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湖北省人社厅印发了《关于建立第二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
湖北省已建立的首批13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基础上,继续建立第二批34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明确这些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效力直接等同于职称。
在这34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中,包含了执业药师明确了执业药师可聘专业技术职务为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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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职业资格与对应职称同等效力
根据湖北省《关于建立第二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执业药师、护士执业资格、执业医师资格等24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两者享受同等效力。
对应的职业资格项目(含首批),其证书管理制度仍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不另换发职称证书。
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满足相关规定且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可凭相应职业资格申报。
除湖北之外,北京、广东、江苏、安徽、四川、福建、黑龙江、上海、重庆、海南等省市有关部门都发布了相关文件,将执业药师资格与职称对应,用人单位根据需求可聘任为主管(中)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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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发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征求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两个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通知明确,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符合职称评审相应条件(包括资历和论文要求等)的,视为具备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所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聘任为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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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政策的推进,一系列法律制度的落实,执业药师的前景也向着更专业更全面的方向发展。
足够的执业药师人数是药店药企经营的基本要求,目前执业药师注册人数目前仍未达到国家要求仍是紧缺职业。随着医改政策的发展、药店分级管理的推行,药师立法政策的发展推动,执业药师将成为抢手资源。
因此尽早考取执业药师资格,不仅有助于提升个人的业务能力,也对薪资待遇和职业发展有着很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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