。

3.系统自动审核,短信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夫妻同时通过网上渠道申请按月划扣冲还贷业务的应分别申请,并对系统登记的婚姻状况予以认可并保证。

划扣方式

委托划扣冲还贷方式为逐月划扣还贷,公积金首次划扣下账时间为每月18日。

目前,按月划扣冲还贷业务的划扣顺序按系统申请先后顺序执行。

业务终止

(一)委托按月划扣冲还贷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自次月起终止委托按月划扣冲还贷业务:1.申请划扣冲还贷的贷款本息已结清的。2.申请人及所在单位连续三个月欠缴住房公积金的。3.申请人个人缴存状态变更为非“正常”状态的。4.申请人自愿提出终止申请的。5.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扣除保底金额后,不足于足额偿还贷款的。(二)申请人申请终止按月划扣冲还贷业务的,可通过网上申请渠道提出申请,阅读并认可相关事项后,填写验证码确认;也可携身份证到各营业网点提出申请,填写《委托按月划扣冲还贷提前终止申请表》,由受理网点审核并办理。(三)申请人委托按月划扣冲还贷协议终止时贷款尚未还清的,通过划扣其提供的银行还款账户还款。(四)按月划扣冲还贷业务终止后,如再次申请的,应间隔六个月(含)以上,间隔期间不影响申请人按年提取还贷业务办理。

按月划扣冲还贷与按年提取还贷并行

与此同时,按月划扣冲还贷与按年提取还贷并行实施,申请人可自愿选择按月划扣冲还贷或按年提取还贷业务。

对暂不符合按月划扣冲还贷申办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职工,申请人仍然执行原按年提取还贷政策。

取消原政策规定的上一年度内累计逾期4个月不能办理按年提取的条件,取消每次提取时间严格限制在还款一年后的三个月内的限制,申请人申请按年提取还贷时,只要无当前逾期即可每年随时到中心申办。

申请按月划扣冲还贷期间,除提前结清贷款外,申请人不得再办理包括按年提取还贷业务在内的其他提取业务。

这些事项需注意

1.委托按月划扣冲还贷业务根据申请人个人缴存及还款额情况,实时审核申办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随时终止委托按月划扣冲还贷业务,并短信告知申请人。2.申请人因工作单位变更,新工作单位仍在荆门市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委托按月划扣冲还贷仍然有效,划扣额执行新单位核定的月缴存额。如因申请人所在单位未 按时缴存造成委托划扣失败的,申请人应敦促所在单位按 时足额缴存公积金,否则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3.委托按月划扣冲还贷期间,若遇利率调整或申请人提前部分还本造成还款计划发生变化时,重新审核申请人条件,符合条件的按调整后的月还款额进行划扣,不符合条件的短信告知申请人。4.申请人在申请办理委托按月划扣冲还贷业务前,如上年按年提取还贷业务未办理,经申请人申请,可提取上一年还款额。5.为避免发生还款逾期情况,申请人手机号码变更的须及时到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营业网点办理变更手续,同时个人还款账户保留一定金额还款资金,以备划扣还款。因申请人个人疏忽或手机号码变更,造成还款逾期的,由借款人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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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荆门晚报 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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